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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组织摸鱼法则[快穿](8)

作者:尔风 时间:2022-09-01 02:47 标签:快穿 异世大陆 奇幻魔幻 魔法幻情

  “但若能杀一个,便也是救了一方百姓。”
  “然后朝堂震怒,那狗官背后的势力更会变本加厉,若是继续杀了狗官后面的狗官,你猜最后会杀到谁身上?这一次次的任侠,爽的是大侠,又是谁来处理和承受之后的事情?”
  我又倒了杯酒,拍了拍胸膛道:“我承认,我是胆小,我怕死,我不敢站出来,也无力站出来做任侠之士。但凡将来不得好死,也是我罪有应得,可不全是这样,我不是想为自己的无能怯懦开脱,我……”
  我不是没想过和那群疯子拼了,就算杀不掉那个变态,一死了之也是解脱。
  我曾经苦练武功,就等着找到那个机会。
  但还是我那个秃头师父,最终阻止了我的“同归于尽”计划,其实也不能叫同归于尽,四舍五入,应该就是白送。
  师父没有明说什么,他只是带我看了那些叛教者的后续。诚然,他们死的或是很痛快,或是被折磨良久才断气,但最终总归能死掉,但我们那个变态教主怎么可能就此打住呢?
  连坐,是反派最喜欢的惩罚手段。
  迁怒,是反派最喜欢的宣泄手段。
  曾经有一个投奔了正派的教众想要刺杀教主,他倒是当场被一掌拍死,但那个变态却让人屠戮了他老家的村庄,妇孺老弱一个不留,他的师兄弟也多有牵连,才十岁的小师弟也被扔去喂蝎子。
  最关键的是,那个他所投靠的正派,从始至终都没出来说过一句话,没有解释过为何那个村庄会被灭掉,只是把这一次杀戮当作魔教例行的恶事罢了,只有教中众人噤若寒蝉,谁也不敢再提叛教者的名字。
  一时的任侠,是多么奢侈的事情啊,什么都不用考虑,什么都不用承担,只要豁出去一条性命,拼他个轰轰烈烈就好。
  有的时候,我确实不知道,我到现在只用非暴力不合作的咸鱼态度对待魔教业务,到底是因为良心未泯,还存了那么点任侠的激/情,又或者只是纯粹的怂包。
  我想不明白,也不想再想,此时此刻,美酒就是最好的消愁之物。
  任东来没有多问一句,也不知他是否听懂,又听懂多少。我必须承认,我羡慕他,甚至嫉妒他。蜀山派弟子,多好啊,道长们自在逍遥,求仙问道,身由己,己由心,多好……
  这一顿饭,吃到最后盘中食物已尽,任东来让上了两盘盐煮毛豆和花生米,我们喝了,嗯,让我数数,一二三四……五六壶酒。
  狗子是个实诚人,见我吐了点心声,便拉着我说起他姐姐的婚事。我这才知道,他娘姓林,对,就是万剑归一的江南林氏。
  他娘可有练剑的天赋了,只可惜他娘是个女的,万剑归一传男不传女,林氏祖上是儒生,老祖宗是以文入道,宋儒理学嘛,虽然不是历史上存在的朝代,但思想进程还是差不多的,想想朱熹的“三从四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知道这群老古板有多欠揍了。
  他外祖父生了五个闺女,他娘最小,天赋也最好,那时候外祖父大约是绝望了,都快五十的人了,大概认为自己这辈子没儿子,又不甘心过继外宗的子嗣,就将狗子的娘当作男孩儿养大,从上到下都骗着他娘,让她以为自己是男的。
  后来,他外祖父在六十高龄的时候,终于喜得一子,狗子的娘就没有什么价值了。他外祖父废了小女儿的武功,又让她发了毒誓,以免万剑归一的神功外传。
  本来呢,他娘是后天培养出来的性别认知障碍,这辈子和男人成亲怕是难了,狗子的外祖父也不愿意小女儿嫁出去,还是那个问题,怕神功外传,反正林氏几代传承,江南又素来富饶,他们家有钱得很,养闺女一辈子也没问题。
  但爱情这个东西,就像周董唱的那样“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在一个有星星也要月亮的夜晚,他娘爱上了他爹,有了狗子和他姐姐。
  “我爹只是个普通的行脚商人,早些年读过一些书,考了几次科举都没考上,实在不是那块料,”任东来喝得醉眼朦胧,讲起他爹的时候笑了起来,满是怀念,“那能怎么办呢,再考就要全家饿死啦,种田又不会种,再说家里也没田,就只能走商。”
  士农工商,商是封建社会的最底层,而狗子的娘好歹也是书香门第的嫡女,就算不从江湖人士的角度看,那也是绝不般配的,更何况狗子外祖父根本不想小女儿这辈子嫁人。
  “我外祖母不会武功,一辈子贤良恭谦,三从四德,相夫教子,从不敢和我外祖父说一声‘不’,放我娘逃走,还偷偷许了我娘和我爹的亲事,大概是她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情了。”
  哦豁,好家伙,那你外祖父还不得气死?!
  狗子将筷子压在桌上,醉醺醺道:“老子才不是妾生子,外祖母许了他们,我爹娘才不是私奔!”
  聘着为妻奔为妾,在老儒生脑子里,狗子爹妈的婚姻是不可能被承认的,他外祖母做不了主。
  我看着狗子的样子也不想抑郁,相反,他气鼓鼓的,一副可以站起来打十个大汉的精神头,让我默默收回了安慰他的话。
  行吧,他自己都不在意,倒是如他自己所言,一生无不可对人言者,君子坦荡荡。
  “后来……后来我爹生了重病,娘去林家哀求,结果外祖父让人把我娘赶了出来,我爹病逝后,娘把姐姐拉扯到十四岁,在我十岁那年也一病不起,那年我遇到了师父。”
  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狗子十岁时,姐姐十四岁,现在狗子怎么看都二十五往上了,他姐姐可不得三十岁?这时候才出嫁,不会吧,在现代都算晚婚的了。
  “之前我娘病得起不来床,情急之下给姐姐许的那户家人是个面善心狠的玩意儿,他们趁我师父和我远在川蜀,没少蹉跎我姐姐。前些年,我终于算长大出山了,便给姐姐做主和离,这一次的姐夫我可看了好几年,肯定没问题。”
  任东来一脸自信慢慢,完全不知道他在得意什么个劲儿,他兴致勃勃地拍着胸膛道:“唉,你别不信啊,我看人可准,比我娘准多了。”
  我慢慢喝掉杯中酒,回应道:“你娘看上了你爹。”
  他猛烈咳嗽起来,挥手道:“那不算,只能说我娘看相公的眼光不错,但看女婿不行。不过那时候她病得厉害,恐怕没时间仔细察看那家人了。”
  我放下杯子,又问:“昨天你姐姐成婚的时候,那家人来闹了,所以才受伤的?”
  任东来点了点头,无所谓道:“不止那家人,我那舅舅家的两个小子也来闹,伤了我之后又灰溜溜地走了,好歹亲事顺顺当当的过去了。”
  “你和他们打了?”
  “倒是想打,但昨日是我姐姐成亲的大好日子,就没打……”约莫看出我的疑惑,狗子豪爽地笑着补充道,“我师兄正巧在江南呢,弄伤了我,师兄看了俩小子一眼,他们便跑了。”
  你师兄是哥斯拉吗?看一眼就能把人吓跑?
  喝完了最后一杯酒,我觉得实在是不行了,主要是胃撑得慌,我摸了摸小肚子,问出了最后一个疑问:“……你好像连我的名字都忘了问?”
  其他的事情也是,自己说说说,我问了说,不问也说,活像是社交牛/逼/症,难道任东来不知道什么叫“交浅言深”吗?于是我也顺带问了出来。
  “非也。”他摇头,“夫望人而笑,是和也;言而不称师,是庸说也;交浅而言深,是忠也。”[1]
  ……你脸咋个那么大呢?但凡有颗花生米,哦,桌上有一盘呢。
  任东来继续道:“我喜欢说,是因为你问。我不问,是因为你不喜欢说,既然是你不喜欢的,我绝不开口。”
  首先,你能停止用古龙和温瑞安的方式说话吗?咱们又不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不是顾惜朝和戚少商,正常点好嘛,大兄弟?
  看我一脸麻了的表情,狗子摸了摸蓬松的头发,说人话道:“我从不逼迫别人做不喜欢的事情,尤其是遇到看得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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