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种田养夫子(11)
没一会儿野猪就掉了下去,刚好掉在竹节上。宋清便一手抓住一只前脚,往下一拽,下方的竹节也跟着滚动,没费多大力气就把野猪运到板车上。
等到沈之洲用中午吃剩下的米粥喂了两只猪仔,再去叫上大表哥来帮忙的时候,宋清已经推着野猪绕过自家荒山了,顺带还把沈之洲落下的一篮子东西捡了放在板车空处带了回来。
两人在半路遇见宋清,皆大吃一惊。
“你一个人抱出沟来的?!”沈之洲眼睛都瞪圆了,看着男人像是重新认识了一般。
宋清早已经汗流浃背,虽然弄出野猪没花大力气,回程的路却是难走,陡峭崎岖不说,有些凹下去的地方时常积水,四周的泥是又稀又滑。
王兴义赶忙搭把手。嚯!可真沉!这野猪看着就大,上手推着还是重。表弟男人当真是好力气!
第9章 剖猪
宋清王兴义二人合力将野猪卸下,扔在提前铺在院中的草席上。
灶房的一大锅热水还没烧好。灶火边上,深竹筐里装着的两只猪仔依偎在一起,时不时发出细小的声音。
“张猎户家有一整套杀猪的刀具。”王兴义对正往灶房搬运柴禾的宋清说道,顿了一下又说:“我领你借用去,要是张猎户在家还能请他过来帮忙。”
小宋才来白溪村几个月,怕是还没跟乡亲们熟悉,他带着去也好说话。
村里有个别富裕些的人家会养上一只小猪,养肥宰了自己留个几斤肉,剩下的要么卖给村里人,要么拉去镇上或是县城里叫卖。
每年年关将近的时候,张猎户便会叫上几个关系好的汉子,挨家挨户替人杀猪。杀一头猪收取二百文钱。村里年猪杀完了,便去附近几个村落。因此,张猎户有一套杀猪的道具。
于是留沈之洲在家里看着火,两人便去了张猎户家。
到张猎户家院子外时,正好碰见张升媳妇儿在院子里晾衣服。张猎户的大名便是张升了。
两人在院外说明来意,张氏大大方方地笑着叫闺女:“妮儿,给王伯伯宋叔叔开开院门!”
转头热情地说道:“快进来坐!升子今儿个一大早去城里卖山货去了,这时辰也该回来了!”
一个只到人大腿高的小姑娘蹦蹦跳跳来开门,头上左右两只羊角辫随着她的动作一上一下的,看起来活泼可爱得很。
张氏婆母跟着她小叔子去县城住了,所以这青砖白瓦房便只有一家三口。这几日地里活儿刚忙完,张升便上山打猎去了。
招呼两人在院子里等会儿,张氏放下手中的衣服进灶房取刀具。
将刀具递给两人,接着道:“小宋一个人从山里弄出来的?真是厉害!”
他男人常年打猎,一身的腱子肉,想一个人抬起三百多斤重的野猪还是费力。这小年轻是比她男人高点,可看上去不像力气这么大的。
去地里干活儿的时候是常常看到,耐不住人家看起来就不像庄稼汉,非得说出个所以然来的话,像城里读书人还差不多。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不可貌相,可不是嘛!
“张嫂说笑了。”宋清喜欢跟爽快人打交道,却不擅长应付爽快人的热情。迎着张氏赞许的目光,只能挤出干巴巴的一句话。
哪知张氏见了这副模样,更是乐不可支,两人出了院子还扬声喊道:“一会儿升子回来了我让他过去搭把手!”
到家时灶上的水已经烧得滚烫,两人一勺一勺往野猪身上倒,烫好一面后合力给猪翻了身,接着烫另一面。
等到张升来帮忙的时候,猪毛已经被刮得大差不离。
“小宋好力气!这野猪起码有三百五十斤,恐怕是长了两三年了!”
“张哥来得正好!我跟表哥正愁不知如何下手呢!”两人给张升腾了位子,在一旁打下手。
张升十二三岁就开始打猎,自是长得人高马大。剖猪的功夫娴熟得紧,拿起自己惯用的刀具,上手快得很。
宋清学东西快,人也灵活,没一会儿就大概知道怎样剖猪,跟张升配合愈发默契。两人一人处理一扇猪肉,每砍一挂肉都用稻草拴住,交给表哥提去灶房晾着。
沈之洲则站在一旁,听两人指挥往猪肉上泼凉水,把血迹多的地方都冲一下。
他倒是不怕这场面,小时候见得多了,哪家杀年猪了还爱跟着小伙伴去凑热闹,远远瞧着好奇极了。
如今轮到他家杀猪,可不得瞧仔细了吗?
几人忙活到天色擦黑才把一头猪处理好。
“张哥明儿晚上可得带上嫂子跟孩子过来吃饭!”大头处理完了,张升先回家吃饭,宋清送人到院门口,嘱咐道。
这个点家里做饭来不及,不好留人吃饭,只能另外约了时间。
张升朗声笑:“你就是不请我也要来的,放心吧啊!这几步路还出来做什么?快回去,有你忙的!”
这年轻人看着斯斯文文的,那说话做事麻溜得很,既不迂酸又不小气的,见识还广,合他胃口!
说罢摆摆手,哼着小调回家了。
“表哥快别忙活了,剩下的我一会儿就能弄好。”宋清从灶房里提着一挂猪肉出来,“替我们提挂肉回去孝敬二老,今儿太晚了我跟阿洲就不送过去了。”
见状王兴义放下手里的木桶就往外走,边走边推辞道:“都是一家人这是做什么?快拿回去!”
猪肉贵价,就是瘦肉便宜些也卖二十文一斤,宋清提的那挂肉有十来斤重,虽是肥瘦相间,肥肉可占了一大半。刚刚三人剖猪的时候还说这可得更贵些。
再说了这可是野猪肉,明儿夫夫两个去城里卖也得三十几文一斤,这怎么好意思白得一挂?
宋清大步跟上,硬往人手里塞:“家里多着呢!这是我跟阿洲给二老尝鲜的,表哥可不敢不收啊。不然一会儿我俩还得黑灯瞎火地送过去!”
沈之洲能长这么大,全靠大舅一家帮衬,这得了一头野猪,送十来斤肉给二老尝个味儿是应该的。
两人好一番推搡,表哥见推辞不过才接了带回去。
忙活了一天,总算是得空做饭吃了。
“水是不是放少了?”沈之洲坐在灶边剥笋,见宋清往锅里掺的水只有往日的一半,不由出声提醒。
“馋了,闷一顿米饭。”宋清擦干手,给沈之洲一个脑崩儿,“你只管吃就是了,管家公!”
说罢拿了葱姜蒜放沈之洲面前,“笋放着我一会儿剥,别给你把手割破了。”
“我这是手又不是豆腐!”沈之洲小声嘟囔着,转而剥起了葱姜蒜。
宋清正在割肉呢,倏地回头:“嘀嘀咕咕说我坏话?”
“才没有!”
这十来天的相处,宋清已经看清沈之洲的本质。乖的时候乖得不像话,使坏的时候蔫坏蔫坏的,而且还是一只小馋猫。
笑骂一声,提着手中三分肥七分瘦的二刀肉蹲在灶前,烧去猪皮上的毛桩子。
烧好了放木盆里,叮嘱沈之洲注意看着火,便抬去井边用稻草洗刷了。如今的沈之洲烧火比宋清还要熟练,毕竟烧火洗碗都是他的事,宋清负责做饭。
等米饭焖好了,宋清把猪肉冷水下锅,生姜拍碎与葱段干花椒叶一道放入锅中,盖上盖子煮。
花椒叶是前几日在荒山上找到的。城里倒是有个别人家用花椒做调料,村里人做饭却没那么多讲究——花椒树上都是尖刺,又难摘又卖不上好价钱,自然没什么人采。
“诶那两只猪仔呢?”正剥着笋呢,宋清突然想起被他遗忘的猪仔。
“在这儿呢!”沈之洲把装猪仔的竹筐直接提溜到宋清脚边,献宝儿似的说道:“刚刚你和表哥收拾院子的时候我喂过了。”
“真勤快。”
两只猪仔本来安安静静地睡觉,被沈之洲这神来之手给弄醒了,惊恐地尖叫起来,试图爬出竹筐,奈何还是太小了些,没爬几步又掉了下去。
“瞧着比中午更有劲儿了,快放回去吧,扰猪清梦。”
“哼哼!”沈之洲得意地哼笑一声,仿佛他已经把两只小猪仔救活,立了大功似的。手下动作倒是比刚才轻,将竹筐放回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