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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掩霜刀(22)

作者:春风南来 时间:2023-07-01 09:45 标签:狗血 虐恋 架空历史

  他这个师弟胆大心细,经此一役,很快就将名扬四海。从此后整个北狄,只要听到谢庭兰的名字,就会闻风丧胆。
  四年,谢瑾只用了四年,就将升至殿中尚书。二品的禁卫长官,知殿内兵马仓库,常典宿卫,居中书令、护军之前,只在程云之下。
  谢瑾抵达皇城时正逢傍晚,顾邺章在修明殿设庆功宴,公侯王孙、九卿六部俱皆在座。可汗庭的鸿门宴在前,跟前的这场宫宴便显得秀色可餐起来,但谢瑾并未耽于歌舞。
  摆满了玉盘瓜果的案后,宽衫广袖的天子端然而坐,身边伴驾的,是一个生面孔的美人,听说姓徐。
  美人轻柔曼妙,裙长曳地,乖顺地侍奉着他。
  再精致美味的食物都失去了吸引力。谢瑾双眼愈发涩痛,垂眸时眼睫扑簌簌地抖,艰难依靠着定力维持住面上的平静,对着来道贺的同僚强颜欢笑。
  他这次回来,顾邺章对他的态度并不热络,让他几度以为是不是自己的自作主张惹恼了师哥。
  可甄览右迁从三品下的镇远将军,林雍从九品的裨将一跃升为从五品下的虎贲司马,谁都没有他得到的恩赏更令人瞩目。居中书令和护军之前的殿中尚书,这样的倚重,又和顾邺章之前的冷落大相悖离,他实在想不通。
  在推杯换盏的空档,林雍问:“将军,你不高兴吗?”他第一次见谢瑾时谢瑾便是一身戎装,其后无论谢瑾是以文官的身份知中书省,还是以武官的身份领兵出征,他都习惯唤他将军。
  他笑起来的时候左边唇角会绽开一朵梨涡,可惜他不常笑,看着便有些严肃。但今夜是个大喜的日子,林彦容再是少年老成,那颗梨涡仍旧若隐若现。
  他不能理解谢瑾的情绪为什么低落,正如谢瑾不知道顾邺章看他的眼神为什么陌生。
  但林雍是个聪明人,谢瑾也是。
  他们很快就会明白得彻底,却又宁愿自己从未明白。
  直到宫宴散后,散骑常侍陈郁之方才听宣入宫——他受命劳军,在谢瑾之后返回洛都。
  朝野内外的气氛都因谢瑾的归来而沸腾,顾邺章又是裁定给众人封赏,又是钦点庆功宴的歌舞宴饮,此时终于空出时间听他题奏。
  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是阴谋,嘴巴里除了他自己没一个人是忠臣。但他用得很趁手。
  与程云比,陈郁之左右逢源,也不是一路追随他的功臣;与邓康相比,陈郁之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永远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威胁;与谢瑾相比,陈郁之以寒微出身游走于世家名流,能仰仗的,只有他这个天子。
  他的圆滑、钻营,是程云所漠视的,是谢瑾所不情愿的,是邓康所不屑一顾的。多的是人明里暗里鄙夷他汲汲营营,但顾邺章从不会忽视他进言中暗含的机锋。
  层层锦帐之内,陈郁之将视线停在御书台一角的白玉辟邪上,不紧不慢将路上见闻一一讲过。
  余光瞥见天子眉峰微蹙,心下有了计较,又不动声色称赞道:“陛下,武川之行,殿中尚书不仅为我朝立了国威,还趁郁久闾隼未归诓了斛律澶亲笔写就的通关文书。臣观将士们情绪高涨,对其信任非常。”
  他微笑着说:“臣在此恭贺陛下又得良将。”
  顾邺章的脸色阴晴不定,沉默许久才淡淡睨了他一眼,“这青炎卫常年跟随中领军,再信任谢卿,毕竟亲疏有别。”
  “陛下说的是。”陈郁之谦卑垂首,半敛着一双狐狸眼徐徐道:“谢尚书此次北上,不惜以寡敌众也要提前撤还青炎卫,而只留金戈卫深入龙潭虎穴,想来也是为了能给陛下和程将军一个交代。”
  绝不是为了独占功劳。
  顾邺章起先没说话,片刻后才敷衍似的“嗯”了一声,容色平静地瞧着他,冷淡道:“时候不早了,陈卿若无其他事,便回省里吧。”
  陈郁之低低应了声“诺”,倒行着退出内殿。
  珠帘碰出的响声余韵悠长,一声声都像敲在顾邺章纷乱如麻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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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牌了,tag里的拧巴是专为顾邺章打的。


第18章 白马探花
  清风西来,禾实稻秀,转眼已是深秋时节。
  朝廷新下了旨意,将一年一度的秋狝定在八月十九。中秋节的休暇刚过,此举也是为了让百官收收心。
  阖宫狩猎,百步穿杨这四个字向来与谢瑾无关,正如校场点兵,最为孔武有力的那个也从来不是他。但谢瑾一场一场胜仗打下来,倒也无人敢小觑了他。
  然而此番故地重临,想到去岁的秋猎,谢瑾心中难免生出一股怅然之意。
  从中书侍郎、校事司使一跃成为显赫风光的殿中尚书,无论谁见了谢瑾,都要赞他一声年轻有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期盼的那个人,却一直没有单独召见他。
  “……谢卿。”
  “谢尚书?”
  窄袖猝然被扯动了下,谢瑾不解地向身旁看去。林雍一脸焦急之色,悄声提醒道:“将军,陛下叫您呢。”
  谢瑾下意识转过头,正对上顾邺章那双深沉难辨的凤目。
  “陛下……”他的声音有些滞涩,藏着这二百个日夜的辗转和盼望。
  “我说,想将这匹雪浪玉狮赐给谢卿。”仿佛听不出他这两个字中暗含的情意,顾邺章只微笑着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
  “庭兰此次深入北狄腹地,功绩堪书,朕寻遍马场,唯有将它当做给卿的谢礼,才算拿得出手。”
  谢瑾顺着他的手看去,一匹通体上下雪练也似洁白的马儿映入他的眼帘。何止是“拿得出手”,恐怕几近价值连城。
  雪浪玉狮从蹄至脊,高逾八尺,没有半根杂毛,睫毛秾长的眼睛温柔湿润……甚至于怜悯,正静静地与他四目相对。
  陈郁之道:“此马一看便非凡品,谢尚书何不骑上看看?”
  他这么一带头,旁人也开始起哄:“谢尚书本就风度峻整胆识过人,快骑上这日行千里的玉狮子,也让我等开开眼界!”
  盛情难却,谢瑾只得走上前去。
  他先是试探性地伸手摸了摸玉狮子的前额,马儿温顺地蹭了蹭他的掌心。他的动物缘似乎还不赖,从前巴掌大的玳瑁滚地锦喜欢蹭他的手,至今仍赖在家里不走,眼前这身长一丈的“大个子”也与他一见如故。
  谢瑾很喜欢这匹堪称一见难求的雪浪玉狮,但他并不想占有它。它在这灰扑扑的傍晚仍散发着莹莹的银光,合该配一个精于骑射的将军,程云、邓康、甄览甚至是林雍……它跟着谁都比跟着自己更合适。
  于是他回头望向顾邺章:“陛下,臣武艺平平,怕配不上这样好的马。”
  顾邺章恍若未闻,只道:“你总要试一试,才知道它到底适不适合你。”
  他只好翻身上马,雪浪玉狮才载着他轻轻巧巧踱了几步,顾邺章已兴味盎然地赞道:“谢卿果真是白马探花!”
  话音落下时,谢瑾想到前朝的一位陈姓将军——他官至左卫将军,政绩斐然战功卓著,曾带着七千人所向披靡,四十七战所过皆破,被他的陛下盛赞为白马探花。
  但是……那位将军的白马多半是自己选的,他的白马却是顾邺章赐的。
  不一样的,这怎么会一样呢?他放不下令则和令姜,放不下他的小狸奴,也放不下一身病骨的师哥。他不善骑射,他想要平安活着,所以他向来只骑黑马,只披泯然于众的青袍。
  一颗真心被当成草芥,在这寂寥的秋日黄昏,谢瑾只感到铺天盖地的委屈,搅动起连绵的悲愁和怨怼。
  可当着这么些人的面,他只能恭恭敬敬婉言道:“陛下谬赞,臣愧不敢当。”
  不该也不必拒绝的,他武艺平平,只是中上,这马赠下来,往后战场上刀剑无眼,骑着白马招摇过市,更是犹如闯鬼门关,又焉知师哥没有此意呢?
  可他如何能不介怀?若武艺超群者得此马,自然会是如虎添翼,赐给他当个活靶子……与那催命的咒符又有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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