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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系美人替嫁给残疾反派后[穿书](107)

作者:噤非 时间:2023-08-19 09:17 标签:甜文 穿书 爽文 豪门世家 轻松

  还好,当初学的那点中餐知识没有全还给老师。
  半小时后,大汗淋漓的餐厅老板端着红烧肉等菜品闪耀登场。
  作为服务行业,深知顾客就是上帝,哪怕对方骑驴找马,也能给他牵头骡子过来。
  本以为这位爷该满意了吧,结果——
  艾凡看了一圈,慢慢抬眼:“请问,吃中餐,没有给我们准备筷子么?”
  老板:……
  他永远忘不了这屈辱的一天,作为西餐行业的佼佼者,被外国同胞背刺了。
  对面的白薇和沈伽黎同样沉默,他们望着老板欲哭无泪的哀伤脸,在心中默默为他默哀。
  白薇道:“soba是非常有名的西餐厅,其服务宗旨便是让每一位漂泊在外的外国人充分感受家的温度,所以为了给各位宾至如归的亲切感,无论是装修还是餐具菜品都力求完美还原西餐特点,没有筷子也正常,我们用刀叉吃也可以的。”
  她出声劝慰着,生怕老板这将近两米高的壮汉在客人面前当众表演嚎啕大哭。
  艾凡却不以为然,看向沈伽黎,声音极轻地问道:“我让服务生去就近商场买筷子怎样。”
  艾凡也并非故意找茬,他的想法很简单,如果沈伽黎跟他回了英国后无法适应那边的饮食习惯,那他愿意为了沈伽黎学习使用筷子,甚至可以让整个家族的人学习使用筷子,在这样的环境下沈伽黎就不会想家,就能和他安稳过日子。
  沈伽黎快被他的算盘珠子崩死了,看他一眼都嫌多,语气漠然:
  “不怎样,人家服务生不要休息的么?放过可怜的打工人吧。”
  服务生们眼含热泪向沈伽黎投去一道感激的目光:
  好人,这个弟弟绝对是好人!
  艾凡被急赤白脸一顿训,收敛了些,挠挠头:“那……就刀叉吧。”
  期间,他为了挽回自己在沈伽黎心中的好感度,开始有意无意彰显自己的财力:
  “我在伦敦有一处非常宽阔的园林,容纳全世界各种珍稀植物,那地方很大,走一天都未必走得完,要是你有时间来伦敦,我带你去园林散步。”
  沈伽黎想起南流景那座被自己砍成不毛之地的庭园,合理怀疑这个艾凡想把他骗到英国做免费劳动力。
  艾凡又道:“我在曼彻斯特的温德米尔湖有一处祖上留下的古老庄园,从最高层可以直面全英最大湖泊的全貌,这个季节还有金嘴鸭栖息,非常漂亮,或许你看过哈利波特么?阿兹卡班的囚徒就是在那里取景拍摄,你要是有兴趣我就带你去那边逛逛,我们一起坐游轮去岛上买纪念品。”
  沈伽黎无语。
  Made in China的纪念品么?他去义乌也能买得到。
  艾凡喋喋不休,哪怕沈伽黎兴致缺缺根本不想回应他,虽没明说,但白薇岂会看不出艾凡的心思,他想哄着沈伽黎离婚跟他回英国。
  果然美貌是原罪,我的好黎黎就是最棒的。
  白薇终于忍不住打断艾凡:“罗斯安德先生,中餐讲究趁热吃,黎黎这一天也没怎么吃东西,不如咱们先吃饭?”
  想破坏我儿子的婚姻?没门。
  艾凡面上涌现丝丝尴尬,极不娴熟地拿起筷子,手指扭曲:“抱歉是我太激动了,吃饭吃饭。”
  吃过沉默的一餐,沈伽黎决定今晚去妈妈家里住一晚,短信通知了李叔今晚不回家。
  与此同时。
  警车呼啸穿过大街,在偏僻逼仄的小巷前停下,杂乱的脚步声穿过小巷,环卫工人立马迎上来,他吓的双手抖个不停,结结巴巴对警察们道:
  “就在里面,好像是尸体,太吓人了我没敢细看,真是人活得久了啥事都能碰上。”
  环卫工发现异样后第一时间没有选择报警,被恐惧冲昏头脑的他跑到大街上大喊着“杀人啦”,吸引了不少路人前来一探究竟。
  狭窄的小巷已经被围观群众挤得水泄不通,警方赶紧疏散人群拉起警戒线,以防现场遭到更多破坏。
  只是当他们走近查看情况,赫然发现,这哪里是什么尸体。
  一个看起来二十冒头大学生模样的男生被人扒了衣服,浑身上下只剩一条四角内裤,被五花大绑捆在电线杆上,裸露的身体上用油性笔写满了大字:
  【人渣】【败类】【社会的蠹虫】【该死】
  男生并没死,只是昏迷,一醒来就看到十几个警察围着他,后面还有围观人群举着手机拍照。
  冷风吹过,他打了个哆嗦,低头一瞧才发现自己被人扒了衣服,身上还写满了侮辱性的言论。
  他“汪”的一声哭出来,扭捏着身子试图遮羞,但警察却以勘察现场寻找证据为由让他再坚持一会儿……
  警察询问他有没有看到嫌疑人的样子,男生想了半天,不确定道:“好像个子挺高,戴着棒球帽,没看清脸……用球棒给我打晕的。”
  现场照片很快被围观群众发到了网上,火速登上热搜。
  看多了刑侦剧的网民们纷纷跳出来进行猜测,最后得出一致结论:
  【罪犯文化程度较高,“蠹”字都写得明明白白,而且受害者也是大学生,或许是熟人作案。】
  也有人说:
  【作案者绝对心理变态,受害者是我同学,品学兼优助人为乐,大家对他评价都很高,也没见他得罪过什么人,或许就是太优秀招人嫉妒,这次真是无妄之灾了。】
  人们在垂怜受害者的同时,也感叹着世道不安全,更有甚者扯出一些极端言论,弄得人心惶惶,纷纷表示近几天还是不要出门的好。
  ……
  南流景一到家,习惯性询问李叔:“沈伽黎呢。”
  李叔:“沈先生刚才发消息给我,说今晚去白女士家中住一晚。”
  南流景怔了怔,随即垂了眼:“知道了。”
  因为太久没见生母想去她家住一晚很正常,但南流景却莫名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上了楼推开沈伽黎的房门,没见到那多年如一日的躺尸人,床上只剩没叠的被子,心头涌上一股奇怪的情绪。
  这好像是沈伽黎进门来第一次在外过夜,也是自己第一次独自在家过夜。
  他一早出门去拍广告,进展如何也不会发个消息知会声儿,虽然知道他不会发消息,但自己还是等了一天,临近下班时没忍住给他发了消息问要不要去接他,他没回。
  不在就不在吧,也不用哄着他吃饭,不用看他脸色,自己也落得清闲。
  李叔特意准备了丰盛晚餐给少爷补身子,这几天二少爷初入公司多有不懂,需要少爷手把手教,少爷也肉眼可见的瘦了。
  饭桌上,南流景反复切着盘中牛排,切下来一块,刚送到嘴边,却迟迟没往嘴中送,思忖许久,又默默放回去,继续切着下一块牛肉。
  “少爷没胃口么?因为沈先生不在?”李叔看出端倪,还非要戳破。
  南流景冷冷瞥了他一眼,漫不经心道:“如果仅因为他不在家就没胃口,我前二十八年是怎么过的。”
  李叔笑笑。少爷这嘴啊,跟金刚石花岗岩碰一碰都不落下风。
  为了不让少爷老想着不在家的沈伽黎,李叔试图岔开话题:
  “少爷看新闻了没,一个男大学生让人扒了衣服五花大绑捆在电线杆上,身上还写了些侮辱性的言论,啧啧,您说说这什么世道啊。”
  原文大反派的确没对原主少干这种事,或许是继承了原文的冷漠,南流景不以为然:
  “跟我有关系?”
  “是没关系,不过案发地就在老城区附近,少爷上班时固定经过此地,要多加小心啊。”
  南流景轻轻叹了口气,放下刀叉:“我没什么胃口,李叔你都吃了,别浪费。”
  说完,滑着轮椅上了楼。
  路过沈伽黎的房间,他忽地停下,向后退了几步,沉默片刻后,进了房间。
  这房子也是他结婚后才来住,时间不长,五个月左右,这房间也是在婚后首日迎来了它的主人。
  它的主人很懒,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二十五小时都是在床上度过,也有勤快的时候,比如不经允许砍了他精心打理的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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