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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142)

作者:关山越 时间:2023-06-15 11:15 标签:NP 狗血

  我瞪了钟琛一眼,直接撒手走开:“行,我不管了,你们打吧。”
  秦时温的“小男朋友”吓得连忙摆手:“不是不是,我跟老板什么关系都没有,连话都没说过几句。我就是一个小实习生,大家都喝醉了,分配我开车把老板送回来。”
  我拉着他走开:“你别管他们了,让他们打。我帮你叫个车,你先回家吧。”
  那个男生年纪还很小,生怕撞见老板打架之后被开除,我安慰了他一会儿,告诉他秦时温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老板。
  直到目送他上了车,我才回到院子里。
  钟琛顶着脸上的淤青倚在车边,而秦时温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有些倦怠地揉着眉心。
  我看不出来秦时温到底有没有醉,犹豫片刻后,还是决定不管了。反正他耍酒疯找的也不是我,这是他们兄弟两个的事。
  从秦时温旁边走过时,秦时温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从后面紧紧抱住我,呼吸间带着酒气,洒在我的脖颈间。
  他一只手环着我的腰,另一只手在我身上揉捏,被我用力推开之后,靠着墙才站稳。
  还真像钟琛说得一样,秦时温居然趁喝醉占我便宜。刚才他也这样摸那个男生了吗?我咬紧牙关,感到了一股控制不住的怒意。
  钟琛看到秦时温抱我,早就赶了过来,把我挡在身后。
  “钟琛。”秦时温低声说:“把点点还给我吧。你还年轻,以后还能喜欢上别人,但我这辈子只能喜欢他一个了。”
  钟琛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
  他看着秦时温,冷冷道:“你跟我装什么?你喜欢的人还少吗?之前的林蔚然不就算一个?”
  秦时温摇了摇头:“没有林蔚然。一直都是点点。”
  他似乎站不稳,又坐到了台阶上,慢慢阖上了眼睛:“我认错人了。钟琛,我居然认错人了。如果没有认错人,我和点点早就在一起了。”
  秦时温高三那年摔坏了腿,坐在轮椅上,司机每天接送他上下学。有一次他吩咐司机替他买一本书,司机前脚刚进了书店,他就被人捂住口鼻,从轮椅上拖了下来。
  他年轻的时候不像现在这样温和,与之相反,他非常高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个找了一些社会人士来教训他。
  那是秦少爷这辈子最狼狈的时候。
  他被拖进一条小巷子里,眼睛被蒙住,首先一棍子就打在他坏了的腿上。
  不知道多少人挥起了棍子,雨点一样落在他身上,他的脑袋也破了,血流了满脸,连蒙着眼的白布都浸湿了。
  如果这时候秦时温肯求饶还好些,偏偏他被打之后,还微笑着说:“只是拿棍子打,没有别的花样了吗?明天我查出来你们是谁,把你们都捉住的时候,可不是这种过家家的程度了。”
  打手们被激怒,下手更狠了。
  秦时温快要昏迷的时候,有个穿着校服的男生闯进巷子里,拿书包砸倒了一个人,然后捡起脚边的棍子,单枪匹马守在秦时温身前。
  “我已经报警了!”那个人大喊:“你们现在走还来得及,不然就等着吃牢饭吧!”
  那个男生一直守着秦时温,跟那么多凶恶的大人对峙,也亳不怯场。秦时温当时已经睁不开眼睛了,眼皮上全是鲜红的血,只能隐约看到一个身影,像老母鸡护崽一样护着他。
  警笛声越来越近,打手们对视了几眼,全都扔掉棍子逃跑了。当然,事后他们被秦时温折磨得恨不得去自首。
  秦时温被送上救护车之后,让司机去巷子里找人,结果那个男生已经走了,司机只捡回来一张试卷,上面沾着血。
  那张试卷是满分,字迹清隽,工工整整地写着林蔚然的名字。
  听秦时温叙述这一段往事的时候,我立刻就想了起来,但那时候秦时温满脸都是血,我实在没看清楚他长什么样。
  叫了救护车把他拉走之后,我一个人回家写作业,发现弄丢了林蔚然的试卷。
  因为怕林蔚然生气,我满脑子想着怎么编理由哄他,更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后来林蔚然确实生气了,却不是气我弄丢了他的试卷,而是气我做烂好人,居然一个人去跟别人打架。他一个星期没跟我说话,逼我答应以后遇到这种事不要再出头。
  秦时温握着我的手,把脸贴在我的手背上,他的脸上全是酒热熏出的红,热度惊人。
  钟琛攥着我的手腕把我扯回去,语气很差地警告:“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的。”
  我看着秦时温,知道如果他没有醉,是不会把这种事说出来的,尤其是当着钟琛的面说出来。因为钟琛不仅不会同情他,还会把这件事当成笑柄,嘲笑他一辈子。
  “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认错人的?”
  “林蔚然之前生病住院,我去看他的时候说起了这件事。他说他从没做过烂好人,救我的人是你。”
  我故作轻松地说:“认错就认错了呗,都过去那么久了,难不成你现在还想给我补一面锦旗吗?这种事一点也不重要。”
  秦时温摇了摇头:“很重要。你不知道对我有多重要。”
  他看着我,眼底是弄得化不开的墨色:“如果最开始的时候,我就知道那个人是你,那我会追你,在一起之后,我也会更珍惜你,做任何关于你的决定,都会谨慎一点,再谨慎一点。”
  “没有如果,你们已经分手了。”钟琛很毁气氛地打断了他:“行了,喝醉了就回去睡觉吧,别在这发酒疯了。”
  钟琛揽着我的肩膀,在我脸侧亲了一下:“你先回去,我把他弄回房间。今天晚上你就当什么都没听到。”
  我被钟琛推着上了楼,上了几个台阶后,忽然听到秦时温叫我的名字,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但秦时温并没有看我,好像只是醉酒之后的自言自语:“点点,点点。”
  声音那么温柔,像是清晨透过玻璃的第一缕阳光,晒在人的眼皮上。
  像春风,像海水,是爱人的呢喃,是早安和晚安的吻。
  是错过,是没有如果。
  第二天早上,钟琛叫我下去吃早餐,我跟钟妈妈在餐桌上讨论最近的狗血电视剧,讨论得热火朝天。扭头就看见钟琛的脸被怒意扭曲,紧盯着手机屏幕,不间断地啪啪啪地打字。
  我被庄墨那件事搞怕了,以为他又在发表什么惊世骇俗的言论。
  “手机拿过来。”我敲了敲桌子:“钟琛,你又在干什么?”
  钟妈妈对他做鬼脸:“又被老婆骂了吧。”
  我一边说“阿姨我不是他老婆”,一边从不情不愿的钟琛手里抢过手机。
  迅速扫了一眼,发现钟琛还在看庄墨微博下面的评论,并且连怼了好几条,怼的都是骂庄墨“男朋友”的。
  从这就能看出钟琛有多幼稚,一个劲地往下翻评论,看到类似评论就重拳出击。
  连我自己都觉得无所谓,网友又不知道我是谁,随他们去骂。但钟琛快要气疯了,一副要理论到底的架势,我为了不让他上网骂人,只能把他手机收起来。
  想了想还是不放心,趁钟妈妈上楼换衣服的时候,小声嘱咐他:“我待会儿就回家了,你别再惹事了,早点把这件事处理好。还有,你表哥替你垫钱买了个视频,一百五十万,我付不起,你记得付了。”
  钟琛完全没有抓住重点,他没有问一百五十万的事,而是问:“你回家干什么?”
  这就是有钱人和穷人的区别。如果是我听到这样一番话,脑子里只会记住一百五十万,根本听不到其他的。
  “回家需要理由吗?”我说:“我回去看喵喵,它肯定想我了。”
  钟琛凉凉地说:“是你想野男人了吧?几天不见,肯定心里痒痒的,恨不得立刻跟他滚到床上,好好亲热一番吧?”
  我正要反驳,转念一想,就点头应了下来:“没错。我是想他了。”
  钟琛愣住了,下一秒就起身掀了桌子,精美的餐具碎了一地。他却只是用冰冷的视线看着我,一字一顿道:“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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