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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宵(22)

作者:找个鱼塘 时间:2023-06-30 11:35 标签:破镜重圆 年上 狗血

  “你知道为什么给你起名叫隋牧吗?妈妈的这个姓不好,妈妈希望你啊,潇洒随意一点,所以就任性地让你姓隋,妈妈也没什么文化,但你爸爸当时说他是个牧师,所以啊,就给你取个牧字。”
  “你爸爸恋爱的时候真的很浪漫………”
  “你从小就长得好看,现在又高又帅……”
  有时候她又神智不清,记不起今夕何夕,说着她或许想过却从未说出口的话。
  “小牧,你回来啦,妈妈今天做了你爱吃的鱼。”
  “小牧,今天是你的生日,妈妈带你去看风车,好不好?”
  “小牧,妈妈好累,妈妈不想过这种日子了,妈妈真的很没用……”
  “小牧,你不要看不起妈妈,你以后一定要有出息,好不好?”
  每次罗萍这样发病的时候,隋牧就坐在床边,被她瘦的皮包骨的手握着手腕,偏过头看窗外,出神地望着窗外的天空。
  他做不出母慈子孝那一套,也不会原谅罗萍对他造成的伤害。在这个悲哀的女人生命尽头的时候,他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减少她的痛苦,如此也不枉他俩母子一场。
  罗萍是在一个秋天的早晨走的,她走得很安静,甚至脸上带着笑。两年的病痛把她清秀漂亮的脸折磨得苍老无比,隋牧和护工一起替罗萍擦了身,换好衣服后,办了简单的后事。
  隋牧没有亲戚,云姐还在阿姆斯特丹,只有徐锋过来帮着隋牧一起把罗萍送去殡仪馆火化,接着又把骨灰盒带到了隋牧一早买好的墓地,安排落葬。
  隋牧在墓前跪下,按照中国的习俗,给罗萍上了香、烧了纸钱。看着照片里罗萍年轻漂亮的脸,一时不知是解脱还是难过。
  和罗萍所有的纠缠,不管好的坏的,都到此为止了。隋牧和徐锋开车离开墓园,沿着盘山公路绕行下山,徐锋问他想去哪儿,一起吃点东西。
  吃东西?
  车窗外阳光正好,洒在树林间仿佛渡了层金沙,就像……纪寻安当初在公寓里,在厨房做菜的时候,身上那层金色的光晕一样。
  一种前所未有的巨大失落感袭来,隋牧突然发现,他唯一的亲人死了,他喜欢的人忘了他,这里不是他的家,哪里也不是他的家。
  “徐锋,你先回去吧,我要去一趟南城。”
  此时此刻,他孑然一身,他想见纪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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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见你,只想见你,未来过去,我只想见你……


第30章 29.寻安,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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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锋打了辆车走了,走前还不放心地叮嘱隋牧有事随时联系他。他多少知道一些情况,也知道南城是当初见过的那个纪寻安的家乡,而纪寻安是牧哥这两年一直记挂的人。
  300公里的路程,隋牧加快车速,开了3个半小时就到了南城。
  这半年他看过很多次南城的地图,从城北下了高速后,一时之间没有了目的地。
  冲动过来之后呢?他没有纪寻安的联系方式,微信好友也被对方清理了,他又要去哪找他?
  无奈之下,隋牧只好开往镜湖,这是南城最大的风景区,就当是来散心了吧。
  把车停在景区停车场,隋牧沿着镜湖散步。此时已是华灯初上,湖边的夜景很美,岸边的银杏树随风摇曳,地上和湖面上铺满了金黄色的落叶,在路灯的照耀下金灿灿的,有人饭后出来散步,有人出来慢跑,长椅上坐着三三两两的人群,时不时发出欢声笑语。。
  湖边有很多饭店,隋牧做投资分析的时候,知道南城近两年在大力开发旅游业,尤其是民宿连带餐饮的服务。虽然还在开发阶段,但从这里的自然景观和游客数量来说,已经很有网红景点的潜质了。阿姆斯特丹作为全球的网红旅游城市,隋牧在哪儿生活了几十年,对这方面的眼光尤为精准。
  整体来看,南城的居民收入并不高,生活节奏缓慢舒适,居民幸福值偏高。所以来景区玩的有很多本地人,多以一家三口和一对情侣的组合出现。
  想到这,隋牧靠着湖边的栏杆发了很长时间的呆,纪寻安会不会也和他的男朋友在这片湖边散过步?爸妈带着他一起在这里划过船吗?
  低落的情绪并没有好转起来,隋牧穿着黑色的西装,和身边其乐融融的人们仿佛身处两个世界。
  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镜湖边上的人越来越少,隋牧才惊觉已经很晚,而他一整天都颗粒未进,现在胃里在隐隐作痛。凭着一股冲动来到了南城,此刻似乎只能悻悻离开。
  他转身往停车场走,身边一对情侣经过,兴奋地聊着天。
  “我吃得太饱了,路都走不动了!”是女孩子撒娇的声音。
  “谁让你点那么多菜,我都说了我们俩吃不完。”
  “我们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不多吃一点怎么划算嘛!还有好多菜都没点呢,我们明天再来吃好不好?”
  “行,都听你的。我把饭店名记一下,省得明天忘了。”
  “哎呀不用记了,我早就背下来了!‘寻味私房菜’,寻找的寻,美味的味!”
  俩人的对话逐渐远去,但“寻味”两字引起了隋牧的兴趣。吃不到纪寻安做的菜,尝尝南城当地的饭店也是好的。
  隋牧在地图上顺利地找到了饭店的定位,200多米的路线很近,不到10分钟就走到了。
  “寻味私房菜”毗邻湖边,门口有一处很大的院子,院子里种着两棵高大的银杏树,树下摆了几张木质的桌子,地上堆着一些兔子形状和小狗形状的灯,还装了两架秋千,白色的秋千椅上面缠着藤条。饭店的主体是白色的墙面和黄色的屋顶,用了落地窗面,现在天气温度适宜,落地窗都开着,里面的装修也一览无遗。
  几乎只看了一眼,隋牧就喜欢上了这家饭店,装修不见得花了很多钱,但却用了十足的心思。
  此时已经过了饭点,“寻味私房菜”里只剩了两桌客人,有员工在收拾桌面和碗筷。隋牧穿过院子走到门口,里面的员工听到脚步声就条件反射地开口:“对不起,打烊……”,话说到一半她抬起头,看到隋牧的时候整个人愣了愣,话也卡在了喉咙里。
  小城市外国人不多,何况还是这么帅的混血,人高马大西装笔挺地站在他们饭店门前,活像个来拍平面的模特。蒙蒙咽了咽口水,马上改了词:“您……您几位?”
  隋牧指了指自己。
  “您稍等,我去后厨问问还有没有菜!”
  3分钟后,蒙蒙从厨房跑出来,对着混血帅哥殷勤地说:“进来吧,您今天运气好,我们大厨下班了,老板在呢。”
  “谢谢。”隋牧坐下,蒙蒙又说:“不过老板说了,您来得晚,就别看菜单了,有什么他给你做什么,随便吃一点,可以吗?”
  隋牧注意到蒙蒙提到自家老板的时候,那亮晶晶的眼神,好像她家老板随便做出来的都一定好吃的样子。
  “可以,谢谢你和你的老板。”隋牧开始对这顿晚餐期待起来。
  蒙蒙松了口气,天知道她为了说服纪寻安,费了多大的功夫。温大厨是十分钟前下的班,赶着跟女朋友看电影。纪寻安是过来补货的,没吃晚饭,正在厨房给自己炒菜加餐,就被蒙蒙拉住,问他能不能再接待一个客人。
  纪寻安原本不想接,但蒙蒙信誓旦旦地说这个混血帅哥贼有气质,又野又性感,而且独自一人那么晚还没吃东西,看起来多孤单啊,纪寻安制止了她的声情并茂和脑补,勉强答应下来。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蒙蒙端出了两菜一锅。
  一盘土豆泥、一份煎豆腐、一锅米线。
  “这是老奶洋芋、石屏烧豆腐、小锅米线,快吃吧。”蒙蒙热情地报完菜名,又去给另外两桌结账了。
  隋牧每道菜都先尝了一口,唯一的感觉是:好吃。
  土豆先煮烂再炸过,用不知什么调料拌在一起,很香很糯又带着点辣,煎豆腐外酥里嫩,入口软滑,占着味碟更鲜。最绝的是米线,汤汁浓稠,米线劲道,里面还放了炸过的腐皮和软烂的萝卜,入口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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