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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堂惊掠琵琶声(32)

作者:高台树色 时间:2019-09-22 17:54 标签:天作之合

  快走到门前,突然被人叫了一声,沈识檐抬了抬眼镜,看清了蹲在门口的人。
  “新初?你怎么来了?”
  孟新初跳下台阶,三步并两步跨到他面前,举了一个小袋子到他眼前:“生日快乐啊男神,我这不奉命来送东西吗,等你半天了,微信也不回。”
  沈识檐顿觉抱歉,大中秋的,让人家姑娘一个人在这坐了一晚上。
  “抱歉啊,手机没电了。”
  “没事没事,这是小姨子应该做的。”孟新初嬉皮笑脸地把袋子塞到他手里,“喏,我哥托人带回来的生日礼物,包装盒是我帮他买的,你……看看么?”
  孟新初最后的语气有些奇怪,沈识檐挑了挑眼梢,狐疑地看了她一眼。他掏出里面的小盒子,拿在手里端详了半晌,才挑开丝带。刚要掀开盖子,却被孟新初一把摁住。
  “哎,”孟新初的神情变得有些严肃,“你可千万别嫌弃我哥。”
  沈识檐好笑地抬头:“怎么会。”
  盒子里躺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瓶,瓶颈缠着一条牛皮带子,瓶身还贴着一面五星红旗。
  “你说说,你过生日,他就送一罐沙子!他是不是搞研究搞傻了?”
  一罐沙子。沈识檐琢磨了很久,不太确定自己心中的猜想是否正确,但却已经开始期待。
  晚上,两个人时隔很久再通了电话。
  “礼物收到了?”
  “嗯。”
  “还差一幅字,之后我补上。”
  沈识檐靠着书桌站着,把小瓶子举到灯下,晃了晃,看沙砾合着灯光乱撞飞舞。
  “这沙子……有什么深刻寓意?”
  “你打开闻一下,看闻到什么了没。”
  “什么味道?”
  沈识檐依言打开,将小瓶子凑到鼻子下,好像是有一点点特殊的味道。
  “第一次试打成功的硝烟味。”孟新堂在电话那头说。
  沈识檐一下子站直了身子:“成功了?”
  “嗯,目前算是。”孟新堂的笑意掩都掩不住,“其实这个礼物,还有一层意思……”
  连沈识檐自己都没意识到,在孟新堂说这句的时候,他的手已经在不住地摩挲那个小瓶子,然后越收越紧,指节泛白,像是一个在等待着老师宣布分数的小学生。
  “什么?”
  “很快,我就会回来了。”
  放了电话,沈识檐在安静的夜色中第一次这样和自己的思念短兵相接,且弃甲曳兵,独留一地月光。
  孟新堂回来的时节,秋风扫了一地落叶。
  沈识檐休假一天,昏昏沉沉地睡了一下午,醒来之后便摸了根烟,披了件毛衣外套到了院子里。他打了一壶水,一边不紧不慢地吸着烟,一边给那两排已经没什么花朵的花浇水。
  突然觉得这样的傍晚有些过于安静萧瑟,沈识檐便拎出了那台收音机,调到了一个音乐频道。
  浇完水,他懒洋洋地蹲在在台阶上,听着地上的落叶被风吹得沙沙地响,打着圈,仓皇地逃到墙角。不知不觉中,晚霞已经露了面。沈识檐半眯着眼睛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天边大坨的艳丽光亮。好一会儿过去,破天荒地,他点了第二支烟。
  是在他刚吸了一口的时候,院门忽地被打开。“吱呀”的声响拨得他眼皮一颤,他从天边挪开眼,将目光投至大门。光亮的转换使得他的眼前不甚清明,只觉得明暗交错间,好像是看到了那个刚刚还在想着的人。
  沈识檐发怔的工夫,孟新堂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他没带行李,穿了一件黑色的大衣,沈识檐抬头望着突然从天边到了眼前的人,有点迟钝地,说了句老套又珍贵的话。
  “呀,回来了啊。”
  孟新堂笑着蹲下来,抬起手,掖了掖他披在身上的毛衣。毛衣扎得脖子有点痒,真实又温暖。
  “又穿这么少跑出来,这种东西不扛风,还是要穿正经的外套。”
  沈识檐没动,就在那笑着看着孟新堂,从鼻子里发出一声漫不经心的“嗯”。
  他的目光落到孟新堂的肩膀上,那里有些尘土的痕迹,或许是落叶曾落到他的肩头,又随着他的行走而离开。
  沈识檐忽然就有了画面感,孟新堂穿着这身黑色大衣,穿过戈壁沙漠,穿过车流人潮,也穿过了一排排低矮的房屋院落。最后,他推开了这扇门,来见他。
  他笑着将手伸到他的肩头,轻轻两下,替他掸去了那处尘色。
  “抽烟呢?”孟新堂问完,就看到一旁已经有一个烟蒂,他有些惊讶地看向沈识檐,“第二支了?”
  沈识檐又笑着“嗯”了一声,他抬起手,将指尖夹着的烟递到孟新堂唇边。
  “来,尝尝相思的滋味。”
  孟新堂笑得出声,说:“那我恐怕早就烂熟于心了。”
  孟新堂曾听人家说,小别胜新婚。但此时觉得,别后的感情好像已经酝酿得比新婚还要热烈。他就着沈识檐的手吸了一口烟,烟味进入身体的一瞬,像是一下子回顾了那几乎横跨了四季的思念。
  广播已经换了一首歌曲,电台今天该是走了怀旧的主题,才会在这样的傍晚,放了这样的一首歌曲。沈识檐在听到前奏时就侧了头,愣了几秒,忽然看着那台收音机笑了出来,问孟新堂知不知道这首歌。
  孟新堂摇头:“很熟悉,但我不知道具体的歌名。”
  “《七里香》,是一种很香的花,白色的,很漂亮。”
  说完,沈识檐便有些出神地听着前奏,听着唱起。
  2004年,19岁的沈识檐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觉得它写得很好。通篇不过爱恋与思念,却是爱到眼中一切都可爱,仿似只用那一个爱情,一颗跳动雀跃的心,便绘了一整个烂漫人间。而整首歌中,其实沈识檐最喜欢的,是那段间奏。
  他忽然拉着孟新堂的胳膊站起来,那支烟还没抽完,他夹着烟取下了眼镜,掀起衣服的下摆蹭了蹭。
  “我第一次听这首歌时,就觉得其中的一段间奏很惊艳,直到现在我都很喜欢。”沈识檐重新戴上眼镜,金色的镜框架在他微红的耳朵上,很动人。他推了推眼镜问:“你知道为什么吗?”
  孟新堂轻笑着摇头,静静地等待着沈识檐来揭晓。
  “因为我觉得那里很适合跳舞,和爱的人。”
  歌曲已经到了第二段副歌部分。
  “可是我没有艺术细胞,从来没跳过舞。”
  “没关系,”沈识檐朝他伸出一只手,做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你只需要借我一只手。”
  风铃声响起,沈识檐领着孟新堂走下台阶,走过铺满秋色的院子,停在晚霞映照的院中央。
  即使孟新堂曾偶然间听过这首歌,也不会对它的间奏有任何印象。所以当提琴声骤然扬起,沈识檐执着他的手转开时,他像是突然天旋地转,好像触目所及的一切光亮,都在那一刹那涌到了沈识檐的身上。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旋起的毛衣角、上面翘起的一层茸毛,还有他指缝中的那一点星亮。
  你从风尘萧瑟中走来,我在秋意正深处等你。
  【后记】
  孟新堂回来后的第二天,沈识檐记起昨天忘了做剪报,打算补上。彼时孟新堂正在院子里帮他做新的花架,他站在窗口看了半天,才哼着调子,翻开了那第二本厚厚的剪报本。可翻到书签处,沈识檐却发现那一页已经不是空白,有了日期,有了……
  一枝茎,两朵花,三行字。
  看得出画画的人并不擅工笔,线条断断续续,有描摹的痕迹。但沈识檐很轻易地就辨认出了那两朵挨在一起的长形五瓣花,是可以在七八里外闻到花香的那个。
  “想买束花给你
  可路口的花店没开
  我又实在想念”
  -正文完-



第三十三章 番外
  孟新堂捧着一束花进来时,沈识檐正在认真听着一个女生吹笛子。他今天穿得很正式,立领的复古中山装,左侧的衣襟上绣着两枝黑色的暗花。孟新堂正把人从头到脚细细打量,沈识檐却像有了感应,突然望了过来。看到他怀里的花,笑弯了眼睛。
  “来得这么早吗?”
  “不早,”孟新堂走过来,微探身,拥抱他,“预祝沈先生演出顺利。”
  花落到了沈识檐的怀里,他闻了闻,又抬起头,看着孟新堂笑。
  有些情不自禁,孟新堂被他笑得伸出了手。已经到半空中,才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显得有些唐突,便又将手向上移,轻托了沈识檐的眼镜框。
  “眼镜歪了。”
  这是孟新堂第一次看沈识檐上台演出,乐团是许言午所在的乐团,创建者是沈识檐的母亲,沈识檐偶尔参演。
  这场演出并不分座位,票价统一,很便宜。孟新初和孟新堂一起来的,孟新堂要去后台找沈识檐,孟新初便早早到观众席占了两个位置比较好的座位。等孟新堂从后台出来,拐进大厅,遥遥地就看到孟新初正朝他招手。
  “送了花了?”
  “嗯。”
  “我刚才看到了一个要演出的男生来观众席,天,他们今天这身衣服也太帅了吧,我男神穿起来得帅成什么样啊……”
  孟新初闲不下来,一直小声拉着孟新堂絮絮叨叨。孟新堂一面应着,一面分神在脑海中重复勾勒着方才见到的人。
  的确非常帅。
  或许是因为和沈识檐待久了,孟新堂现在对于花也会格外留意几分。坐在孟新初另一边、隔着一个座位的男人抱着一大束花,孟新堂盯着那束花,竟然已经能在心中数出不少的花名,唯独一种蓝白色的小花,孟新堂不认识。他多看了两眼,想着待会儿要问一问沈识檐。
  演出很快就要开始,演奏者们陆续上了台,孟新堂一眼就找到了沈识檐。他坐在第一排的左边第二个,坐下之后微微调整了凳子,将面前的谱架朝左移了一点。做完这些,沈识檐便抬头看向了观众席。
  临近开场,观众席已经坐满,孟新堂不确定沈识檐能否在黑压压的一片人群中找到自己,但看到他抬头,看到他望过来,他便自然地朝他露出了一个笑。
  两首曲目过后,孟新初忽然拽了拽孟新堂的胳膊。
  “我好想给男神拍照啊……”
  孟新堂弯了弯唇,偏过了头。刚要开口,目光触及那个抱着花的男人,孟新堂忽然愣住。
  刚才他只注意了那束花,并没有去看拿花的人长什么样子。这会儿不小心看到了,却是有些惊诧。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们曾有过一面之缘——在孟新初的婚礼上。
  孟新初见他忽然不说话,也随着他的目光朝一旁看过去,看清了那里的人,小声嘟囔了一句:“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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