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分(15)
同为IT男的同事们,纷纷都表示很羡慕程彻的“浪”。
调侃自己攒老婆本,苦哈哈的灰头土脸赚钱攒房子攒车,一分钱都不敢乱花,只有程彻想得开,勇敢为自己而活。
……如果是真喜欢旅行的人,倒还真是是“为自己而活”了。
问题是,程彻其实并不热衷旅行。
一次一次出国,某种意义上,跟一次一次参加过去同学的婚礼其实是一个道理。
他就是在发疯、在异想天开。
谁让……赵清嶺曾经说过,想要去那些地方。
……
“我啊,将来肯定是要亲眼去看金字塔的!”
“还想去古巴比伦,去看两河流域、去看古西台,去看玛雅文化和百慕大,看古辽国和西夏!”
高中时,无数次,夕阳下。
学校的看台架旁,一起回家的路上。
程彻听赵清嶺描绘过好多好多他从没听过的故事,从希腊的雅典娜,讲到埃及的伊西丝,再讲到土耳其的依修塔尔,从图坦卡蒙王的坟墓里千年不腐的玫瑰花,讲到玛雅的金字塔里藏着水晶骷髅。
“我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看看那些地方到底和书上写的一不一样!”
后来,那些故事里的地方,赵清嶺一一都去了。
和唐蜜,或者其他人。
Facebook上,晒了一大堆照片。
再后来,很多地方……
程彻也去了。
……
程彻那几年,走过莱茵河,看过密西西比。
也曾站在金字塔的阴影下,在阳台凝望过深绿色平静美丽的尼罗河。
无数次闭上眼睛幻想,赵清嶺来这里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会不会跟他站在同一座桥上,对着同样颜色的河水发呆。会不会在炎炎烈阳之下,抚摸过金字塔上的同一块巨大粗糙的方砖。
……谁让,他一向总爱做不切实际的白日梦。
每一次背起行囊远行,都会想着——
也许,也许呢?
这个世界上,也许偶尔也会出现奇迹。
也许在红海边、土耳其的热气球上,在马丘比丘,在倒映着白云的美丽天空之境——在赵清嶺曾经说过的他一定要去看看的地方。
他背着行囊、万里迢迢、蓦然回首,就一眼看到了那个魂牵梦萦的身影。
然后相视,微笑。
时间静静流淌。
可惜,程彻从来就没有遇到那样的幸运。
世界之大。
真的没有那么多奇迹。
一次一次,从希望归于平淡,想着也许高中的那两年就是他这一生全部的幸运,或许他就是注定这辈子再也不可能再见到赵清嶺了。
可是,可是。
兜兜转转,奇迹最后还是出现了。
彻底堕入梦乡之前,程彻说实话,有些小小地心疼曾经的自己——曾经的他,只盲目地、是满世界地想要去找、去碰。
从来都没敢奢望过有朝一日,能跟赵清嶺约好,一起去一个什么很美丽的地方……
而现在,他们手牵着手。
只要等一觉醒来,就能一起踏上美丽静谧的东欧。
甚至他的男神,那个云端上的男神,睡前还跟他卖萌!
歪着头跟他说要“牵爪爪”,不然就不肯睡。
程彻是真的不敢让赵清嶺知道,他在那一个瞬间,究竟是硬生生压抑住了什么样程度的心花怒放。
他其实,当然也想要“牵爪爪”。
想要一辈子,一生一世都能牵着手。
理想是美好的。
然而事实却证明,再他妈美好的爱情,遇到芬兰航空头等舱那设计诡异的破情侣座椅,也是得低头。
程彻的手肘……现在超级酸。
谁让座椅之间的缝隙那么大,想继续牵着手,就得忍受手臂硬凹过去的酸麻。
唉。
程彻无奈,就这么怀抱着小小的遗憾和酸酸的胳膊,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为啥会一个人去了巴厘岛,就四这个原因。
傻孩子???
第16章
虽然手酸,但那一觉,程彻结果是睡得昏天黑地。
一共做了两个梦。
第一个梦,回忆跳回了两人重逢那天。
赵清嶺饭后开车送他去中医院看了冻疮,然后开车送他回家。
回程的车上没有《晴天》,程彻只记得最后,他是让赵清嶺把他放在了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门口的。
不敢让他直接送回家。
因为他租住的贫民窟太破了,不好意思让男神看到。
下车后,程彻跟赵清嶺认真道了谢,道了别。
一个人走进公园。
他们城市的银杏树一直很怪,明明在深秋已经落过一次叶,却总会剩下一些,等到隆冬下雪前再一次落尽。
深冬,公园里很冷,估计是快要下雪了,因为这天银杏叶再度落了满地。
程彻踩着满地落叶,越走越慢,最后停了下来。
蹲下身,轻轻捡起一片金色枯黄的叶子,小心地揣进怀里。
那一刻,他的表情是卑微而虔诚的。
……像梦一样的一天,结束了。
他这么想着。
程彻从小就不爱看童话。
毕竟,现实世界在很小的时候就狠狠教训过他——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以至于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某位十二点过后被打回原形的某位姑娘,究竟会抱着什么样的心情?
南瓜,水晶鞋,马车,一切梦境般的美好,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转瞬已化作泡影。
人生再度变得一无所有。
可残忍的是,他将会永远记得,曾有那么一个瞬间他牵起过王子的手。
……
那个当年像太阳的男孩,眼睛依旧明亮的。
笑容谦和而温柔。
成年以后,身上有让人心动的淡淡烟草香。
那时靠他那么近,温暖的指尖捏着他满是疮痕的手指,眼神心疼地问他:“这个会不会痛?”
……人生,有时候果然很残忍。
之前被捧在手心有多么幸福,最后下了车回到现实,就有多落寞。
程彻苦笑,兀自摇了摇头。
不行啊。
不能那么不知足。
这么些年,去过那么多次同学会和婚礼,他一直祈祷的,不过就是再见他一次而已吗?
如今,愿望明明实现了。
而且是以一种远远超越预期、完美到基本不真实的形式实现了——他们不仅见了面,还说上了话。
甚至赵清嶺还给他剥了好多虾,在车上重新听到了那首《晴天》,最后两人微笑着道别。
已经没有遗憾了。
而眼前,一地随便掉落的银杏叶,是那么的金黄。铺面地面,那么的美,美得星光灿烂。
这一整天,完美得都像是梦一样。
已经足够他收藏保存、甘甜整个余生。
于是程彻终于再度梦游般地笑了出来,把那枚银杏叶收在心口,抬头望向下午三点碧蓝的天空。
那光亮很刺眼,他缓缓闭上眼睛。
却忽然,听到背后两声“滴滴”的喇叭响。
……
赵清嶺没有走。
他七扭八歪把车开进了公园,摇下车窗,很有些皮的样子探身趴在窗框上,笑容一如既往的灿烂:“差点忘了,加个微信,以后常联系啊!”
程彻:“……”
“来来来,”赵清嶺晃晃手机,“扫我扫我,电话号码也给我!”
就这样,程彻从此有了男神的微信号。
也有了男神的手机号。
虽然明知道也许“以后常联系”不过是一句客套话而已,但还是抑制不住兴奋地偷偷抖。
赵清嶺的微信头像,是光影特别棒的一张照片。
拍得好像明星宣传照一样,简直帅到人神共愤。
当然,赵清嶺本身确实也长得就像是明星一样,完全可以靠脸吃饭的那种。
他高中时就帅,如今褪去了一丝青涩,整张脸更加的棱角分明,帅气程度更加直线飙升。
“咦,哈哈,哈哈哈!”
赵清嶺那边,却在通过程彻的微信验证后,“噗嗤”一声乐了。
“哈哈哈,程彻你这头像是啥啊?老年人表情包专用图片?‘最美不过夕阳红’?”
“……”程彻垂眸。
他的头像,是一片晚霞。
曾经,他们一起,看过类似的晚霞。
不过那一天,赵清嶺大概早就已经不记得了。
……
程彻家里面的那些破事,一直鲜少跟人说。
就连跟他做了十多年朋友的颜珍,都只是知道他“家境不好”,但并不十分确定到底不好到什么程度。
究竟不好到什么程度呢?
程彻的父亲是个酗酒嗜赌的恶棍,经常欠债,一喝醉就回家家暴妻子和儿子。后来,程彻有了弟弟,那人喝高了以后,连幼小的弟弟也一起毒打。
初三的某一天,母亲终于受不了,丢下两个儿子一个人偷偷跑了。
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
从那之后,父亲更加疯疯癫癫,整日烂醉如泥。家里穷得没有一分钱,几次断电断粮,三五不时更是有各种流氓债主上门恐吓。
十五岁的程彻,要面对的就是这样糟糕的人生。
但能怎么办?
根本没有办法,只能一声不吭咬牙承担。用放学后一切的时间努力打工、做各种兼职赚钱,养活自己、顺带养活年幼的弟弟。
程彻学习成绩一直一般。
当然在这样糟糕的生态环境中,能够保持成绩一般,其实已经很不容易了。
最终中考的时候,他骑着线堪堪升入了本市最好的重点高中,作为一个不起眼的高中生,继续看似普普通通地混迹在新校园里。
在新高中,程彻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
更刻意避免交到朋友——他怕,怕跟人亲近后,家里的事情会被人知晓。
……他也不是多在乎面子。
但至少最基本的一点点体面,还是想要的。
却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是那样的低调、平凡、不声不响、不起眼,却被学校里的某个混混头子给盯上了。
那个混混头子叫刘宇。是市里某民办企业老总家的儿子。
染了一头小黄毛,又有钱,天天就喜欢带着一群走狗小弟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某一天,突然就在走廊上拦住了程彻。
嘲笑他土气的穿着、没品位的黑框眼镜。
不久,刘宇开始带人掀程彻的课桌,撕他的作业,把他的笔全部丢到窗外,把他整个书包扔进厕所水槽里。一群人抽着烟,在一旁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