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期假设(33)
“那你刚才怎么不这么说?”冯诺一又想进行纸筒攻击,被郑墨阳轻而易举地夺下了。
冯诺一气鼓鼓地磨牙:“你就会用武力取胜。”然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低头问叶庭,“你喜欢运动吗?”
叶庭对话题的转向感到迷惑,但还是点了点头。
“太好了,”冯诺一指着郑墨阳说,“你跟他一起练拳击吧,运动有利于身体健康,智力开发。”
拳击听上去是个很酷的运动,叶庭有点兴趣。
“看,”冯诺一点了点头,对郑墨阳说,“我总算找到你在家庭教育里的用处了。”
郑墨阳没有反驳,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问叶庭:“星期天下午怎么样?”
“好啊。”叶庭说。
冯诺一喜形于色:“太好了,终于有人替我挨打了。”
“话不要说的那么让人误会,我什么时候打你了?”
冯诺一哼了一声,用圆筒指着郑墨阳,对自己的孩子说:“你可别高兴太早,这家伙锤起人来六亲不认的。”
第32章 北京 12岁(25)
复健两个多月后,文安终于出院了。为表庆祝,冯诺一龟速开着车,把全家人拉去了宠物店。
“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出去溜毛孩子,”他心里已经勾画出了一副美好蓝图,“四个人,一个毛绒球,多温馨啊。”
他对这个想法兴奋不已,文安也是。小孩一进宠物店就着迷了,把脸贴在笼子上,眨巴着眼睛,看仓鼠跑滚轮。
“看看喜欢哪个,”冯诺一弯下腰,盯着一只喵喵叫的小奶猫,“你喜欢哪个我们就买哪个。”
宠物店很大,除了国家保护动物,飞禽走兽无一不全。文安转了一圈,在异宠区停了下来。
“这个,”他指了指一个封闭的玻璃箱,“好看。”
冯诺一兴冲冲地跑过来,当场窒息。
玻璃箱里是一只七八厘米长的巨大蜘蛛,浑身布满了暗红色的绒毛,胸部还有点暗紫色,此刻正趴在箱子里的石头上,懒洋洋地盯着他。
冯诺一倒退了两三步,一头扎进郑墨阳怀里。
文安淡定多了。他把手指贴在玻璃箱上,想引起蜘蛛的注意。
老板像瞬移一样出现了:“小朋友喜欢蜘蛛啊!”
文安没有回答,痴迷地看着箱子里的蜘蛛。它身上的绒毛真好看,小孩想,像穿了皮草一样。
“眼光真好,”老板吹捧道,“这是刚进的智利红玫瑰,咱们店卖的最好的异宠。对环境要求不高,适应力强,性格好,喂起来特别简单,关键价格还便宜。”
“性格……性格好……”冯诺一扒在郑墨阳身上说,“怎么能看出来性格好?”
“它一般不咬人的,你把它放手上,放胳膊上都行。”老板说着把蜘蛛从箱子里拿了出来。
冯诺一跳到了半空中,落地之后转了半圈,跑到郑墨阳背后躲了起来。
文安眨了眨眼,伸出手,蜘蛛就爬到了他的手背上。
毛茸茸的。
文安看着它,露出了两个酒窝。
冯诺一叹息一声:“他不是喜欢猫的吗?养只猫多好。”
郑墨阳对此颇不赞同:“我们家已经有猫了,还要再养?”
冯诺一瞪着他,他抬手挠了挠对方的下巴。
“养蜘蛛多经济实惠,”郑墨阳说,“你没听老板讲吗,喂起来方便,要求不高,还不占地方,只要买个玻璃箱就好了。”
文安把手伸给叶庭,叶庭摸了摸趴在上面的蜘蛛,抒发了一下感想:“毛挺软的。”
冯诺一有些气愤:“你们三个孤立我。”
文安把手放在玻璃箱的开口上,蜘蛛就爬了回去。他知道冯诺一害怕蜘蛛,脚在地上蹭了一会儿,没好意思说想要。
冯诺一在理智上线之前咬了咬牙,做出了他后悔五年的决定:“买!就买这个!”
郑墨阳当机立断掏卡付钱。蜘蛛真的不贵,百元左右就可以买到成虫,还没有玻璃箱的价格高。冯诺一听说这玩意儿以后还能长得更大,差点当场气绝而亡。
回家的路上,冯诺一坚持要上副驾驶座,让两个孩子抱着玻璃箱坐在后面。
“要是它哪天从箱子里跑出来了,我们就搬家。”他对郑墨阳说。
郑墨阳对此付之一笑。
回家之后,叶庭提着箱子上了二楼,文安兴冲冲地跟在他旁边,时不时俯身逗弄箱子里的蜘蛛。他还给家里的新成员起了个美丽的名字,叫玫瑰。冯诺一颤抖了一会儿,试图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
“他们养在二楼,你平常也看不到的,”郑墨阳安抚他,“你不觉得它很漂亮吗?”
冯诺一瞪着他:“你以后别说我漂亮,我已经不相信你的审美了。”
郑墨阳不跟他争辩审美的包容性,和蜘蛛的人权问题,揉了揉他的脑袋,说自己要回去加班了。
“工作狂,”冯诺一叹了口气,“今天能在11点之前回来吗?”
“我尽量。”
冯诺一语重心长地说:“熬夜会脱发的。”
郑墨阳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他捂着额头愤愤地看着对方:“我是关心你,一把年纪了,别这么拼命。”
“我得赚钱养家,”郑墨阳忽略了“一把年纪”的说法,“要不然靠你的稿费,我们得带着孩子流落街头了。”
“这真是我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冯诺一瞪着他,“你缺钱吗?你就是喜欢工作。”
郑墨阳没有否认,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拿起车钥匙走了。
冯诺一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这种天生的工作狂他实在无法理解,一天睡四个小时还精力充沛,稍微闲下来几天就浑身难受,真是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的最佳祭品。
虽然在这个例子里,郑墨阳本人就是资本家。
冯诺一回到三楼书房,开始敲字。没过一会儿,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看了眼来电显示,是自己的责任编辑。
奇怪,他们前两天才开过会,讨论了他接下来的一篇小说的大纲,这时候能有什么事?
不会是他火了吧?
这个念头刚一出来,冯诺一就嗤笑了一声。不可能,他之前出过的书全都被书店当废品卖了,留下的样品现在还堆在书房里,整整一排书架,全是他的滞销书。
他接起了电话:“喂,刘主编?”
“你来一趟吧,”对面说,“我有点东西要转交给你。”
“什么东西?”
“粉丝来信。”
冯诺一傻了。
他整整愣了半分钟,对面一直在叫他的名字,他毫无知觉。
对面的编辑拍了拍手机话筒:“喂?”
“粉丝?”冯诺一觉得有点离谱,“我哪有粉丝?”
对面的编辑也很惊奇,但出于礼貌,他没有表现出来。
“有啊,”编辑说,“这段时间寄来了好几封呢。”
“好几封??”冯诺一深吸一口气,“我还有好几个粉丝??”
“准确来说,是二十二封,”编辑说,“你来拿一下。”
“怎么可能啊,”冯诺一怀疑地问,“我的读者加起来有二十二个吗?”
“也不是一篇小说的读者,是好几篇的。有你现在写的科幻小说的粉丝,还有你以前写的纯文学的粉丝。”
“还有人看我写的纯文学??”
编辑叹了口气:“来拿!”
冯诺一挂了电话,心里如同暴风雨中的大海一样浪潮翻涌。
他居然还有收到粉丝来信的一天?
他也是有粉丝的人了?
他钻进车里,头一次把车开到了限速。在漫长的几十分钟后,他飞快地跑进出版社大楼,从等候的编辑手里拿过一叠信封。
晚上,郑墨阳难得提前回了家。他走到三楼,推开卧室门,惊奇地发现冯诺一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叠纸,眼睛有点红,但又一直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