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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弱小无助但能吃(138)

作者:江为竭 时间:2020-05-26 09:45 标签:星际  强强  情有独钟  萌宠  

  但是方庆的眼睛都快发出绿光了,他就说:“好吧, 你拿走吧。”
  方庆喜不胜收,接过那朵花又准备开始实验。
  沈朝幕又问:“陆山遥的事情怎么样了?”
  这句话问出口, 方庆的神情稍微收敛了一点:“哦他基本上没事了, 毕竟骸骨人鱼的毒药研究出来, 本来就是足够的荣誉了。就是陆山怀还被烦着。”
  他们说的是孙复的事情。
  那个“智者”在永夜之地被陆家的两兄弟怼了, 然后又被方庆拖鞋糊脸, 回去之后就一直怀恨在心。
  方庆不在协会,他就去翻那两兄弟的老底。
  作为研究人员的陆山遥还好,毕竟他常年就待在实验室,有天赋有成绩,私生活也……科研人员没有私生活,只有防脱发洗头水。
  而指挥官能被弹劾的事情就多了去了,连难免的失误都能被揪着不放。陆山怀没有什么硬伤,但这莫名其妙被查一轮也很烦心。
  这也是为什么他暂时回了星都,没有跟着众人来到塔步。
  方庆说:“毕竟孙家对协会的资金提供一直非常稳定……”
  “他们家不也有占树商会的股份吗。”沈朝幕说,“准确来讲,塔步这里的产业链也有他们的不少投资。”
  虽说商会的主要成员清一色由兽族组成,但背后的金主则是来自星海各地。毕竟,作为两个文明的发源地,塔步的物资与文化遗留非常丰富,那西半球至今还没有被探索清楚。
  方庆抓了抓脑袋:“真的是烦人,我也想帮小陆,但真的是有心无力……我哪天肯定毒死那帮龟孙。唉不说了不说了,我还要去做实验呢。”
  他拿着那朵樱粉色的花,匆匆回到了屋内。
  龙拾雨跟着公主回去房间。
  沈朝幕说:“今天该去集市上逛一圈了,这三天刚好是最热闹的时候,应该有治伤需要的素材。”
  “嗯。”龙拾雨点头。
  沈朝幕稍微整理了一下协会这两天的资料,他就扯了一根线下来,把之前沈朝幕送他的鸟笼装饰品给串了起来。
  那拇指大小的鸟笼依旧闪着漂亮的光辉,他把它系在了脖子上。
  毕竟这是公主送他的礼物。
  以前公主也给过他礼物,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通通都丢了。现在……也算是个失而复得。
  下午的时候他们去了集市,去的路上看见黑骑士正在和一个兽族汉子喝酒划拳。
  那汉子已经喝到满脸红光了,还挥舞着手中的木杯子:“满上满上”
  黑骑士喝酒的时候,就是把那酒往盔甲里一倒——
  幽魂者的身子大多是精神力,那酒进去根本不存在“喝”这个概念,不论谁和他拼酒量都是无底洞。只见他现在气定神闲,下巴的盔甲一开,一杯烈酒就哗啦啦倒了下去。
  对面早已醉眼惺忪,哪里看得出来?
  又喝了几口,骰子落下,他不甘不愿地把钱砸在了桌面,推给黑骑士。
  而土豆的马鞍旁边,挂着几个塑料袋,里头是黑骑士刚买的迷你植物。
  龙拾雨的眼睛亮了起来。
  黑骑士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一回头就看见了龙拾雨,赶忙把桌面上的钱搂在怀里,半句话不多说,骑上土豆就跑了。
  一溜烟头都不回。
  沈朝幕:“……”
  龙拾雨还盯着黑骑士离开的方向,颇有些念念不舍。然后他回头和公主承诺说:“我之后再给你找一朵漂亮的花来。”
  阳光下,鸟笼吊坠闪过金与银的光华。
  沈朝幕愣了愣:“你还把它挂起来了?”
  “嗯。”龙拾雨说。
  沈朝幕本来想说,其实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他只是路过集市时觉得亮晶晶的,随手挑了个好看的而已。
  其他既昂贵又亮闪闪的东西从来不少,沈朝幕见过太多了,随便去个沈家的什么拍卖会,珠宝钻石迷醉人眼,天价也有大把人愿意争逐,龙类当然也会喜欢这珠光宝气。
  沈朝幕就说:“哪天买贵一点的,给你用尾巴在床上盘着,全都是亮闪闪的。”
  龙拾雨说:“就这个也挺好的呀,我很喜欢。”
  沈朝幕心头一动。
  像是什么柔软的东西在挠心尖。
  然后龙拾雨又说:“不过你说的亮闪闪是多闪?”他稍微扭捏了一下,“还是有点想要的。”
  沈朝幕:“……”
  走过熙熙攘攘的集市,头顶的古树沙沙作响。
  由于山火提前离开的游客有许多,但这里依旧能看见不少人在挑选。
  商品种类繁多,捕梦网精致,小首饰闪耀。
  动物骨骼雕出的精美号角,吹奏起来声音寂寥又奇特,好似狼群在山丘的嚎叫。比如树叶编织出的灯笼,里头盛着明黄的光芒,如果在夜晚穿梭野外时拿上一盏,就能探索丛林的秘密。
  沈朝幕在卖衣服的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
  这里卖的是塔步的传统服饰,全都有着艳丽的色彩,好似当地人奔放的性格。
  他的目光落在斗篷上头。
  塔步的斗篷是由结实皮革与不同的树叶做成的,针脚分外扎实紧密,风刮来的时候叶子轻轻摆动。
  在久远时代前,兽族会穿着这样的衣服外出,挡风又温暖。现在在节日的时候还会见到他们这样穿,走过平原时,像是与自然为伍。
  买斗篷的游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
  沈朝幕冲龙拾雨招了招手:“过来。”
  龙拾雨毫无反应,盯着远处的小吃铺。
  然后他被沈朝幕抓着肩膀转了过来,面对着一大堆斗篷。
  沈朝幕说:“挑一件喜欢的。”
  “为什么要买这个?”
  “保暖,就当是纪念品了。”沈朝幕说,“在北恩不也买了一条围巾吗?”
  于是龙拾雨挑了一件树叶偏红的斗篷。
  沈朝幕给他披着,顺便把领口那枚牛角扣给别上。那红叶轻颤,衬得青年的皮肤白皙。
  他就这样收获了一条斗篷龙。
  龙拾雨说:“你每次怕我冷、使劲给我套衣服的时候,真的很像网上说的奶奶。”
  沈朝幕:“……我竟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在骂我。”
  “我怎么会骂你呢。”龙拾雨高兴地伸出手,“要拉手。”
  这回沈朝幕犹豫了几秒。
  之前还没察觉,拉手纯粹是为了哄一下流泪龙龙头。
  但现在他的心意那么清晰,这种行为就更显得……
  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即便是再英勇的猎人,还是和所有人一样有着胆怯与小心翼翼。他擅长追猎,就这样把一头嘤嘤怪给抓回家了,但是有太多东西比追猎更难。
  沈朝幕一贯做事果决,这一点点的犹疑,主要来自某种不连贯感。
  回想一下,从最开始龙拾雨对他的态度就非常热烈,甚至称得上熟络。而这种熟络并没有展现在其他任何一人身上。
  简单来讲,沈朝幕不知道最开始的亲近是从何而来。
  他最后还是拉过了龙拾雨的手。
  带着某种喜悦。
  虽然不知道龙脑袋里到底装着什么奇怪的思维,但是这绝对也是喜欢吧。
  就算再不济,也必然是纯粹又热烈的好感。
  毕竟傻龙连说个谎都说不好,再让他伪装什么情感简直比登天还难。
  所以等到时机恰好……
  就该是告白的时候了。
  龙拾雨就这样高高兴兴地牵着公主的手,慢慢走过集市。
  几步下来,他手中已经多了好多串小吃,炸豆腐外酥里嫩,一口咬下去那清脆的声音都在舌尖蹦跳。他几口就吃了下去。
  沈朝幕在每家店铺的商品中,对着罗密欧给的清单细细搜寻。隔了好久他才发现不对劲:“……你的竹签呢?”
  “哦。”龙拾雨说,“吃得太快了,不小心一起吃下去了几根。”
  沈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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