穿到古代当纨绔(27)
一切尽在不言中。
傅元晟:……
他闭嘴。
菊院学生特殊,老师也散漫随意,不讲述课业内容时往往只来露个面就离开了,而这时候学生们虽不会离开学屋,所做的事也与学习扯不上几分关系。
今日则是破天荒的,一屋子学生齐刷刷低下头看书,不大的空间里只剩下翻书的纸张摩擦声响回荡盘旋。
若要叫不知情的人看见了,怕是以为这些人都刻苦钻研潜心求学罢!
铃声响过三声后,燕明便泄了气,没了骨头一般软软趴在桌上,脑子里昏昏沉沉。
他的阅读习惯同现在迥异,看文言文本就颇为废力,更别说要一边理解一边背诵了,这架势得像是有人在脑袋上面撬了个洞,不由分说将一堆知识胡乱塞进去,也不管他能不能消化。
“不看了不看了,去吃饭!”
左右也不急这一时。
午饭后各自回寝休息,正当燕明要推开门时,一只遍体通红的鸟儿直直撞向他的怀中,正巧落在他的臂弯里,待燕明定睛看去,彩羽弯喙,体型小巧,瞧着像是鹦鹉。
燕明一乐。
书院因修建在山里,学生们时不时会与山里的生物来一场小邂逅,像傅元晟上课路上捡只兔子都是寻常,听同院学子说甚至有猴子大白天敲窗户来讨要吃食的。
只是这鹦鹉丝毫不怕生,皮毛整洁光滑……怎么瞧怎么像家养的,也不知是哪个学子,上学还带了宠物来。
如此闲情雅致,如此放松心态。
燕明自愧弗如。
一时半会也不知道上哪去寻找他的主人去,燕明索性就由着这鹦鹉挤在自己怀里,打算回头给它找个地方养着,等着主人来寻找。
一推开门,出乎他意料的,谢君竹竟已回了,正立于书案边练字,一身青绿学院制服,却将他修长挺拔的身姿尽数勾勒出来,脊背挺直如同崖边松。
燕明把鹦鹉往桌子上一放,朝着谢君竹奇道:“你今日怎么回得如此之早?”
“昭贤苑今日清了场,自晨起就有学生在收拾桌椅 ,要做为后日考试的考场。”
燕明恍然,自习室被征用做了考场,谢君竹只能回来温书练字。
蓦地,燕明想起了什么似的,眼前一亮,却又担心自己扰乱谢君竹的学习计划,只能蹭上前去,期期艾艾小声道:“谢君竹,我能旁观你练字吗?”
他知道谢君竹每日中午都要练半个时辰的字,孜孜不已,日以为常。
谢君竹抬眸看他一眼,一触及他的晶亮双眸,又倏然收回目光,没作多问,只略一点头,口中应是。
他铺开一张宣纸,提笔蘸满浓墨,**姑仙坛记日日临摹,内容已熟刻进心里,然燕明如有实质的专注目光落在他腕下,颇为扰乱他心神,再落笔写字时竟不如以往丝滑顺畅。
练字重在心静,心不静则理不清,练字也就完全失去了本身的意义。
他叹口气,将笔放于笔架上,直截问道:“怎么今日突然想看练字了?”
燕明赧然一笑,觉得自己同谢君竹已是好朋友了,便丝毫不遮掩来意:“可否于书法上指点我一二?”
谢君竹本还想询问燕明究竟是哪里不明白,笔法、着力亦或是结构?直至看到燕明直愣愣握了支新笔,眼神期待看向他,难得露出一副无奈又好笑的表情。
得,从握笔开始教吧。
燕明何尝看不明白他的揶揄之意,兀自嘴硬道:“我只是因为失忆!”
所以才连字都不会写的!
谢君竹不多言,直接上手帮他调整姿势,微凉指尖勾住燕明的手指,轻轻用力,缓慢挪动到正确位置上。
然后他提笔沾墨,另取一张纸做示范,落笔时完全不假思索,只消片刻,宣纸上多出来个遒劲方正,墨色浓重的繁体燕字,字体大开大合,凛然有力。
燕明也仿着他的姿势,落笔写字,看上去倒也有那么几分像模像样,只是字落在纸上就现了真章。
他终究是用惯了硬笔,也习惯于抵着桌面用手腕发力的方式,一时半会难以习惯悬空写字,以手臂发力的方式。
待写了几个歪曲的字后,谢君竹看不下去了,直接倾身上前,拢住燕明的右手,指尖紧贴着指尖,手心挨着手背,带动着他写字。
这样一个姿势实在有些别扭,于是略作调整后,便悄无声息地变成谢君竹居身于燕明身后,环抱着他的姿势,他陷入谢君竹怀中,整个后背全然贴上了谢君竹的胸前。
温度透过薄薄的衣衫传递。
总感觉……有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谢君竹一边带着他写字,一边低声讲解着该怎样握笔,又该用哪里发力,这样亲密紧贴的姿势,他说话的气息尽数从燕明耳边拂过,让他骤生痒意。
被另一个人气息尽数包裹的体验叫燕明感到陌生又奇怪,没听完谢君竹讲的内容,他便微微挣扎道:“好了,叫我自己试试罢。”
谢君竹也仿佛才意识到刚刚两人究竟是怎样一个亲密无间的姿势,他压抑着略微凌乱的呼吸,状似自然后退一步,撤身离开,垂眸说道:“张芝‘临池写书,池水尽黑’,练字不成于一时,在一朝一夕,以后,你每日午时也同我一道练罢。”
谢君竹甫一撤身离去,燕明才惊出自己背上竟隐隐渗出一层薄汗。
他心里纳罕道:这天不还没入夏呢吗,怎么这么热?
又听得谢君竹一席话,只得苦着脸点头。
自找的苦,还能怎么办,咽罢!
第24章 心乱
燕明午后没课,打算在寝舍复习,可当他翻开书页,一瞧见上头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上午背书背得头晕眼花浑身不适的记忆倏然翻涌而来。
却也正是这时,他晌午捡回的那只红羽鹦鹉一蹦一跳地走到他跟前,吸引他的注意力,一边是枯燥天书,一边是逗趣鹦鹉,燕明意料之中地选择逗弄起鹦鹉来。
无聊之下,他又觉得一直鹦鹉鹦鹉地叫着太过于草率,于是单方面给鹦鹉起了个名——
红十三!
红是鹦鹉的羽色,十三则是他捡到这鹦鹉的日子,简洁明了好记还有内涵。
谢君竹看书间隙,侧头看他一眼,心里第一个想法竟然是幸好燕明没有孩子,不然草草起个名叫燕初六燕廿八的,叫孩子以后怎么见人。
察觉自己的想法,谢君竹微微一怔,扶上额角,他在想什么……
燕明则是在一旁试图教鹦鹉说话,他还体贴地考虑到了鹦鹉可能一次性学不了太长的句子,只说些简短吉祥词。
燕明:“跟我念一遍,高中状元——”
红十三的豆豆眼没分给他一个眼神,一边围着圆几边缘来回蹦跳,一边脆生生道:“百年偕老!”
“这明明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词!那我换一个词试试……才兼文武?”
“百年偕老!”
“出将入相……”
“百年偕老!”
燕明:……
破案了,这不是只普通的鹦鹉,这是只只会说百年偕老的、月老附身的鹦鹉!
燕明嘴角抽抽,究竟是哪个脑回路清奇的学子不仅带了鹦鹉来上学,还教它说百年偕老的。
怎么满脑子情情。爱爱的,目前这个阶段,不应该考虑的都是学业问题么!
唯一令他比较欣慰的是,浪费了一下午时间,红十三终于认得出来自己的名儿了,听到燕明叫出“十三”二字时总算会停下来,分他一个眼神。
也不算白喂它吃那么多果子。
燕明兀自欣慰地想。
谢君竹平时课业学得扎实,不过分依靠于考前零碎时间,看书看到一半,心神便不自觉被燕明絮絮叨叨的声音吸引。侧头望去,见他同鹦鹉说话间,挤眉弄眼龇牙咧嘴的,表情煞是生动可爱,谢君竹看得有些失神。
为学不外静敬二字,这几日里他被外物所扰,心神不静的次数较往日大有所增,静而后能安,不静不安,是他的心乱了。
他也试图寻找解决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