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66)
余初登时浑身都痒起来了,尤其手臂内侧的那个包,突然痒得受不了,忙抬起胳膊用力抓了几下,顿时浑身都舒服了。
谭知静微微侧了下头,看他手臂内侧,问道:“被蚊子咬了吗?”
余初“嗯”了一声。
谭知静抬头看眼路灯,那锥状的光柱里盘旋着一团飞虫,不知是不是蚊子。
“赶紧弄完,早点回家。”
小刘忙说:“好的谭总!”想了想,又说:“谢谢谭总关心!”
谭知静最后又看了余初一眼,转身走了。
目送他走远,余初问小刘:“他结婚的事怎么成传说了?”
“啊……就是……他老婆给他生了一个混血小孩儿,就离婚了。”小刘心不在焉地答道,同时一脸担忧地看着写字楼高处的窗户。
余初受到些震撼,缓了缓,问他:“你们怎么什么都知道?”
“哦……就是听别人说嘛。”小刘依然仰头看窗户。
“你看什么呢?”余初顺着他的视线一起去看,忽然脑门一凉,惊讶地问道:“他办公室是在这一侧吗?”
小刘面色深沉地点头,说:“我刚才回忆了一下公司的平面图,似乎是这样的……他是不是刚才在上面看见我们嬉戏打闹了,觉得我们占着公司资源不好好工作,所以特地绕个远来提醒我们?”说到这儿,小刘脸色凝重地看向余初:“谭总刚才问的那几句有没有弦外之意?他是不是嫌我们用车时间太长了?”
“嘘。”余初提醒他闭嘴。
小刘忙回头,看见谭知静的车缓缓地驶过来了,停在他们旁边。车窗是开着的,从里面递出来一小瓶风油精,“往身上擦一点儿,驱蚊止痒。”
小刘忙上前一步接过来,又慌手毛脚地递给余初,然后回头对谭知静说:“谢谢谭总!”
余初那边已经拧开风油精的瓶盖,扭着胳膊,露出手臂内侧的蚊子包。他只想保守地点上一滴,但第一下没滴出来,之后更用力地一点,就一下子出来好多,顺着他上臂内侧的皮肤往下流。空气中顿时弥漫开一股涤荡人脑壳的刺激气味。
小刘忙用手去接,生怕老板赏赐下来的金贵药水当着老板的面滴到地上,两只手各在余初的手臂上摸了一把,然后在余初露在衣服外的脖颈、手臂和小腿上一顿抹,又在自己身上一顿抹,充分显示出对老板赏赐之物的爱惜。
之后他从余初手里接过风油精,确定拧紧了,用散发着刺激气味的双手递回到车里。
谭知静把小绿瓶接过来,眼神晦涩地从余初脸上移到小刘脸上,又从小刘脸上移回到余初脸上,嘴唇略微动了动,将一些话咽回去,又不甘心地抿了下嘴,最后说了句:“别太辛苦。”
小刘这会儿已经说溜了,“谢谢谭总!”
余初也学他,“谢谢谭总。”
谭知静从车里看着他,缓缓地升上车窗,开车走了。
确定那车肯定看不见他们了,小刘才狠狠地松了口气,转头看见余初笑得肩膀直颤,莫名奇妙地问:“笑什么?”
余初乐不可支地冲他竖起大拇指:“你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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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勒余初脖子让余初应激了。
第72章 不够
余初为谭知静吃醋的事高兴了几个小时,随后这快乐于瞬间消失:他也会嫉妒,他还在意,他余情未了……又能怎样呢?
他为谭知静找过很多理由,自己的性格、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年龄,他的性格、他的家庭,他的社会身份。他把这些理由翻来覆去地补充、排序,想知道哪个理由占的比重大,哪个理由稍微不那么重要。
但其实他也一直都明白,所有的理由加起来只是一个理由:不够喜欢。
他确认谭知静是喜欢过自己的,也许现在依然喜欢,甚至可能比从前更喜欢。但是远远不够,谭知静的喜欢,对他而言,永远都不够。
余初不是每天都要用实验车,有时连续两三天都不过去,有时候一天之内过去两趟,早晨六点之前,或者晚上八点以后。他正做着实习,所以时间不固定,合理的理由。所以谭知静也得早早就抵达办公室,还要在办公室待到黑夜完全统治这个城市。
这和小刘说的不一样。小刘说谭总不会在公司待太长时间,谁要是想见谭总,就得盯紧他办公室的门,或者提前预约。
余初在心里笑,现在是谭总想见他。谭总为了能和他说上一两句话,每天走路去更远的那个停车场。
最妙的是周末,整整两天的时间,从早晨六点到晚上十一点,十七个小时,谭知静不知道他几点钟才能现身,就要一遍一遍去窗前看:有时能看到,有时看不到,那双冷淡的眼睛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偶尔又能幸运地迸发出喜悦。那些余初所熟悉的滋味,怀疑、否定、再重建,在余初心中循环过千万遍的过程,也在那颗闭塞的心里循环往复。
这虽然只是余初想象的画面,但和真的无异。这些想象带给余初无可比拟的快乐,无可取代。
可快乐之后,他又会想,这算得了什么呢?比起他那些锥心的妄想,把骨髓都腐蚀掉的理想破灭,谭知静站在窗前朝下的那轻轻一瞥,那轻轻的一个皱眉,又算得了什么?
实验车用完了。小刘把车钥匙交还给公司,开始在朋友圈里求神拜佛。处理数据主要是余初来干,小刘自知使不上什么劲儿,就充当拉拉队,在朋友圈里把余初和菩萨佛祖文曲星放在一起拜,祈求数据出来能好看,每天隔着网络给余初揉肩捶背,一天能发好几条。
只要谭知静看见其中任意一条,就能知道他再也没有理由出现在那个停车位上。
前提是谭知静会看这些。这么多年,他发了不少朋友圈,谭知静一条都没有回复过。
妈妈告诉他,他爸最近想过来看他,问他周几有空。
余初知道妈妈说的是他亲爸。
从某个角度讲,余初觉得自己命不错,起码一直不缺钱花。从他小时候还不记事那会儿,土豪亲爸负债逃亡,有权有势的继父立马接管他的衣食住行;后来继父垮台清算,锒铛入狱,亲爸却又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整日地讨好他,想认回这个儿子。
余初觉得自己和妈妈就像是舞狮子大赛里面那只绣球,两只雄狮子摇头摆尾、又踢又打,就为了抢他们两个。但这也只是他的想象,现实是,他名义上的两个父亲都曾在事实上、或者在心里抛弃过他。
所以余初也曾想,是因为他缺少父爱吗?所以他那么疯狂地爱上谭知静。因为他没有父亲,没有人教、没有人管,所以他永远都忘不掉那个唯一教他辨真假、识善恶的人。
现在他的亲爸又阔气了,平时给他钱,他都会接着。在他和妈妈最艰难的那段日子,是他亲爸雪中送炭,所以余初已经做好打算,如果哪天他这个爸爸又穷回去了,他会管他养老的。
当然他亲爸这个人,最介意的是自己死了以后有没有儿子为他披麻执杖。余初也已经给他吃过定心丸,向他保证,等他百年以后,自己一定能在他的葬礼上嚎啕大哭,让他走得风光无限。
只有一条底线,不准去找他妈妈复合。
这次他亲爸爸过来不是谈生意顺便来见见他,而是特地来找他的,想让他不要继续上学了,要带他一起赚钱。
他上次还跟余初说,想念多少年都没问题,一直念到博士后才好,他做老子的有的是钱,能养儿子一辈子。
余初挺爱听他说话,一分的事能吹成一百分,把死的吹成活的。如果像他亲爸这样的人能在生意场上混得风生水起,谭知静那样的人又怎么适合做生意呢?
他跟着亲爸去酒楼吃了顿好的,席间听他爸侃大山听到头晕,喝了些酒,之后又被他爸带去一家男士休闲会馆,还帮他叫了一个全身按摩服务。
亲爸和余庆春是两个极端。亲爸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哪哪都好,有学问、有良心,一表人才,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人太老实,怕他日后在女人跟前吃亏,所以总想带他去“长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