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春宵一刻值千金,你路春宵为什么这么便宜?
盛昱X路春宵
(天之骄子攻X平凡老实受)
学生时期,盛昱家境优渥、玩世不恭,评价路春宵最多的便是便宜无趣,唯一出格的就是跟他谈了场地下恋情。
然而再度重逢,盛昱渴望最多的就是这个无趣的同性恋能重新爱上自己。
*直掰弯|狗血酸甜|从校园到职场
第一章 阅前必看
***直掰弯/破镜重圆/狗血**
一些小提示:
1、文名取自歌手林倛玉于2008年发行演唱的同名歌曲《同花顺》,与网上股票证券交易分析软件没有关系。**恳请千万不要到歌曲评论中提到本文及文中角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打扰。**
2、攻受都不是特别讨喜或者美好的人,若感到任何不适,请**随时、及时退出**,在此先行说声抱歉。
3、此前发过,本次为旧文修文重发。有关角色林双双的情节依旧没变,这部分会坚持原有,不会因任何恶意曲解改变。
4、弃文无需告知,狗血内容和三观**请勿代入现实**,也请不要看过后文便来前文剧透。为避免争吵,保持更多读者的良好看文环境,代入现实、容易引发争执以及不妥帖的言论会直接折叠。感谢理解~
5、无需写作指导。
**如若对文感兴趣,欢迎多多收藏或者评论,点亮小黄灯给予动力,超级感谢!**
在此也祝各位万事如意,兔年大吉!
*本章随时更新,可能随时增添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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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周凉西
第二章
课间,班里几个男生大笑着朗读着一封刚捡到的情书。路春宵在座位上死盯着手里的课本,坐立不安。
情书是他写的,写给班里最受欢迎的男同学,盛昱。
路春宵不记得当初自己具体是怎么觉醒了对男生的兴趣大于女生,但对于何时喜欢、在哪喜欢、怎么喜欢上盛昱却记得一清二楚。
他父亲与盛昱的父亲盛国成早年是关系亲近的好战友,为了送他来这所师资力量雄厚的私立中学读书,父亲厚着脸皮联系上了退伍后下海从商的盛父。
在盛家,路春宵第一次见到盛昱。
盛昱身着击剑服,从练习室被喊出来打招呼,冷着脸似有些不耐烦,但路春宵还是喜欢上了他,一发不可收拾。
许多个深夜,他学爱情电影中的情节写了许多表达感情的信件。有的信件内容直白,顶头便是“盛昱你好,我喜欢你”;有的信件表述委婉,通篇表示想像父辈们那样做朋友,提出有空周末可以相约看电影。
无奈再多信件也抵不过对现实清醒的认知,路春宵明白一个男的对另一个男的突然告白有多么骇人。跟他并不算熟悉的盛昱一旦知晓心意,不仅不会接受,还有可能从此远离。
于是告白信逐渐成了孤独的诉说地,从入学至高二,他将所有想对盛昱说的话一五一十写了进去。
今天这封不小心从英文书里掉出来、被他们捡了去的是第五十五封。
盛昱家境优渥,学习和长相也出众,有人喜欢不是件多奇怪的事情。
然而暧昧和八卦是高中生课余时间最好的放松剂。嫉妒也好,好奇也罢,大多数人仍想知道这个互联网时代是谁在用写告白信的古早方式追求那位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坏消息是,信上的内容已在一个课间传得整个班级人尽皆知;
好消息是,路春宵还没来得及在信上署名。
又一个课间,他们开始猜测信是哪位女同学写的。
彼时盛昱正在校外参加奥数比赛,他不在,平常围在他身边的人好像找着了新乐趣。
路春宵不敢离开座位,更不敢表现得太过在意。忽然,带头的沈庸把信拍到他桌子上,问:“你知道是谁吗?”
沈庸是盛昱的好友,平常不会把不起眼的他放在眼里。
路春宵能清楚感觉自己的心脏停顿了一拍,信纸上熟悉的字迹和内容瞬间展现在眼前。他用胳臂紧紧挡住手中的课本,生怕沈庸的视线再往下点儿就会发现两边的字迹一模一样。
好在对方并没有太在意,问他也只是觉得他离捡到信的位置近而已。
“算了。”沈庸收回信,对其他人笑着说,“明儿收作业的时候咱拿来比一比就能找着了。”
为了彻底结束这场闹剧,路春宵在体育课上假借去洗手间,快速拐弯跑回了教室。
班里只有他的同桌林双双在,她正因生理期在位置上趴着休息。
好在他们关系很好,路春宵顾不得别的,打了声招呼,说是回来拿东西,然后在沈庸的课桌下蹑手蹑脚地翻找。课前,他用余光瞥见了沈庸把告白信夹进一本书里。
很快,那张被多人传读的纸被找了出来。
「盛昱,你好。今天下了雨,雨水裹挟着细微沙尘的味道很好闻,我在关窗户的时候想到了你……」
路春宵不忍继续看下去,原本真心实意的书写,此刻变得异常矫情。
他把信折起来塞进兜里,一切顺利,可就在下一秒,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你在干什么?”
盛昱的出现令路春宵措手不及,他下意识往后退,嘴上说着“没干什么”,心里则想着完蛋了。
“沈庸的桌子。”盛昱插着兜走近,“偷拿了什么?”
偷。盛昱用到这个字眼。
路春宵鼻子发酸,想说自己并没有偷,信本就是他写的,他只是想拿回去。
他开不了口。
沉默太久,盛昱没了耐性,“拿出来。”
就在路春宵思考要立刻转身跑出班级还是将信件撕碎吞进肚子里时,林双双抬起头,看向他们。
林双双是路春宵在班里最好的朋友,也是路春宵这场暗恋的第一旁观者。
“是信。”她告诉盛昱,“我写给你的告白信。还没写完就被人捡到了,所以拜托路春宵帮我拿回来。”
在盛昱的干预下,沈庸等人结束了寻人游戏。
“获救”的同时,路春宵心中五味杂陈。他既厌恶自己的胆怯,又好奇林双双为何愿意担下这件事情。
那些男生的嘴不严,怕是不久就会让每个同学都误会成林双双给盛昱写了封告白信。林双双是个好姑娘,容易因此走入他人的闲言碎语。
无人的角落里,路春宵向林双双道谢,没承想她反而回了句“对不起”。
林双双心思细腻,即使路春宵没说,她也看出了他对盛昱不可言说的情愫。只是喜欢是种不论先来后到的无理感情,她实在没办法做到因好友喜欢便放下自己的真实情意。
认下那信,除了想帮忙解围,更是有心抓住追求盛昱最佳时机。
如此一来,盛昱会注意到她,也必然会被她的勇气所吸引。
林双双是个聪明人,盛昱的确注意到了她。
回家的车上,盛昱倏地问路春宵:“你一直知道林双双在做什么?”
盛父对战友的孩子多加关照,得知路春宵没能参加任何补习班,就在高二学期一开始让他同盛昱上每周两次的全英文家教课。也只有在这时,路春宵可以和盛昱一起回家。
尽管路上和课堂他们的对话都不多,但私下相处总是路春宵最开心的时刻。
今天的开心时刻多了另一个人的名字。
路春宵心里咯噔一下,看了眼前排默不作声的司机,撒谎说:“嗯,知道。”
盛昱没有继续往下问,路春宵却坐不住了。犹豫片刻,他问:“你会答应她吗?”
盛昱有些惊讶,在他看来路春宵这人很是无趣,平常话不多,多数时间都在埋头苦读,不打篮球也没参加什么社团。不过无趣归无趣,总不是个八卦的家伙。
路春宵猜出他在想什么,赶紧解释:“因为双双是我朋友,我们关系很好,所以……”
“哦,”盛昱大概是信了,反问,“那你觉着我要跟她交往吗?”
“交往”二字刺了下路春宵的心,盛昱这么问,说明他已经在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