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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权臣是病美人[穿越] 上(389)

作者:百里牧烟 时间:2024-02-01 09:15 标签:重生 强强 情有独钟 宫廷侯爵

  说着他一边在阁中徐徐漫步,边道:“先生虽出身王氏,却非嫡出,而不得重视,即使是比你所有的兄弟们都要聪明颖悟,却依旧为没有机会出仕。”
  谢映之已经说得极为委婉了。
  容绪的母亲是烟花女子。因姿容出众色艺双绝,被王谋看中,带回盛京纳为小妾。
  容绪小时候就发现,在王谋的所有儿子中,他虽然天分最高,书也读得最好,所有教过他的先生都夸他为聪明剔透一点就通,但是转过身,他们无不抚须叹息,再聪明有什么用。
  大雍朝施行的是征辟制,世家大族都会举荐家族内的优秀子弟征辟入朝为官。
  首先就要看出身,只有嫡出的儿子才能代表家族入朝中为官,庶出的儿子则退而求其次,分派到地方任职,在地方上干出一点政绩了,才能擢升到朝廷,一般要熬三到十年不等。如果不想被分派去地方上,也可以在朝中的一些部门担任署员,但如果有才,擢升得比地方上要快,而且,还能和在朝任职的嫡子彼此相互照应,形成树大根深的家族网络。
  但是容绪这情况很特殊,连庶子的地位都及不上,他的母亲是烟花女子。上不了台面。
  王谋待他就像待一个私生子,巴不得藏起来,连族中祭祀祖先之类的祭典都不让他参加,仿佛他的出现就会让祖先蒙羞。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兄弟们,其他同龄的少年们都明里暗里排挤他,孤立他。
  加上他那时候已经是生得充耳琇莹,会弁如星,加上人又聪明,别人排挤他,他也喜欢揭露别人的短处,于是就更加受尽冷眼,落落寡合。
  “幽姿不入少年场,无语只凄凉。”谢映之说着,颇为同情地看向他。
  容绪唇边含着丝满不在乎的笑意。这些陈年往事多少年没人提及了,忽然被人提及,竟然有些恍惚不知今夕何年。
  其实在大雍朝这种极为讲究出身品第的环境中,就算他出仕,因为有个青楼的母亲,也会成为同僚的笑柄,被背地里被人戳脊梁骨。
  极重颜面的王谋又怎么可能让这样一个庶子出仕,坏了王家的名声。
  容绪眼看着家中最蠢的族弟王疍都分到了一个户曹的职位,他却只能整日里游手好闲。前途灰暗,读书入仕是不用想了,
  他于是想到了去从军打仗,彻底抛弃这个从来没有把他当做家人的家族,去边塞打胡人,从一寸寸血战中建功立业。
  但是即使是这个愿望也被无情地掐灭了。
  王谋冷冷挑起眉,上下打量着他这个儿子。
  容绪当年十六岁,容颜姣好,身段修长,就像他那个风姿绰约的母亲。
  父亲挑剔的目光一寸寸在他脸上灼烧过去,他咬紧齿关,昂然抬起头。
  王谋的不满和轻蔑也非常直接地写在了眼中。
  “你想去哪里从军?”
  “去凉州。”
  王谋的嘴角牵了牵,“凉州军虎狼之师,凭你?”
  他微微一顿,充满讥讽,“你在那里能撑过几天?”
  “我会用剑,也吃得起苦。”
  世家子弟都是要学剑的,容绪从小学什么都快,剑术在家族子弟中也算是佼佼者,唯一打不过的大概只有大哥王戎。
  但容绪一点不沮丧,王戎只不过一身蛮力匹夫之勇罢了。
  王谋此刻不跟他多说,抬手缓缓拔出了腰间宝剑,道:“你若能够在我剑下挺过三个回合,我就让你去从军!”
  结果,根本就不需要三个回合,当王谋的剑劈下来的时候,那摧金断石的力度已经让容绪感到了震愕和恐怖!
  虎口震裂的撕痛让他骤然意识到差距的惊人。
  他们平日里学的花拳绣腿,不过是将剑术当做了吹嘘的技艺,如果说真要御敌,也就吓唬一下街头的泼皮,或者勉强可以抵挡个把野路子的强盗贼人。
  毕竟在当时的太平盛世里,根本不会真的用得着剑。世家子弟佩剑只是礼数,所谓的刀光剑影,也不过是青年们搏击取乐抖威风。
  然而,王谋的这一剑却带着沙场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容绪摔倒在地,宝剑呛然飞出老远。他呆愣地看着自己流血的虎口。
  王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吓破胆了罢小子,打仗不是什么逞威风的事,我到现在也只打过两次战,还是去广原岭剿匪,都还没有真的打过边关的硬仗。你这点斤两,敢去边关?”
  “那我拜师练剑一年,再去!”容绪不甘地忿忿道。
  但他话音未落,忽然只觉得脸颊一凉,紧跟着鬓角的几缕发丝簌簌落地。
  锋利的剑刃沿着他光洁的脸颊往下滑去,他几乎能嗅到剑刃上毛骨悚然的血腥味。
  他一动都不敢动。
  王谋抬起剑尖,毫不留情地挑起儿子的下颌,逼迫他抬起头来。
  他的眼睛生就多情,即使是心中满腔郁愤,眼角眉梢却依旧唯见风情,没有半分的威慑。
  王谋不满地皱起眉,一字一句道:“凉州军虎狼之师,不收伶人军伎。”
  军伎这两个字从父亲口中说出来,容绪当场整个人都被冻住了。
  莫大的羞辱让他咬牙切齿,不管虎口还血流不止,拼了命扑向他的剑。被王谋一脚踹翻在地。额头狠狠磕上了香案的角上,一缕鲜血沿着脸颊淌下。
  “记住,离开了王家,你什么都不是!”王谋收剑入鞘,
  走到门口他想起什么,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扔给容绪,“你给我在这里闭门思过,如果想通了,就给我去铺子里当掌柜吧。”
  说完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门关上了。
  谢映之叹息了一声,他明白了,容绪为什么对萧暥如此的执著。
  那人生就一双含烟藏媚的眼,风流恣逸之态远胜于他,但却丝毫不显柔弱,相反,那双眼睛妩媚中透着威压,隽妙中生出峥嵘,竟有一股摄人的杀伐之气。
  他着迷萧暥倾世的容颜下,竟是要让王谋曹满那些人都怵目胆寒的一身铁血。
  这种滋味太过奇妙。
  所以在容绪看来,这小狐狸越凶,越野性难驯,就越让他越激动不已,越欲罢不能。
  把他攥在手里,就像是把着玩一柄绝世名剑。
  醉里挑灯看剑之时,用柔软的丝绸擦拭那锋利的坚韧,用价值连城的珠玉装点那精美的剑鞘。
  若论士林之中的雅趣,还有更甚于此吗?
  他不计成本,为萧暥造尚元城,金钱上予取予求。他是看准了萧暥这小狐狸穷,只有饿着,才会搓着爪子好好说话,让他穿裙子也行,给他造个金丝笼子也行。一副大英雄能屈能伸,脱了裙子又是一条好汉的无赖样。
  当然,容绪狎昵的心思也是半点没有少,玩味的戏法越来越丰富,趣味越来越诡谲。
  谢映之颇为无语地瞥了一眼案上那一盘子白玉翡翠玛瑙做的瓜果,继续问道,“所以在此之后,你就开始经营脂粉铺子了。”
  容绪点头,“我没想到他还特地知会了凉州牧曹腾,凉州军绝对不会收我,不但是凉州军,因为他参与过广原岭的剿匪,在军中也有些故旧,没有一支军队会接受我,甚至我若不放弃从军的念头,连盛京城也出不了,他和四门的守官都很熟。”
  谢映之知道,王谋是个厉害的角色,朝中军中都吃得开。
  “之后呢?”谢映之问。
  在玉壶冰泉的作用下,容绪目光迷离地看着眼前的人,仿佛是看着浮光掠影的过去。
  容绪迫于无奈,有些郁闷接手了胭脂水粉的铺子。
  一开始他觉得父亲把这个铺子交给他,纯粹是为了羞辱他。但渐渐地,容绪发现这是个好差事,因为他十七岁了,来购买胭脂水粉的大多是大户人家的丫鬟,或者小家碧玉。既然仕途无望,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他干脆和这些女子花前月下耳鬓厮磨。
  他外表俊美,资质风流,说起来话温文尔雅,又擅长撩人巧技,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
  姑娘们都为他着迷,不知不觉连铺子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起初他调制胭脂花粉只是为了哄姑娘开心,但他与众不同的技艺也在这个时候被发掘出来,他调制的胭脂色彩或妍丽或娴雅,都是浓淡皆宜,他磨制的水粉细腻如瓷,还带着他袖间雅致的熏香。他善于描眉画眼,插花弄玉,都是顺手拈来风流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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