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做纨绔君主(127)
谢宣看得心悸,可顾忌周围人,只能小声埋怨:“它还有伤,你不能温柔些吗?”
赵彻拉着缰绳向前,当着众人音量不减,答非所问:“夫人,我方才抱得不够温柔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十章内完结,死个男人,让话本主人公出场娶老婆。差不多就结束了。
第104章 叛军
晋安郡贫困, 民风淳朴,又值邻县战时,街头摆摊的人少之又少。
穷郡突临少年夫妻, 多半是逃难来的。想到此处, 同样面临贫困窘境的郡民,难免忍不住回头,个个都想将二人面貌瞧上一二,好作收摊回家时的谈资。
况且这谈资中的女子貌美无比,不施粉黛,素着一张面孔, 不喜不怒, 仪态有仙子之姿,一点不像逃难的, 可她如今又当真在晋安这僻壤地,不曾有假。
如此一来, 几人一面收摊,一面已将凄美忠贞的爱情故事自作主张编好了。
两鬓斑白的老翁弓着背,蹲下半个身子, 往背篓装卖不出的最后两捆干菜, 预备回家时, 将家中珍藏的最后半坛酒收拾出来,掺一半水, 就简陋的餐食一并吃了。
“这干菜还卖吗?”有个声音从头顶传来。
“卖的, 卖的!剩两捆,两文钱拿走吧。”
百姓贫穷, 老翁生意做得艰苦, 平日剩两捆三捆已是走了狗屎运, 今日倒叫他踩了两次狗屎,竟掐点卖光了。
他抬头,看立在摊前的外乡人。
一男一女,伸手接干菜的是那脖颈有刀伤的男子,问话的是方才频频惹人注目的貌美女子。
那女子音色特别,介于男女之间,二者皆不像。
男子接过干菜,置于鞍袋里,袋里还放了一只灰兔,身量短小,比较家兔,模样要潦草许多,更像野兔。放置完干菜,他往里取了一贯钱,放入老翁手里,惹得老翁慌忙摇头推拒。
“……用、用不了这么多!”
“别急着还回来。”男子蹲下身,“我有事要与你打听,这是酬劳。”
老翁抓着沉甸甸的钱币,仍觉心虚:“我一辈子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公子要打听消息,不、不该找我啊!”
男子却认准了他:“大约十五年前,晋安郡是不是有位姓宁的官家?”
日头将落,赵彻寻了家容许夜宿的酒馆,酒馆十分小,除去老板,只剩一位做事的伙计。
赵彻付钱时,谢宣立在马边,解开捆菜的细绳,抽了两根,喂给装进鞍袋的兔子。这野兔适应良好,吃得畅快,几度要咬了谢宣手指。
他一面喂,一面在心里叹气。
这畜生怎么不知它此时是被人囚着呢?
该想法子逃走才是啊。
有伙计指路,赵彻牵马去后院马厩,栓好了缰绳。
日子一旦过得苦起来,马厩便连匹像样的畜生都没有。这酒馆生意相当不好,又得应付郭锐那样无能贪财的县官,为了将日子过下去,怕是抵押了不少值钱玩意。
伙计一身粗麻短打,利落打了井水,于马厩中添了一捆草料。
方才嘱咐过,伙计拿来一只缺角的旧碗。
估摸着是从渣斗里捡回来的,外壁有许多灰,内壁还算干净。
这伙计是青年模样,神态却老成,懂得察言观色,行事畏畏缩缩的。他环顾眼前二人,也不知把碗给谁。直到谢宣先伸了手,他才小心抬起眼,与人平视了两秒,将手里的破碗交了出去。
手掌边缘一刮过客人的手指,传来的触感滑如凝脂,须臾失神,他又极快将手缩了回去:“今天酒馆活多,两位客人有事再喊小的,小的先去馆里干活了。”
谢宣的“谢”字,还不曾出口,伙计扭头没了踪迹。
他愣了愣,不多在意,抓着手里的碗,探到马厩里的水槽里,掂量着只盛了半碗。
做完一切,他单手把兔子抱到地面,跟着蹲下来,将盛水的碗放在兔子边上。
兔子蹬直前腿,以鼻尖拱着眼前的碗,谢宣诙谐地猜想,它绝对蹭了一鼻子灰。仅仅两日相处,它已经不惧人了,此刻不知碗里有何物时,它便表现得懒散至极,像吃饱喝足似的,赖在原地一动不动 。
这畜生脑袋不灵光,谢宣无可奈何,只得帮忙,拽着兔子前腿,将它的口鼻向着水蹭了蹭。
它这才反应过来,狼吞虎咽地喝起来。
“不放进去吗?”赵彻问他。
虽然没有主语,但是谢宣知道他指的是兔子。
谢宣没应话。
赵彻一笑,变了语气,似乎好心与他解释:“马吃草,不吃兔子。”
这家伙竟然真拿他当傻子逗!
谢宣将兔毛上黏上的碎草拨开,一不做二不休,当做没听到,继续不搭理赵彻。
“你不怕它跑掉吗?”赵彻就在一旁等他喂完兔子,他不理他,他一点也不恼,“夫人饿了二日,换来这一只兔子,没养几天便丢了,不值当啊。”
谢宣依旧不理,站起身来,忽然问:“你不姓赵,姓宁?”
“什么?”
“街上你与老伯打听的事。”谢宣追问,“如今我们也算同是天涯沦落人,裙子我也穿了,究竟何时能告诉我,你到底来此做什么?”
“现在吗?”赵彻开口,说的却是二人前一日对好的说辞,“家族不幸没落,与刚成亲的夫人一起逃命。”
谢宣不想同他胡扯:“我贪生怕死才活到今日,不想不明不白地被你带进沟里,稀里糊涂地死在半路。”
二人对视,相对无言,最后赵彻才沉声说:“无论你信是不信,我没准备让你死。”
赵彻留下一句模棱两可的怪话,直至他将抱着的双臂放下,离开马厩,给人留下一个背影,谢宣也没从这句莫名其妙的话里品出半点虚伪的玩味来,反倒读出一丝示好。
谢宣恶寒一阵,抛去心中所想。
像赵彻这样的人物,向手无缚鸡之力的傀儡皇帝示好,与黄鼠狼给鸡拜年有何区别。
野兔趴伏地面,正安逸喝水吃草,谢宣听见咀嚼声,瞧它一眼,心中五味杂陈。
逃了便逃了,逃了才最好。
翌日一大早,天未亮,酒馆已开了门,走进两个经常来此吃酒的常客,听二人交谈内容,应是农夫,说照例喝完半坛便走,急着下地干活。
谢宣起了个大早,刚披完衣裳,赵彻便像早掐准了点似的,敲响了门。
赵彻进了门,没默几秒,便道:“他们来了。”
“谁?”
“奉朝廷之命盘查叛军的官兵。”
谢宣诧异,抓住话中重点:“朝廷?哪个朝廷?”
如二人共同预料到的那样,赵彻虽逃得足够低调,但毕竟脚程不足,人力不足,人需要吃饭睡觉,总要找个地方歇息。而在人精神疲态时,各方势力已逐步向晋安郡靠拢。
其中有追杀赵彻的三方枭雄,自然也会有想对煜朝皇帝不利,想借机将其斩头的反贼。
馆内隔音极差,在房间里便能听见甲胄碰撞声,也能将信息听个八九不离十,谢宣屏息凝神,认真听屋外的谈话。
起得早的客人在吃酒,全副武装的军爷挨桌盘话,问是否见过可疑之人。
客人寥寥无几,听见这样的问题,或摇头,或痴愣,晋安郡为官宦所嫌之地,住在这儿的老百姓一年到头见不到半个小官,更别提阵仗摆得极吓人的官兵,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所以然来。
“叛军?”谢宣听见那官兵正义凛然的抓叛军说辞,“是你还是我?”
赵彻拿了把凳子坐下,淡然道:“我们都是。”
数次被追捕,谢宣头次觉出一丝可悲来,不因其它,只因他今日竟然能与一个杀人无数的阎王同病相怜,实在可悲又可笑。对方有名正言顺的坦荡,自己只剩被泼脏水的无奈了。
谢宣又问:“他们是谁的人?”
“赵述。”
“你听声音便知?”
“出言浮夸,行事招摇,皆是顺安年间的高官作风。”赵彻说完前言,才解释道,“方才我在窗前先一步看到他们,领兵打仗这几年,我当然认得精兵的甲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