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王爷落魄妃(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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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越来越晕了……
我扶住额角,舔了舔残留着酒味的嘴唇,哐当一声栽了下去。
我做了一个香甜的梦。
仙人带我飞上了云霄,住进满是粉红泡泡的天宫,抬头便能看见漫天繁星。我和他对饮,双双醉倒在桃花林中,衣衫渐褪……
再醒来时,天已经全黑了。
我坐起身来,揉了揉眼睛。篝火旁坐着一个仙人,正在烤兔子。我呆呆地看着他,原来我还在天宫么。
看了许久,直到烤野兔的香味飘来,勾起了我的饥饿,我才迟钝地回过神来,轻软地喊了一声:“明尘。”
我摸着脑袋,委屈地说:“我喝醉了。”
还一头栽地上摔了个大包!
害得我在梦里,不着寸缕地躺在厚厚的桃花瓣上时,脑袋上还缠着纱布。
季明尘翻动着篝火上方的野兔,戏谑地看向我,声音含笑地问道:“你喝什么喝醉了。”
“喝……”我脸红了,结结巴巴地说,“喝你。”
我又摸着脑袋感受了一下,好像不怎么痛了,清清凉凉的,原来他已经给我上过药了。
烤野兔的焦香越发浓郁,我一骨碌爬起来,贴着季明尘坐下,拉住他的手摇晃,可怜兮兮地说:“饿了。”
他撕下一条兔腿递给我:“小心烫。”
我接过,递到他嘴边:“第一口要给最喜欢的人吃。”
“你吃。”他微笑地重复了一遍我的话,“第一口要给最喜欢的人吃。”
我迟钝地反应过来他的意思,肚子却又咕噜咕噜叫起来,红着脸低下头,珍而重之地啃了第一口。
兔腿表面烤出了脆脆的焦皮,什么调味料都不用加,就已经非常美味。我啃完一条兔腿,他又递过来一条:“吃吧,不够还有。”
我说:“我其实没有这么能吃。”
犹豫半晌,手却非常诚实地接过。
啃完了两条兔腿,我舔了舔唇,抱膝坐在篝火边,看着忽明忽暗的火光下他的身影。
他盘腿坐在枯叶春泥上,不紧不慢地吃着烤兔肉,动作优雅极了。
我看得呆了。
四下漆黑寂静,那丝挥散不去的恐惧却又涌上心头。我有些发冷,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今天只是饿了,我平时真的没有这么能吃的。”
我认真地说:“我很好养活的,也很听话,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我会很乖的。”
“所以你一定不能丢下我,好不好啊?”
我看着他,委屈又可怜,就像一条找不到家的小狗。
季明尘掏出手帕,轻柔地帮我擦了擦嘴角,他深深地看着我,说:“你不用乖,也不用听话,可以吃很多,可以给我添麻烦,怎样都可以。”
“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夜幕深沉,他的眼眸里只有我的倒影。我在他怀里蹭了蹭,心渐渐安定了下来。
他用树枝在火中拨了拨,翻出一颗圆滚滚的红薯,三下五除二地剥了皮,冒着热气的红薯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咽了咽口水,懊恼地盯着不停散发香甜气息的红薯,感觉肚子又空了。
可是…刚刚才说了我没那么能吃…
我纠结万分,季明尘却轻笑出声:“傻不傻。快趁热吃。”
我一下子缴械投降了。
抱着热乎乎的红薯开始啃。
季明尘一直温柔地看着我,不时用树枝拨弄火苗,保持火势旺盛。
等我吃完,他又从怀里摸出一个纸包,里面是香喷喷的绿豆糕。
我更纠结了。他怎么能这样啊!
这让我怎么拒绝。
他说:“刚才的是正餐,这是饭后甜品。”
我眼睛一亮,可不是这个理儿么!
伸手去拿之前,我又强调了一遍:“我真的不是很能吃。”
他轻笑道:“嗯知道了。”
风声簌簌,夜月透亮。
季明尘说:“阿翊,你酒量这么差,到时候交杯酒怎么办?”
他皱眉思索了一阵:“要不就不喝了吧。”
我着急地瞪大了眼,顿时觉得绿豆糕都不香了。交杯酒是一生只有一次的,怎么能不喝!
我慌忙地把嘴里的绿豆糕咽下去,急急地说:“不行!”
“我可以练的!”
季明尘摇了摇头:“酒量是天生的。”
我拽住他的手,哀求道:“我可以!真的可以的!你不能不和我喝交杯酒!”
我兀自着急,却突然撞见他眼眸中无比熟悉的戏谑,才知道他又在逗我。
“仙人,你不能这样。”我委屈地说,“不可以拿这种事情逗我,我会伤心的。”
他立刻道歉:“对不起。”
我又不开心了:“说过不能说对不起,对不起是不熟的人之间才说的。”
他便低下头亲我。
我马上就心软了:“原谅你了。”
我心中却暗暗盘算着,交杯酒之后是洞房花烛,那我绝对不能醉。练酒量一事要提上日程。
嗯,今晚就开始。
翌日,我进宫看望父皇。
昨晚睡前喝了杯酒,倒头就睡。今天一早起来神清气爽,心情也舒爽。
父皇身体仍然虚弱,但精神倒是很好。他微笑着说:“心情很好?”
我点了点头。
他又说:“昨日你带着王妃去东宫用了膳?”
那顿饭过后,楚竣恢复了王府所有的份例,还把前些日子扣下的加倍送了过来。所有明的暗的手段全部收回了。
他说到做到,压在我心里的一桩大事解决,我心情更好了,开心地笑了起来:“嗯。大哥很好。”
父皇的神情却有些复杂。
他静静地看着我,似是欣慰,似是失望,又似乎在衡量。
父皇向来是威严如墨的,很少在他脸上看到这样纠结的神情。
我愣住了,有些呆呆地和他对视。
他说:“去吧。朕要休息了。”
刚走出父皇的寝宫,东宫派人来请。我跟着传话的小太监来到东宫,楚竣正在坐在桌案前,桌上放的不是奏折文书,而是一幅画。
画面中是一大一小两个少年,大的牵着小的,小的手中提着一盏莲花灯,两人身后长街通明,人流如织。笔墨稚拙,线条抖索,一看就知道画画的人不精此道。
这是我八岁那年画的。
那年我闹着要去元宵灯会,帝后忙碌顾不上我,又不放心下人带我去。彼时,十八岁的楚竣自告奋勇地带我去。
我在热闹的街市上看花了眼,不小心被人流冲散。我没有乱走,而是提着楚竣买给我的莲花灯,乖乖站在原地。
他很快就找过来了。
他一把把我拉入怀里,不住地说:“没吓到吧?是大哥错了。”
我望入他的眼睛,准确地分辨出了他的情绪。从他的眼中,我看到了焦急和懊恼,自责和愧疚。我敏感地察觉,他的焦急,不是因为怕帝后的责罚,而是因为我,他的心只是在担心我。
我那时很爱很爱他。
回去的路上,他一直紧紧地拉着我的手,没有再把我弄丢。
我画了那幅画送给他。
此时,他把这幅画摆出来,自然是告诉我,他是一个多么恋旧的人。
他说:“那年元宵可把我吓坏了,还好没有把你弄丢。我回去找你时,你就站在原地,那么乖,不哭也不闹。”
我也是个恋旧的人。
我的眼睛有点湿,垂着头低低地喊了一声:“大哥。”
一直以来在我的心中,二哥是个常年不在家的老兵痞子,不着调。四弟和五弟是需要我去照拂的小孩子,太闹腾。只有大哥才和父皇一样,是可以依赖并相信的。
我说:“你一直是我的大哥。”
楚竣走过来停在我面前,像小时那样揉了揉我的脑袋:“有你这句话,我永远都会是你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