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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2)

作者:非非非非 时间:2021-08-08 09:09 标签:穿书 强强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啊,真是绝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
  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
  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
  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
  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
  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
  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现在愿望实现了。
  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
  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
  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
  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
  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
  “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话音戛然而止。
  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
  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
  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
  室内落针可闻。
  “……”
  路加挑了挑眉。
  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
  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
  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
  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
  “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
  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
  *
  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
  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
  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
  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
  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
  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
  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
  ——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
  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


第2章 妓馆行刺
  赤裸的脚踏在狐皮地毯上,皮肤与兽毛毯相触的细微声响,摩擦着室内两人的耳膜。
  路加期待着圣子主动撕下表皮,泄露出情绪的一刻。
  但兰斯的眼睛仍旧深邃而淡漠,即便剑尖划破衣袍,点在他的腹肌上,又顺着肌肤的纹理向上,落在心口。
  路加愉悦地发现,刀尖路过的那片皮肤难以察觉地绷紧。
  ——看啊,就算是这个人,也无法完全超凡脱俗。
  剑尖利落地割断了用以捆缚的红绳,兰斯略微一怔。刚才几乎与他脸贴脸的少年忽然离去,身前突然失去的温热让他产生了空落的错觉。
  路加将武器随意丢弃在桌上,翘着腿坐回了高背椅。
  是的,他是想杀了这个威胁……如果可以做到的话。
  与“诸神已死”的现代不同,这个世界里,在凡人生老病死的规律之上,还有无所不能的神祇。
  如果羊皮卷中所写内容属实,那么这片大陆所信仰的光明神就真实存在。从某种意义来说,路加的穿书或许就是对某种神迹的印证。
  而兰斯,未来的教廷圣骑士以及神王——光明神在凡世的代言者和摄政王,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光明神的眷顾。
  让神选者死而复生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路加杀了他,不但毫无用处,还会反噬自身。
  剑刃归鞘,从寒光闪闪的杀人器具,变回华贵而无害的装饰品——正如它的主人一样。
  暂时收敛锋芒,不意味着路加处于弱势。
  路加知道兰斯是神选者,但兰斯却不知道这一点。不知道自身的优势,不会利用,约等于没有。
  现在的兰斯只知道——
  “我随便动一下指头就能杀了你。”路加笑着说,“怕吗?”
  兰斯敛下目光:“是,殿下。”
  “看着我。”路加命令。
  兰斯抬起眸子。
  直视路加的时候,兰斯想起了多年前在断头台上,他迎着刺目的阳光,看到了国王膝上那个金尊玉贵的小王子。
  那时小王子被他的视线激了一下,随即倨傲地昂起头,眼睛却舍不得移开,仍是直直盯着他。
  当第一颗头颅在镰刀下滚落时,公爵小姐的血溅落在幼年兰斯的脸颊上。而看台上的小王子瞪大了眼睛,央求似的拉紧国王的袖袍,急急说了些什么。
  “你一无所有,是我给了你一切。”路加的声音传来,“食物,衣服,栖身之所,甚至这条命。”
  “是,殿下。”
  他的命,是眼前这个人向国王讨要,从断头台上捡回来的。
  而路加知道这段过往。
  “你的命是我的,”他单手撑着下颌,肆无忌惮地打量他的仆人,“我可以对你做任何事而你毫无怨言,无论是支使你栽培玫瑰,还是命令你献出生命。希望你记住这一点。”
  主宰未来神王的感觉很不错,尽管现在的主宰只浮于表面。
  “我喜欢你的脸。”路加忽然笑了,“跟在我身边,服侍我。”
  “是,殿下。”兰斯顺从地接受了小王子心血来潮的要求。
  “那么第一个命令,停止说‘是,殿下’。”路加挑剔地瞪视他,“见鬼,修道院把你培养成哑巴了吗?”
  “……”
  踩着亲族的鲜血走下断头台后,兰斯被送去了修道院,名义上是净化家族的罪责,实为洗涤戾气,教化成王族和光明神最忠实的仆人。
  毫无疑问,在沉闷的礼仪这方面,兰斯学的很好。
  而他的主人却为这份顺从感到恼怒。
  和对待其他奴仆不同,路加对他的要求不是听话的木偶那么简单。
  兰斯心中浮起一丝波动。
  然后他看到路加下了高背椅,走到他面前,粗暴地撕破了他的衣袍。
  软嫩的手指抚上了他的左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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