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100)
狗东西扑过去,爪子挠啊挠的却打不开车门,忽然“吱呀”一声,阿彻一身冷汗地凑过去,果不其然门上给刮出一条印子,不晓得凯墨陇会不会发现。
还是溜吧。大狗咬起口袋正要走,就在这时——
“史丢比!”
阿彻怔了一下猛地回头——身后并没有人。车库依旧空荡荡的,只在远处传来有车子进出的声音。
他转来转去地看了一圈,还是没看见人,不一会儿,听见电梯那边有人声和脚步声传来。是听错了吧,或许只是巧合,松了一口气的大金毛咬着纸袋跑向电梯的方向。
安嘉冕下了车,走到那辆白色宝马x5旁,毫不费力就看见了后座被落下的鸭舌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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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毛嘴巴提着口袋走在华灯初上的街上,手机忽然响起来:“卷二给我接电话!卷二给我接电话!”
htc手机是秦修送给他的,手机铃声自然也是秦修设定的,挺没品的,不过因为是秦修的声音,所以他也没换掉。阿彻喜滋滋地停下来,脑袋伸进口袋里急切地找啊找,衔出手机,用鼻尖划拉过去。
“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来?”手机那头问。
“汪!汪汪!”马上就回来了!阿彻摇着尾巴说,想到秦修担心自己,心里挺热乎的。
“……跟你说过是狗的时候不要接电话,”手机那头声音听上去有点闷,“你现在在哪儿,离家远吗?远就汪一声,不远汪两声。”
“汪汪汪!”不太远!
秦修二话没说挂了机。
路人都笑着指指点点“天哪,这狗还会用手机”,阿彻在心里摇头,人类真是没见识,用个手机也大惊小怪。把手机丢进口袋,鼻子忽然闻到一阵风送来的香气,肚子立马咕噜噜一阵响。这段时间虽然很忙碌,但是收入颇丰,他还没吃晚饭呢,花点钱买根烤肠没问题吧。
在小吃站排队买烤肠的金毛很苦逼,总有人要插他的队,阿彻挤到插队的络腮胡前面,络腮胡又插到他前面,阿彻又挤到前面,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了,络腮胡却抢先付了钱,卖烤肠的妹子完全无视了叼着钱的自己!
络腮胡走了,又来一个大妈插队,大妈走了,又来两个高中生插队,阿彻排了半个钟头的队,香喷喷的烤肠近在咫尺却始终咬不到嘴巴里都快抓狂了!
为什么?!我就想吃根烤肠啊!!
心灰意冷的大金毛咬起口袋,耷拉着尾巴离开了小吃站。
秦修从旁边的小店走出来,远远地看着那个孤零零的狗屁股,快步来到小吃站:“十根烤肠。”
阿彻在路边等红灯,烤肠的气味又飘过来了,他动了动大黑鼻子,怎么好像那味道就在身后?一回头,不由吓一跳,秦修?!
真是秦修,挑着眉毛居高临下低头看着他。大狗嘴上的口袋都落在地上:“汪汪!”你怎么来了?
秦修猜到他在汪什么:“我在手机里听见在放《nobody》,就知道你在时代音像店附近,反正我正好也在书店,就过来了。”说着将手里的烤肠提给狗东西,“吃吧。”
阿彻看着那十根烤肠,又感动又好笑:“汪汪汪!”用不着买这么多啊!
秦修脖子伸过来,促狭地笑:“你被插了几次队?”
阿彻耷拉下耳朵:“嗷呜……”别提了。末了又可疑地抬起头,你该不会一直在旁边看笑话吧?
秦修听不懂他在咕隆个啥,把手机递给他:“用这个跟我说。”
阿彻打开语音短信下意识就“说”了,然后傻眼地看着屏幕上一串“汪”字……
“你变成狗的时候是不是比变成人的时候还笨啊?”秦修鄙夷地瞥他一眼。
红灯转绿,秦修见大队人马都开始过马路,才跟上去。阿彻跟在后面,夜晚天气有点冷,秦修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阿彻听见北极熊闷闷的声音:“什么时候才能变成人啊……”
咬着烤肠的狗小子心里充满了负罪感。
第72章
周末这天阿彻还是照例先去凯墨陇那里赚外快,然后在五点半前赶到网球场。他其实不是很确定安嘉冕是不是真的会来,已经做好了等两个钟头的准备,来到网球场却发现安嘉冕比他还先到,正和发球机对练。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小麦卷青年刚满面春风地跑进场子,砰!黄绿色的小球迎面直袭而来,阿彻连忙捂住脑门一个下蹲,球这才从头顶惊险地飞过去。
他回头一脸心有余悸的表情看着那颗卡在网子上的球,这要是被打中了得脑震荡吧,摇摇头,安少爷,你这几年球技退步了啊。
安嘉冕停下挥拍,淡淡地说:“把发球机关了吧。”
安嘉冕看狗小子屁颠屁颠跑过去关了发球机,还笑着在发球机上拍了一下,那样子活像在说“你歇会儿吧,换我上场了”。
安嘉冕不动声色地看着笑起来总露八颗牙的小麦卷青年,他看上去和七年前没什么变化,只是个子长高了,体格更结实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沈彻同学的体力还是很好,接球时做一大堆多余的体操动作也没看出体力不支,安嘉冕自己这几年在美国虽然没有再练网球,但是因为经常登山,长期都做着体能训练,所以也不遑多让。
他站在底线等着对方发球,沈彻手里的网球拍还是七年前的那把红白相间的head,这到底是有多差钱?
“沈彻,你以为当我的陪练很简单,不需要付出的么?”
阿彻正弯腰捡球,听见安嘉冕冷漠的声音,一头雾水地抬起头。
安嘉冕手中的prince球拍指着他手里的球拍:“你那球拍多少年没换过了?”
阿彻低头旋了旋球拍:“因为没坏啊……”
“球拍线都快断了,不换球拍至少去换球线,还是你觉得你用羽毛球拍也可以跟我对打?”
卷毛青年无辜惨了:“我真没那意思!你要觉得我不尊重你,我明天就换球拍!”
安嘉冕没有说话,他此刻脑子里有点乱,先前已经理了理,各种疑问各种想法分门别类地放好,可是打这小子一露面,它们就又乱了。
“……史丢比。”
正低头拨球拍线的阿彻听得头皮一麻,这声音跟那天晚上在车库听见的太像,他紧张得头都不敢抬。
安嘉冕的声音淡淡的:“我养了一只金毛犬,昨天晚上它死了。”
阿彻这才抬起头,是那只拿了全能犬冠军的史丢比吗?难怪今天安嘉勉整个人都不正常。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但是突然间觉得自己和这个总是遥不可及无所不能的天才少爷更近了。安嘉冕会失常原来只是因为悲伤。也许无所不能的天才悲伤起来就是这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样子,他竭力想象着这个人的内心世界,他很强大,生死是他唯一无能为力的事。
“我没什么人类朋友,主要是我嫌他们笨,”安嘉勉讪讪地说着,旋着球拍走到一旁长椅上坐下,“但奇怪的是对史丢比就不一样,我对他很宽容。”
阿彻很少听安嘉冕提及自己的事,但是就算安嘉冕不说,他其实也是了解这个人的。他一点都不觉得安嘉冕内心里会讨厌一个笨人。你看,我虽然不笨,但也不那么聪明,你也一点没嫌弃我,不是吗。
他走过去在长椅上坐下,两个人之间隔了一个人的位置,侧头道:“你可以再养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