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种田养夫子(94)
沈之洲在马上瞧见熟悉的面孔,频频拱手致谢,不过并未接住任何一朵绢花,有不慎落到马匹上的,也任它随着马匹动作慢慢滑落。
直到看见人群中的宋清。
“阿爹!花花!”崽崽在宋清怀里笑眯了眼,手里拿着两枝石榴花朝沈之洲递过去,“崽崽和果果的花花!”
沈之洲也笑得开怀,上身一探,准确地从人群中接过两枝红彤彤的石榴花。
本以为这就结束了,正欲打马继续游街,没想到宋清忽然弯弯身子,接过一直被陆行川抱着东西,用力朝沈之洲一抛,“阿洲!”
沈之洲只瞥见什么东西忽然飞向面门,下意识接住,原来是好大一捧芍药花!
粉白的芍药花被绸带扎成一束,花瓣和点缀其间的绿叶尚且带着未干的露水,抱在沈之洲怀里,直把胸前的大红花遮了个干干净净。
虽然俗气,但这是宋清第一次送花,沈之洲透过乌泱泱的人群,与眉眼带笑的宋清遥遥相望。
“原来状元郎在等着小宋老板的花!”
矩州学子见沈之洲笑盈盈地扭头看宋清,便发出善意的哄笑声,高声打趣两人。声音之大,惹来一干未婚姑娘小哥儿羡慕的目光。
自各地举子上京以来,闺中儿郎都留意着了,只盼着在举子中找个好夫婿,不求他日做高官夫人,但求找着的夫婿品性才学俱佳,不至于婚后生活不和睦。
大年刚过,京中已经有人听说今科有个考生是个小哥儿,是他夫婿供着读书才能走这么远上京赶考的。那时候好些闺中儿郎只当是谣言,这世间能考取功名的,有一个户部尚书家的独女就足够令人惊诧了,哪里找得到丈夫供养读书的小哥儿呢?
后来沈之洲考上会元,又出了舞弊那档子事,名声大噪,京中儿郎才相信了真有这么好的夫郎。有时在街上看见带着孩子出门的夫夫两人,很容易就能猜出是传言中的小哥儿夫夫俩。
每每看见男人抱着小姑娘,小哥儿牵着大一些的孩子走在边上,另一手还拿着好些吃食,京中不管是出阁还是未出阁的,都艳羡不已。
眼下见沈状元抱着一大簇鲜花,身下马匹已经走出一段距离,还不时回头,笑盈盈地找他夫君孩子的样子,当真是羡煞旁人!
观看状元游街的百姓太多,宋清带着两个孩子,不好随着人流移动,送了花就往后退退,望着沈之洲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过这条街,才带着孩子先回家。
一大早,宫里引导一甲三名进宫面圣的朝廷宦官就到,担心御前失仪,沈之洲就没吃早食,梳洗完就换上状元服跟宦官走了。
这会儿又没到午食饭点,沈之洲恐怕还饿着肚子。
果然,沈之洲游街回来,一进门闻到饭菜香,就哒哒哒跑进厨房了。
“啊呀好香,今天吃什么?”
“酒糟酿鹅能吃了,取一只尝尝。”
一家人刚来京城的时候,天还下着大雪,宋清便做了米酒。这做米酒也有讲究,虽然什么季节都能做,还是寒冬腊月做最好。
蒸好的糯米拌上酒曲,装进干净布袋里后就放在木盆里,当年的稻草洗干净之后,要把布袋和木盆之间的空隙填满,再往外面盖上不要的旧衣服保暖,在灶房的火炉边放几日就能吃。
到时候布袋里都是酒糟,流到木盆里的就是米酒,酒糟和米酒分别放在两个坛子里保存起来。
等到夏日的时候,一勺酒糟放在清凉的井水里,搅和两下,喝起来甜香又解暑;米酒也是甜的,故而也有人把它和酒糟统称为叫甜酒,不管是自家喝还是放在面团里发酵都是好的,这样蒸出来包子馒头格外蓬松柔软。
这甜酒若是不在冬日做,很容易就做成辣的,平时只有专做甜酒的商户能次次做都是甜的。
前几日宋清取酒糟给沈之洲和两小只做了酒酿圆子,后来一想,便去街上买了三只大鹅,请人处理干净了,一只当天晚上和土豆炖了吃,剩下两只用半斤酒糟、半斤甜酒、半斤醋和二两盐腌渍了,到今日已经是第八天,正好可以吃。
“还有米酒吗?”闻到酒糟的香味,沈之洲也馋了,放下充饥的糕点,去翻看装米酒的坛子。
宋清把酿鹅放进蒸笼,顺手递给沈之洲一个小碗,“少喝点,一会儿崽崽闻到了要闹你。”
甜酒刚做好那天,夫夫俩分别把米酒和酒糟装坛,一个没看住崽崽就喝了两口米酒,觉着又甜又好喝,还拿碗装着去给陆行川喝,从厨房到院里洒了一路。
等两人注意到的时候,两小只已经满脸通红、晕晕乎乎的了,叫一声都没反应,只会看着人傻乎乎地笑。
怕孩子太小喝出事儿来,两人当即抱去医馆看,医馆大夫煮了小儿解酒汤,给两小只喂下去,又睡了一觉才好。
崽崽醒来后很是念念不忘了几日,平时还好,一旦看见或闻到两位爹身上有米酒的香味,就会闹着也要喝,不给她喝酒小嘴一撇,耷拉着大眼睛掉眼泪。若不是宋清心志坚定,沈之洲指定得让人浅尝一口了。
“知道了!”沈之洲倒了一小碗米酒,坐回桌边吃糕点——这糕点还是宋清当年在松香斋学来的。
宋清听着沈之洲美滋滋嘬米酒的声音,嘴角也不自觉上扬,手下动作却没有丝毫停顿地切着配菜。
“对了,皇上许我回乡教书了!”
吃着吃着,沈之洲一拍脑袋,想起这件要事来。
“当真?那我可就要做先生相公了。”宋清切了一块刚煮好的猪大腿肉,喂到沈之洲嘴里,同样高兴地看着他吃吃喝喝。
夫夫俩实在应付不来尔虞我诈,都没有留在京城的念头,一合计,就有了求皇上恩准沈之洲回乡教书的打算。
这打算也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早就有这么个念头了。
西南学子能接触到的教育资源有限,这些年来能走出那片大山的更是少之又少。而且不说在那偏远处,就是江南、京城这些繁华地方,也少有姑娘小哥儿能够正式进学。
沈之洲很幸运地遇到了宋清,如若不然,他也指只会是若干被家长里短磋磨了锋芒的小哥儿之一,断然想都想不到能有今天。
他自幼向学,曾经天不亮就走几十里的山路去镇上书肆,为看那些在平常学子眼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书,他尽量加快抄书速度,抄一本就看、背一本,夜里赶回家,在舅娘那儿吃饭时常常连筷子都握不住。
长年累月走山路,脚底长过血泡,后来慢慢转变为一层厚茧,被宋清精心养了这么几年也没能完全消去。
他也害怕看不清东西的黑树林,里面藏着的蛇虫鼠蚁吓得他心悸,路上不时遇到的醉汉更是让他警惕异常,即便如此,他也卯足了劲儿就是要看书。
他爹教他读书识字,却总是对着他叹气;舅娘对他好,性子直,骂他的时候也说过“认识字就已经是十里八村找不到第二个的,再去镇上舅娘就不认你了”。
宋清悄悄去镇上给他找夫子,被那陈夫子好一番为难,后来杨夫子都跟他说过。
这条路太难走,沈之洲即便眼里冒着泪花,也发了狠地读书,只要能读书,吃再多苦都是值得的。
如今他读成了,回想求学这些年的经历,最幸运的就是遇见了宋清。他成功了,也想帮帮别人。
在京城短短几个月,这想法愈加强烈了。
好在宋清是支持他的。
“甜酒!”这一会儿的功夫,崽崽已经循着味儿找来了,一手扒着门框,小短腿费力地跨过厨房的门槛。
沈之洲当即把碗里剩下的几口米酒全倒进嘴里,全不承认有米酒出没。
崽崽哒哒哒地跑到近前,翕动着鼻翼在她阿爹身上来回嗅闻,“阿爹喝米酒!崽崽也要喝!”
见状,沈之洲只好求助地看向宋清。宋清无奈一笑,切了一小块肉喂给崽崽,试图搪塞过去,“哪里有米酒?崽崽闻错了,阿爹方才在吃肉肉!”
“真哒?”崽崽还小,很好糊弄,见两位爹都点点头,便一手抓着肉,一手朝沈之洲伸着要抱抱。
沈之洲怕崽崽闻出来不对,两手放在崽崽腋下,将人抱坐在她的专属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