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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

作者:非非非非 时间:2021-08-08 09:09 标签:穿书 强强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路加一朝穿成书中的反派小王子,高傲嚣张的废物美人,唯一的优势就是手握男主的奴隶身契。
  日后男主将受封教廷圣骑士,最后夺权称王,把小王子囚禁在高塔中孤苦终生。
  知晓未来走向,弃暗投明抱大腿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路加笑了。
  让他屈居人下?绝无可能。
  既然做了王子,为什么不挥霍一把顺便抢个王冠玩呢?
  驯服高贵圣洁的骑士为他这个无恶不作的反派所用,似乎是个有趣的挑战。
  *
  兰斯的父亲为国王所杀,自己则沦为小王子的奴仆。
  他应该恨他。
  但从某日起,那个曾百般羞辱他的小王子,却开始有意无意地向他“示爱”。
  “作为嘉奖,你被允许和我跳一支舞。”他骄傲的殿下说,“在我没喊停之前,不许离开。”
  漂亮的皮囊,蛇蝎的心肠。需时刻警惕他的诱惑,才不至于被花刺蜇伤。
  “如您所愿,殿下。”兰斯倾身投入旋舞。
  *
  登上王位后路加想要潇洒抽身,却被黑化的圣骑士反咬一口,软禁在古堡中。
  路加将恶翅翼和尾藏在背后,露出的犄角因羞恼而泛红。
  “你要怎样才不会把我是魅魔的秘密传出去?” 骗子咬着湿润的红唇。
  “——让我满意,陛下。”
  受:万人迷撩人狂反派魅魔王子(路加)
  攻:圣洁禁欲忠犬圣子黑化反咬(兰斯)
  注:双洁。受最初不知道自己是魅魔,不圣母。受恃美行凶,有少量被迫女装情节。
  内容标签: 强强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加(受),兰斯洛特(攻) ┃ 配角:阿芙拉 ┃ 其它:下一本《穿成病美人后宿敌追着我开屏》求预收~
  一句话简介:腹黑忠犬以下犯上
  立意:人不但要有高智商,还要有高情商。工作中的人际关系非常重要。注意到下属的情绪,注意到下属想要什么,是一个掌权者必须具备的能力。不能一味索取,还要有适当的赠与。对那些为自己无私奉献的人,要懂得知恩图报,懂得珍惜。


第1章 玫瑰喋血
  路加握着断折的玫瑰。
  在他攀折下来之前,这丛玫瑰一直在废园中疯野生长,利刺根根竖立,未被剪除。
  指尖传来刺痛,忽然间狂风大作,他将玫瑰花护在怀中,闭上了眼。
  风停下时,路加睁开眼,看到了“神”。
  “神”微微俯身,银月似的长发垂落耳畔,另一些披散在肩背上。薄衫收紧于腰腹,勾勒出优美的弧线。
  平静、温雅,这是路加对他的第一印象。
  第一眼或许会把他误当做神祇,但很快他身上粗糙的衣料便让路加否认了之前的猜想——这只是一个肖似神祇的凡人。
  地位卑贱?或许。他谦恭的姿势属于仆从对主人的礼节。而贫穷更是无须怀疑的。
  路加饶有兴趣地观察他。
  纤长的银白睫毛几乎遮掩了男子的眼瞳,但还是泄露出些微翠色。观察久了,才知道那双眼睛并非像他的姿势那般谦卑恭顺——他同样在淡淡审视路加。
  真正的仆人不会有这样的眼神。
  路加一笑,指间带血的玫瑰转动,本来要丢弃的玫瑰花,别在了银发男子的衣领间。
  银白被抹上了一缕艳俗的红。
  路加满意地欣赏自己的杰作。他将刺破的手指吮入口中,品尝到丝缕血腥味。
  “这样看起来顺眼多了。”路加舔弄着指腹,语声戏谑,“怎么样,喜欢吗?”
  手指玉白,流连在玫瑰色的唇舌间。这样的场面极易让人误以为,他不是在问玫瑰花,而是在询问对方喜不喜欢他的嘴唇。
  然而直面他的男子唇边的微笑丝毫未变,礼貌而疏远。
  标准得如同经书上面对恶魔引诱的圣子。
  “感谢殿下的恩赐。”他俯下身,姿势优雅。
  ……“殿下”?这是什么称呼。
  路加眼眸微眯。
  这或许是一场捉弄?
  据他所知,君主立宪制国家的那几位殿下和他这个终年坐轮椅、时刻需要医学看护的残废没有半点关系。
  他只不过被叫来继承一位远房亲戚的遗产,顺便替那位过世者修缮一下那座破旧到随便一碰就会散架的祖“宅”——
  路加眺向不远处那座残破的古老府邸。
  ——焕然崭新。
  他瞳孔剧烈收缩。
  为了看得更清晰,路加本能向前踏了一步。随即他意识到自己竟然不在坐轮椅,而是站立着的,惊讶之下,他双膝一软,向前摔倒。
  有人撑住了他的身体。
  从外人看来他似乎倒在了对方的怀中,实际上触碰到路加的只有一只手——冰凉坚硬,牢牢握在他肩头,支撑起了他全身的重量。
  “请小心,殿下。”银发男子平和地提醒。
  路加低下头,努力平复心中的惊骇。
  “放开我。”他尝试用自己的腿站稳,随即无情地拍开了刚才帮助自己的手,“你可以走了。”
  他迫切需要独处与冷静思考。
  男子离开后,路加在人来人往的玫瑰园中独自站立。园丁抱着异国的花木小步走过,俯身向他致意,又像害怕什么似的匆匆离开。
  那一阵风之后,腐朽的府邸回到了千年前新建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废园刚刚开辟,喷泉从神使石像号角中喷涌,奴隶与仆从身着地中海风格的宽松服饰,衣袍在风中微扬。
  而他的双腿奇迹般地完好如初,无需轮椅便可走到任何地方。
  “他任职多久了?”路加问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男仆。
  “一个月,殿下。”男仆说,“一个月前陛下将兰斯交给您,您命他栽培园中的玫瑰,今晨玫瑰刚刚盛开。”
  兰斯——正式名就是兰斯洛特。
  听到这个名字,路加只觉不可思议。
  他踏着一级级石阶,走进府邸的主卧。这里的布局与现代他即将继承的老古董别无二致,包括暗道以及石缝间的青苔。
  他挥退了仆从,耳边安静下来。
  路加缓步走过壁炉,来到等身银镜前。火光跳跃,银镜中印出了少年模糊的倒影。
  略微卷曲的纯金半短发搭在额前,下面是灰紫色的眼睛,挺翘的鼻尖,以及锋利到仿佛能划伤他人的薄唇。
  脸色带着常年缺血的苍白,身形修长纤弱,还有锁骨上的红色小痣……种种一切,都与路加本人的身体没有区别。
  当然,除了这双健康的腿。
  当丝绸长袍顺着腰身滑落的时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读过的故事。
  看守府邸的负责人将他安置在藏书阁中等候,百无聊赖之下,他呛咳着从灰尘里找到一份古旧的羊皮卷轴。
  它讲述了一曲血与玫瑰的英雄史诗。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
  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
  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
  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
  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
  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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