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分(38)
赵清嶺:“知、知道什么了?”
“我说‘我知道了’,我原谅你,”他叹道,“谁都有状态不好的时候。偶尔的口不择言,可以理解,算了。”
“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忘了,翻篇吧。”
……
真的吗?
赵清嶺嗖地爬起来,打开了古典花玻璃小壁灯。
翻、翻篇了?
他呆呆地,带着些晕乎乎的懵逼,满眼流光溢彩,亮晶晶地看着身边的男人。
真的,就这样,原谅他了?
可是,那时候他不是哭了吗?
哭得那么伤心,那么难受。
……不生气吗?不想骂他、发泄、要补偿吗?
黑暗中被突然打开的壁灯晃了眼,程彻第五次想杀人。
第六次想杀人,则是因为紧接着被大力一把抱了起来,腰差点没折断!
他家男神……他家的男神真的,有时候真让人不知道该说他什么。
简直匪夷所思,竟然就这么章鱼一样紧紧地抱着了他,埋头在他胸前也不说话、也不动,就那么安安静静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赵清嶺不是不想说话。
他是说不出来。
就果然……
果然,他没有选错人。
彻彻是独一无二的,跟外面那些妖艳X货一点都不一样!
本来以为,肯定不会就这么轻易算了。
他得特别努力、追妻火葬场——只是买点纪念品、剥个虾,肯定是不行的、远远不够的。得拼命道歉、得跪搓衣板、得想破头地补偿、至少被生生搓掉一层皮才能弥补。
可是,没有。
那些他发神经加诸在他身上的,残忍的、毫无道理的伤害,程彻生生吃下。
不动声色,不喊疼,连一点点如鲠在喉都没有让他看到。
仿佛稀松平常。
就一如,那十年漫长的等待一样。
他也没用说过半句委屈、半句不甘、半句后悔。
……
赵清嶺鼻子猛烈发酸,心脏一起跟着抽搐、疼痛起来。
这个人怎么这么傻!
还有,自己是疯了吧!
肯定是疯了才舍得那样对他。明知道这人从一开始傻、为什么还……
那么大的世界,他一只在找他。
一直在找、一直在找。
终于找一个愿意包容他、不介意他间歇性混蛋属性的傻瓜。
他是心满意足了,可程彻得到了什么?
十年,那么久。
这个傻男人偷偷爱了他那么久。
好不容易在一起了,却那么惨!整天不是操心替他工作赚钱,就是被他任性坏心眼欺负着玩!
即使这样还不知道怨他、怪他。
怎么会这么傻!!!
赵清嶺受不了了,他扑了过去,表情很狰狞。
却是用最温柔的吻亲他。
湿润、缠绵、愧疚、珍惜,无法自抑,一遍又一遍。
“彻彻,别怕,”身下程彻挣扎了两下,他喘息,着急又心疼,“没事的,我什么也不做。”
“就是想亲你,想亲亲你。”
“别怕,只是想亲一下,再让我亲一下,乖。”
“我喜欢你,好喜欢你,想亲你,不够,还不够,这样也不够。”
亲吻,耳鬓厮磨,想要把人揉进骨头里。
一遍又一遍,长夜没有尽头。
……
赵清嶺从来不知道,原来接吻也会那么消耗体力。
不知吻了多久,最后头晕目眩、眼冒金星,才乖乖倒回程彻怀里。
世界在旋转,头脑在浆糊,却还知道伸个手继续撒娇。
“抱抱。”
还不够,他太贪心,还想要更多。
“彻彻,真的原谅我了,就抱抱我,嗯?”
空气仿佛安静了片刻,仿佛又没有。
第37章
空气仿佛安静了片刻,仿佛又没有。
就在某人微微有些提心吊胆的时候, 程彻那边终于伸出手, 抱住了他。
赵清嶺那一瞬间, 眼里都是星辰,真的要感动涕零了:“彻彻,彻彻, 你真好。你真的没有生我的气,你真的原谅我了, 太好了,你最好了,最喜欢你!”
……
黑暗中,程彻目光沉沉, 收紧手臂。
他是说了“原谅”。
但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
是, 他是受了伤、吃了疼, 最后还没用地哭了。
却觉得, 那也不一定都是赵清嶺的错。
……
程彻至今记得,高中的时候, 赵清嶺有一个外校的好哥们儿。
好像跟他是发小,家里也颇有钱、人也颇帅,在城郊的贵族学校念书,成绩也很好, 但人比赵清嶺可要嚣张、混世得多了。
高中那两年里, 每次跟这种暗黑系的发小出去的时候, 赵清嶺一般都不会叫上“好孩子”程彻。
以至于程彻总共就见过那人一次而已。
但那一次, 实在是印象深刻。
……
那次见面,是大家一起吃饭庆祝个什么,酒桌上,那个男生喝醉了,一直在跟赵清嶺叨逼叨,叨叨他的“对象”。
“真的是烦死了!又不好看、话又不多、稍微凶一点还哭给你看。”
“最麻烦的是买东西根本哄不好使,人家虽然穷,但不还要你东西,问他想要什么,你知道他说啥?”
“他说‘别的都不要’,只要我别离开他、别不要他!”
“靠!明明一开始就说好了,无聊陪他玩玩而已,不好看又那么乏善可陈,居然还没有自知之明!出门不带他还有脸不高兴、跟我要死要活,也不想想自己那么拿不出手,我怎么带得出去啊?”
少年说及此处,一瓶啤酒直接闷了。
“咣”砸在桌上,好大一声。
高中的时候,程彻真的是特别单纯一人。
这番话在他听来,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这男生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对象,不仅不喜欢还挺看不起,八成是打算分手了。
然而,下一秒,他竟听见赵清嶺笑了。
“小扬,天天吐槽嫂子,你还不是一跟头死死栽进去了?劝你啊,好好对人家吧,普通点就普通点吧,认了,别作。”
“作跑了,到时候再哭,可就迟了。”
那少年闻言,又咣咣闷了一瓶啤酒。
“他但凡能好看一点、聪明一点、坚强一点、独立自信一点,老子就不用纠结了!”
“可现在这样,算怎么的?老子条件那么好,将来找啥样的没有,就算喜欢……又怎么能甘心,一辈子就跟这么个灰头土脸的货色过了?”
“我以前也不是那么没品位的人啊!真是不明白,他到底给我下什么**药了。”
“哪哪都不好,我到底迷他什么迷得那么狠?艹!”
少年说着,眼睛红了,看起来很萎靡。
……
那天,人生中第一次,程彻知道原来人性还能那么分裂。
一边“迷恋得不行”。
一边,又能清楚地嫌弃“对方不够好”。
但仔细想想,倒也不是不合理——
那几天,赵清嶺才送了程彻一张学校附近体育用品店的购物卡。面值三百多,按说在当年可以买不少东西,但程彻最后,却用整张卡只刷走了一个篮球。
他特别喜欢那个篮球。
以前看它放在货架上,就偷偷喜欢了,路过总要多看两眼。
确实也是一边特别喜欢,一边嫌弃。嫌弃它死贵,性价比低到没眼看、抢钱一样的贵。
如今,推人及己。
阴暗的小念头,有时候真的是控制不住就会冒出来——
“一时的口不择言”,真的有这种东西?
会不会,其实那根本,是赵清嶺的真情流露。
感性上“最喜欢了”“想一辈子在一起”是真的;理性上觉得跟他在一起“亏了”,却也是真的。
所以,才会在那一瞬间没忍住,说出那么伤人的话。
如果真是这样……
艹。
难受。
程彻略微弓起身提,咬牙,生生忍下了生理性的胸口疼。
不仅忍住了,半晌,他缓缓地,竟还断续地、莫名笑出了来。
怀里本来赵清嶺已经睡着了,又揉揉眼醒了。
“呜嗯……彻彻,什么事情那么好笑?”
“没事,我在想明天的行程。”程彻摸了摸他微长、柔软的发,“乖,睡吧。”
“哦……zzzzz”
程彻抱紧赵清嶺。
沉默,闭上眼睛,又缓了好一会儿。
再睁开时,对着天花板,却不是往日里的无措与茫然。
不是。
同样是沉默平静,却暗地闪着一丝几近微不可见的光华,劲儿劲儿的。
……
……
“明天”的行程早就定好了,不用想。程彻在想着的,其实是他们“以后”的行程。
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在这三个月里,赵清嶺倒是从没有说过他“拿不出手”。
对于两人的关系,也从来没有藏着掖着过。遇到一些熟人的场合,也都大大方方介绍了。
大家的反应,表面上一派和谐。
各种恭喜恭喜、同喜同喜地嘻嘻哈哈,但内心分明各种一言难尽——有的一脸懵逼,赵清嶺你眼神是怎么了?有的则心怀怨妒,他哪里比得上我!
这些,程彻不傻,当然都看得到。
谁让他是真的平凡,配不上赵清嶺。
这不是怯懦、不是自怨自艾。只是不争的事实,所有人都知道。
就连颜珍跟他那么多年朋友,都没办法昧着良心说他够格。反而从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就不停地吹好友耳边风、花式劝他分手。
程彻很清楚,她劝他分手,只是因为怕他越发的无法自拔。
怕差距那么大,他将来有一天免不了会被抛弃,受到严重的、毁灭性的伤害。
只是后来,发现实在是劝分无果,颜珍才只好又换了个路线。
开始疯狂挑剔他的形象、着装,一见面就拉去品牌店,逼着他买买买、扔扔扔。
……
但颜珍不知道是,自从跟赵清嶺在一起之后,其实程彻衣柜里的旧衣服,在她提点之前,就已经偷偷扔掉过一大半。
更早就学会了暗中不着痕迹主动问赵清嶺的意见,借着约会、吃饭的机会悄悄“顺路”拉赵清嶺,去帮忙参谋陪他买几件衣服。
长此以往,虽然至今穿搭品味还是常常被颜珍吐槽,但真的已经比“以前版本的程彻1.0”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