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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24)

作者:钟晓生 时间:2021-05-01 08:02 标签:军旅 民国旧影

  钟千山这个人叶荣秋也有印象,曾有一段时间钟家和叶家有生意上的往来,因此那几个月里钟千山频繁地在叶家出入。他记得那时候钟千山年纪不大,也就三十来岁,白白净净一张脸,个子很高,精神头很好,在重庆这出产小男人的地方十分扎眼。那时候叶荣秋不过十岁上下,见过的很多人现在都忘了,而他之所以能记得钟千山的样子,因为按照辈分他得称呼钟千山一声表爷爷。那可是他最最年轻的表爷爷。这么算来,如果黑狗当真是钟千山的儿子,那么从辈分上数他叫自己一声大侄子倒也没错。叶荣秋后来还见过钟千山一次,那次如果不是叶华春在边上提醒他,他差点就没认出来:那时候的钟千山和他头一回看到的已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面相老了十几岁,一身白皮变得泛青,人瘦的都脱了人形,他知道那是因为钟千山抽大烟导致的。再后来,钟家就倒了,倒的干干净净,叶荣秋再也没听说过关于钟家的任何消息。
  想到这些,叶荣秋微微变了脸色。他本以为黑狗是贫贱人家出来的,从小缺少爹娘的教养才会走上这条道,却万万没想到黑狗竟是这样一段身世。他犹犹豫豫道:“我记得……好像是十几年前,钟家就……”
  黑狗说:“不是十几年前,是七年前。我爹好赌抽大烟,把家里的生意全废了,百年祖宅卖了,我娘上吊死在屋里,我的几个姨娘被他卖了,我的几个弟弟妹妹或者病死饿死了,或者也被他卖了。我是嫡长子,那时候已经十二岁了,就自己跑了出来。”
  叶荣秋愣怔地看着黑狗,他以为黑狗说这些的时候应该是很伤心的,但是黑狗并没有,语气轻描淡写,只是眼神微微有些失焦。
  黑狗把烟头深处窗外,往外面弹了弹烟灰,道:“我小时候,我们家也辉煌过,我娘她家里在清朝时候是做官的,她是嫡长的大小姐,家里规矩森严,她又是好事的性格。我小时候,光是在屋里伺候我的人就有七八个,出入就更不说。我要的,一伸手就有人递到手心里。曾经因为有个仆人不听我的话把我弄哭了,我娘让人把他打瘸了丢出府去。我身边交往的人也没几个来头比我大的,所以那时候我十分……”他似乎想不出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用“和你一样”的眼神看着叶荣秋:“所以我说,你像以前的我。我那时候以为荣华富贵没什么了不起,所有人都理所应当地敬畏我,打从我出娘胎我就比别人高一头。”
  叶荣秋出生以后叶家就渐渐走了下坡路,他最奢靡的时候房里也不过四个仆从,其实还比不过黑狗。再则他被黑狗道中了自己隐晦的心思,他看了眼邋里邋遢的黑狗,心里有些不舒服,心虚地辩解道:“我没有这么想过!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顿了顿,又问道,“那你怎么会成为黄三爷的手下的?”
  黑狗说:“那时候黄三在重庆已经是小有名头了,他是贩大烟起家的,七年前他把钟家的产业全吞了之后,才真正出头人地,成为重庆真真正正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他眯了眯眼睛,深深吸了口烟,“我十二岁那年一个人跑出来,做过讨口,做过贼儿,抢过钱,什么都做过。我只用了一个月,就把我前十二年来的观念和想法全部推翻了,我就明白了这世界上的理。”然而那时候娥娘却说,他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弄懂的不是世间真正的道理,却把他真正的魂儿给弄丢了。黑狗接着说:“我十五岁的时候进了黄三的帮派,就是这样了。”
  叶荣秋不住皱眉:“你不恨黄三吗?如果我是你,他果真将我害到这家破人亡的地步,我即便与他同归于尽,也一定要杀了他,你却把他放了。”
  黑狗耸肩:“恨也是恨的,不过我更恨我爹。黄三带他接触大麻,带他沾染上好赌的习性,却没有拿枪逼他,到底都是他自愿的。我曾同你说过,这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拖累别人的家伙。”
  叶荣秋还记得这句话。他想到那天在黄三爷处看见黑狗砍一个赌徒的手指,黑狗是那么干脆利落、冷静残酷,那时候叶荣秋觉得他可怕,现在却有些能够理解了。他对黑狗的身世感到同情,但那同情也是不痛不痒的,毕竟这些事情他并没有亲身经历过——而且他也不认为这些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叶荣秋说:“你……确实不容易。”
  黑狗裂开嘴笑了:“也没什么不容易的,不过是换了种活法罢了。以前觉得没有了富贵就活不下去,后来发现活得卑贱也没什么所谓,都是活着,不过眼界不同了而已。有些东西说没了也就没了。盛衰盈亏都是天理,不可强求。”
  叶荣秋摊了摊手,表示同情。
  黑狗对他的同情一点都不领情,笑得凉薄:“你的心气儿和我那时候挺像的。所以我想跟着你,看看你叶家的二少爷又会落魄到什么地步。”
  叶荣秋顿时板起了脸,心里十万分不高兴。如今钟家已然倒了,黑狗却说自己像从前的他,难不成是诅咒叶家也如钟家那般?他哼哼道:“我父兄都是正人君子,不好赌,不好毒,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黑狗盯着他的眼睛直瞧,瞧得叶荣秋不舒服了,主动将视线撇开,他不由笑了起来。他想说当年我们谁都不相信偌大一份家业可以说没就没了,以为出身高贵就一定会富豪一生,也不是沦落到了这个地步。不过他没有说出来,如果他再说下去的话,脾气不甚好的叶二少爷可就真要翻脸了。他说:“大侄子,你叶家如何与我无干,可你这人有趣的很。”
  叶荣秋阴阳怪气地哼了哼:“别叫我大侄子。你可以称呼我的表字茂实。”
  黑狗笑笑:“叶二少爷。”
  叶荣秋说:“你本名如何称呼?”再叫他为狗似乎不大合适,他又不想跟黄三爷那样叫小黑,怎么称呼黑狗真是犯了难。
  黑狗说:“辱没本家姓名,不提了。你若想敬重,就叫我一声叔叔吧。”
  叶荣秋重重地哼了一声,索性转开头将视线投向窗外的风景,不理睬黑狗了。他觉得他这位表叔叔……不,黑狗这家伙实在恶劣的很,无法想象他也曾是大户人家教养出来的。虽说如今已知道了黑狗的身世,可这并不能影响叶荣秋对他的鄙夷。若是他叶荣秋落到那境地,便是死也会保全自己的气节,不会自甘堕落,偷抢之事绝不会去做,认贼为主的事情更是绝绝不能做的!……不,他叶家根本不可能沦落到那样的境地!
  当天晚上,他们在县城的旅店里落脚。
  叶荣秋一晚上没怎么睡好,脑子里一直想着黑狗的事。黑狗这家伙,实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要说他讨厌黑狗,那也犯不上,黑狗这家伙不过是态度恶劣了些,可他的本性其实是不坏的,并且娥娘垂死前的一幕始终印在自己的头脑中,那时娥娘说黑狗的本性比许多人都善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相信了;可若说喜欢黑狗,那也是万万不能的,虽然这家伙救了自己两次,可他每次都用出言不逊来摧毁了他在自己心中好容易建立起的那点良善的形象,让人恨不得与他敬而远之。
  翌日一早,三人在旅店的大堂一起吃早饭。
  叶荣秋想了一晚已经想好了,不能再带着黑狗走下去,从路资里拨出十个大洋给他感谢他的恩情,便与他就此别过。他是生怕与黑狗相处久了,便要被他坏了自己的教养,染上流气。
  然而还没等叶荣秋客客气气地把话说出口,黑狗抓了个包子率先跳上了车,并且扒着车窗催促道:“赶紧上路吧。”
  叶荣秋走到车边,客气而疏离地说:“我们这一行打算去武汉,你……”
  没等他说完,黑狗便插话道:“我知道,早点走吧,这天不好,一会儿该下雨了。”又道,“听我娘说过她小时候是在武汉长大的,我还从没去过。”
  一句话把叶荣秋所有的话都堵回了肚子里,乖乖吃好早饭上车让阿飞开车。
  原本从重庆去武汉,开车走上四五天也差不多能到了,然而没想到他们却遇上了难得的数天倾盆大雨,天气恶劣,道路泥泞难行,走了三天才走了不到半程,才刚刚踏进湖北的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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