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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利器(13)

作者:司马拆迁 时间:2019-09-03 08:12 标签:星际 HE 年下 科幻 情投意合

  “你叫我回来的。”沈汉耸肩,不由分说泼他一把水。
  沈霄怒笑,要狠抽沈汉却被躲开,“小王八蛋!”
  “我只比你小一岁。”争斗之中,沈汉还轻松放回一个瓷盘。
  地方狭窄,两个人都高大挺拔,肩膀挨着肩膀。温馨的灯光和水声里,沈霄冷哼,既然身上被打湿了,就也挽起衣袖洗碗。
  他们妈妈现在还没有钱去买自动洗碗机,因为她一旦手头阔绰,那些钱就会进到互救会的捐款箱里,或者送到食不果腹却要打官司的穷人手上。
  “我害得你丢了戍卫团的职务?”沈汉突然问。
  他们兄弟之间从不多问,也不多说。就像沈霄不问沈汉为什么要不在场证明,沈汉也很少问沈霄。部分是因为他们都执行过很多情报任务,许多任务里的事是连血肉至亲都不能知道的,他们习惯了对兄弟保密,对母亲保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都是成年男人了,他们相信对方知道怎么处理自己的事,为自己负责,不用一个兄弟插手。
  但这次不一样,沈汉第一次让沈霄帮这种忙。说到底是他没管住下半身,对不该脱裤子的人脱了裤子,才连累沈霄。
  “不是你这件事我也要想办法弄个处分。”
  又放回一个碗,泡沫和水沾到肌肉线条清晰的手肘,沈汉甩干手上的水,他那份已经洗完,剩下的留给沈霄。
  “你就那么不想升少将。”
  沈霄嘴唇扯出讽刺的弧度,本来就深刻浓重的脸上咬肌绷紧,“再往上走就不可能做纯粹的军人了,我厌恶勾心斗角的政治。”
  他的哥哥要自由,天性刚强,受不了一点点拘束,也做不出一点点妥协。
  卫将军要他的哥哥寸步不离地跟他往上走,他的哥哥却恶心再往上走不得不面对的勾心斗角的政治斗争。
  沈汉的第一反应是,太浪费了。他哥哥明明可以做一只握剑的手,却满足于做联邦的利刃,别人手里的利剑。
  同样的土壤,同样的种子,可以长出两棵迥然不同的大树。
  沈汉和沈霄是两种人。
  沈汉一时没说话,他暗自诧异,自己为何有这种想法。
  一个咖啡杯被沥干水放在台面上,沈霄用抹布擦手,“你为什么烦闷?”
  沈汉微微眯眼,望向天花板,“我想请一个很长的假,长到帝国访问团走人。他们还没来,报纸上电视上已经全部是关于帝国访问团的消息。访问团里有多少贵族,联邦人民居然也对贵族的八卦津津乐道。”他后靠墙壁,叹口气,“差不多每天都有人问我帝国的事。”
  沈霄脸上的表情变得复杂。
  他面容相仿,但气质比他温和的弟弟问,“我不想人知道我们,还有妈妈,以前在帝国是什么身份,很虚伪吗?”
  沈霄最终摇头,吐出的字重若千钧。?“不。”
  沈汉笑了笑,“哥……”手臂搭上沈霄的背。


第二十一章
  三月二十日下午四时,新都国际航空港外一弯碧水映着热烈的日光,旗舰盘旋着化作一只紫色巨船,缓缓降落在银光夺目的水面。
  三十多家媒体的记者和主持人围在航空港外,激动万分。
  “刚刚降落的是帝国皇帝御用的“紫水晶号”,它从柏丽宛榭宫直飞到这里,带来了高贵奢华的帝国风情……”
  快门声此起彼伏。
  转播的大屏幕前,沈汉按了按太阳穴。
  “这些媒体对帝国也太谄媚了吧!”莫少校气得眼珠发红,恨不得把兴奋的记者和主持人统统逮捕,“他们都该被判处叛国罪!”
  他的兄长死于联邦帝国的战争,像许多沈汉曾经的战友一样。沈汉完全理解,为什么莫如兰不能坐视他哥哥用生命保卫过的人民掉转头去崇拜帝国贵族。
  “让人恶心,但不犯法。”沈汉以为自己会斥责、嘲讽媒体在这件事上的无良表现,却连对此感到愤怒的力气都没有,“我在很多事上佩服你哥哥,其中有一件就是,他明知道我们保护的民众健忘,仍愿意为他们献出生命。他保护的是一个自由的联邦,自由里包括新闻自由。”
  莫如兰默然一阵,咬紧嘴唇,“帝国访问团三天后真的要来我们基地参观?”
  “我们还要负责帝国访问团参观期间的保卫工作。”沈汉的太阳穴又开始发胀。
  屏幕上,这个很明显亲帝国的主持人叫出声来,“扶梯降下了!舱门打开了!帝国的伦诺克斯公爵大人第一次访问我国!”
  豪华旗舰的舱门已经很高,那位公爵居然要微微低头才走出来。才刚出来,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就敏锐地看向镜头密集处,露出公式化微笑。
  好一位不同寻常的大贵族!沈汉的目光立即锁定在伦诺克斯公爵身上。在他第一次亮相前,沈汉订阅的新都小报都在猜测这位公爵会穿什么衣服——传统庄重的帝国长袍还是新式的简易西装。
  新都居民很少会和关心一个二十岁的女星穿什么一样关心一个四十岁的男人穿什么。
  但他的衣着代表了他的态度和他未来的政治主张,现在展示给千万双关注他的眼睛。
  他穿着一袭帝国贵族的紫袍,浓重的紫色上绣着金线。紫是帝国最尊贵的颜色,皇帝的居处墙壁都是紫色,所以称之为紫室。
  他在衣着上尊重帝国的传统,但款式却经过改良。帝国男性贵族也像女性贵族一般愿意为一袭华服豪掷数万马克,作为除未来女皇外最尊贵的人,他的华服却既没有宽大的衣袖与繁复的珠宝,又没有拖地长达数尺的下摆,这一身长袍显得分外合身且肃穆简朴。
  他有棕色的头发与蓝色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和眉骨,高贵血统的证明。他是非常适合被绘成肖像画的人,宫廷的天鹅绒紫幕做背景,胡桃木书桌,富丽堂皇的家具,小地球仪望远镜之类精致的玩物,桌上摊开厚重的丝绸装订书,腰间佩剑,战士的坚毅和学者的儒雅在他身上合二为一,貂皮斗篷和绶带又为他增添高贵威仪。
  伦诺克斯公爵徐徐走下扶梯,向两侧记者挥手示好。他是访问团中身份最高的人,其他人已经用对待皇帝配偶的礼仪对待他,在他下到扶梯一半时才走出舱门,隔一段距离跟在他身后。
  随行者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一位二十余岁的惠灵特伯爵,金发碧眼,在烈日下十分美貌。不同于伦诺克斯公爵的成熟持重,年轻伯爵脸上是贵族常有的鄙夷和不耐烦的神气。
  联邦的副总统,一个笑呵呵的中年人随即迎上去,与公爵摆出摆过千百次的友好握手姿势,媒体冲到他们跟前拍照。
  这一幕让沈汉低声笑出来,“据说是总统还是副总统去迎接让桂冠宫的幕僚们抓破了脑袋。”女皇到访,毫无疑问是总统迎接合适。但是女皇的未来配偶……总统迎接待遇过高,但他作为帝国的实际掌权者,只让副总统迎接又待遇过低。最后决议是副总统前往航空港,将帝国访问团接待到桂冠宫,总统亲自举行国宴。“其实谁去都好,在这位公爵面前,哪个年龄相近的男人都会相形见绌,除非……”
  莫少校没好气地问,“除非什么?”
  沈汉笑着摇摇头挥走那个荒诞的念头,端起茶杯喝茶。他见过最吸引人眼球且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是卫敏存,如果卫将军愿意辞去军职,做个政治家,沈汉天马行空地想,凭他的容貌和姿态,倒是能和这位公爵在大屏幕上打个平手。
  明媚的阳光洒进玻璃窗,窗外草坪翠绿,喷泉水滴晶莹,疗养院的下午茶厅里,大屏幕也在转播这一幕。
  庄烨抱着含露百合,近乡情怯,近妈妈情更怯。他每个休息日都来探望,妈妈的状态时好时坏,好日子里当他还是七岁的孩子,坏日子里不认得他。
  今天是一个坏日子,但也许是个好日子,她的笑容灿烂如少女,“我叫桑妮,你叫什么名字?”
  庄烨双眼变得潮湿,却轻柔地在她身边坐下,白皙的手碰触她的手指,“你好,桑妮。我是庄烨,很高兴认识你。”
  “你看上去很难过。”她歪着头,“要不要说出来?我觉得说出来会好很多。”
  居然对面而不相识,“我的妈妈不要我了。”他很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保持镇定和冷静,但是在妈妈面前哭有什么错?无论多少岁,都应该可以在妈妈面前哭,即使妈妈不认识他了。“我还失去了一个我很喜欢的人。”
  他咬着牙齿,握紧手,却被一双柔软的手遮住眼睛。那双手瘦而冷,他却从心底感到温暖。隔着薄薄的眼皮,眼球酸涩,一滴泪水就这么溢出。
  “我以为他是别人。我希望他是另一个人。我最近遇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重遇,但那不是重点。这两个人,一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控制着我的热情,另一个是我很尊敬的人。我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却嫌他们不能同时满足我肉体和精神的需求,希望他们能变成一个人,这是对那两个人的侮辱。”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男孩子,”他的妈妈即使不再认识他,仍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你的妈妈不会不要你的,你一定是个很乖很乖的好儿子。你喜欢的人也不会不要你的。”


第二十二章
  午后时分,阳光在花园里流淌,流过修剪成迷宫的苍翠灌木丛,在石板小径投下一道又一道阴影。迷宫中央的花坛种植各种花卉, 鲜花的缤纷娇艳比阳光更耀眼。
  离开的路上,庄烨经过花园,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熟悉是因为像沈汉,他能确定那不是沈汉。
  “沈长官。”
  沈霄冷冷打量他,“庄公子。”
  不欢迎的情绪从他身上直白发散出来,激起庄烨背后皮肤的战栗。他忍不住思索,为什么同样是经过战火和鲜血的洗礼,这对兄弟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差异之大简直如日与夜,冬与春,庄烨在这一刹那非常想念沈汉的温柔。
  想起沈汉,庄烨心定下来,有了底气。
  修长却低着的颈项挺直,“您该叫我庄上校。”
  那个年轻人舒展开来,不卑不亢,沈霄嗤笑,“我弟弟对你赞不绝口。”眉骨比沈汉高,更深的眼珠像猛禽盯着庄烨的瞳孔,“尽管我和其他人一样没看出你有特别过人之处。”
  他在侮辱庄烨,又紧紧关注他的反应。
  “我会尽力不辜负监察官对我的期望。”以为他笨拙怯懦,这个年轻人居然轻巧地避开挑衅,甚至还分神寒暄,“您是来探望朋友吗?”
  沈霄推着的轮椅上坐着一个年纪比他略小的青年,二十七八岁,长得斯文俊秀。却像个年纪很小,住在寄宿学校的男孩,被精心照料也严格管制。头发修剪得整整齐齐,蓝白色的病人服洗得干干净净。恬静得怪异,如同有一个无形的隔音玻璃罩子罩住他。沈霄和庄烨说了不少话,他却看也没有看过庄烨,目光没有焦点地投向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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