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2)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黑狗的情形。
那是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朋友在火锅店里吃完火锅,走到楼下,他的脚夫拦住了他,示意他晚一点出去,因为门口有人正在闹事。
两分钟以后,外面的动静平息了,他在仆人的保护下出了茶馆,看见外面令人惊心胆战的狼藉景象。闹事的一共有六个人,其中五个人都如同烂肉一般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有的人头脑还汨汨往外冒血,让他疑心这些人是否都已经死了。只有一个人还站着,那人靠在墙上,一只手里提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钢棍,另一只手里捏着一根烟,时不时吸一口,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烟。
仆人小心翼翼地护送着他走进那人所在的巷子,从那人面前走过的一瞬间,他侧目看了那人一眼,这才发觉那人脸上身上也全都是血。然而那人的表情很安逸,眼神空洞麻木,仿佛他身上的血不是他流的,地上躺着的人也不是他打的。
叶荣秋忍不住心里的厌恶,在擦身而过的瞬间冷冷地说:“有本事就去打日鬼子。”他倒是骄傲地很,并不畏惧这罗刹,可他的仆人显然怕极了,听到了少爷的话,缩起脖子加快了脚步护着少爷往前走,生怕黑狗尚未打得痛快。但是黑狗并没有与他们为难,仿佛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一般,依旧寂寞地抽着烟。
走出了那条巷子,叶荣秋又不屑地补上了一句:“垃圾。”他自是不会承认,他心里其实也是有些害怕的。
后来叶荣秋知道,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就是黑狗,并且他从仆人那里得知,那晚是黑狗一对五,而他是最后唯一站着的那个人。
叶荣秋打心底里厌恶这些成天斗狠逞凶的流氓混混,他心想,这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就应该让他们去战场最前线堵日本人的子弹眼。叶二少爷也厌恶日本人,因为日本人搅了他修身养性的清静。但是如果叫叶二少爷上阵打鬼子,他也是不愿的。因为他自命不凡,自以为是上人,他的命金贵的很,这些有伤性命的事情应该交给那些下人去做——譬如黑狗,譬如黄三爷,譬如马路上千千万万嘈杂的、令人生厌的家伙。
想到这里,叶荣秋忍不住又拿起报纸看了看。上海沦陷。沦陷这两个字让他觉得心里有点堵。
叶荣秋在茶馆里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冯甄还没有来。按理说冯甄应当是一个守时的人,并不会迟到那么久。他想起蹲守在楼下的黑狗,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赶紧跑下楼去。
茶馆的门口闹哄哄的,人群围了个圈,不知在围观什么。叶荣秋拨开人群走了进去,看清里面的情形,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冯甄倒在地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嘴角还有淤血。他的眼镜落在一旁,眼镜腿儿断了一条,一边的镜片碎成了蜘蛛网。黑狗骑在他身上,笑嘻嘻地将手里点燃的烟往冯甄嘴里塞:“来噻,吸一口,巴适地很。”
叶荣秋气得发抖:“你!住手!”
黑狗回头,看见叶荣秋,又笑了起来,指着叶荣秋对冯甄扬扬下巴:“喏,三爷看上了他的屁股,叫我来看管他的屁股,莫叫别个碰了。你晓得不?晓得,往后就离他远点。”
顿时所有围观群众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叶荣秋身上,包括冯甄,也诧异地盯着叶荣秋。叶荣秋只觉被人当众狠狠抽了一巴掌,一阵天旋地转,脸火辣辣的疼。他瞬间起了扑上去狠狠掐死黑狗的念头,然而他是个有涵养的读书人,做不出这样的事。
叶荣秋涨红了脸勃然大怒道:“你闭嘴!龟儿,回去告诉黄三,叫他滚球!我叶三跟他势不两立!”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重写了一下,因为不是女王受写的不顺手啊~~果然还是傲娇女王受什么的最称手了~
虽然主角看起来好像跟小生生从前刻画的主角没什么区别,但是小生生保证这次是有区别的!故事讲的是主角从没心没肺的恶徒以及傲慢的少爷成为英雄的成长过程~
第2章
叶荣秋平生头一次面前丢了这样大的人。读书人的脸皮都很薄,他受不了别人的指点,撂下一句狠话后,也顾不上被黑狗压在地上的冯甄,推开人群转身就走,简直就是乱晃而逃。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荒唐的事,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事情他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可他惯来瞧不起那些腌臜的人,更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是有未婚妻,未婚妻在武汉,等到明年他就要和她结婚。黄三爷的行为和黑狗的语言对于他而言是莫大的侮辱!
黑狗看着叶荣秋落荒逃跑的身影,不由嘿嘿笑了起来。他喜欢极了叶二少爷的反应,他最喜欢看衣着光鲜的“上人”惊慌失措的表现,这实在太有趣了。
黑狗松开冯甄,拔腿往叶荣秋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冯甄一把抓住了他的腿,摸索到自己瘸了腿的眼镜歪歪斜斜地架到鼻梁上。他仰起头愤愤地看着黑狗:“你怎么可以这么侮辱茂实的人格?他是个读书人!你应该为你的出言中伤向他道歉!”茂实是叶荣秋的字。
黑狗好笑地看着他:“侮辱读书人?”他扬了扬拳头,“我还揍了读书人。”
他想要把腿从冯甄怀里抽出来,冯甄却紧紧抱着不松手:“我不管你的什么黄三爷,你不该阻止我和他见面!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
黑狗终于把腿抽出来,屈膝要往冯甄身上踢,但是冯甄的下一句话让他的脚在半空中停了下来。
“我马上就要离开重庆了,我想当面和他道别。”冯甄这样说到。
叶荣秋怒气冲冲地回了叶公馆,一进屋,就把客厅里的青花瓷花瓶摔了。他的仆人阿飞急匆匆地跟进来,看见地上碎片,皱了下眉头,招手叫来一名女佣:“快点把这里收拾了,去叫厨房做一盅去火的冰糖雪梨送来。”然后他追上叶荣秋,好言哄道:“少年,您别气坏了身子。”
叶荣秋理都没理他,径直上楼进了自己屋,重重把门摔上,落了锁。
叶荣秋自己在屋里发了好一会儿火,终于想起被他丢在茶馆门口的冯甄,开始后知后觉地感到歉疚。不管怎么说,冯甄是因为他才会被黑狗为难,他一个人跑了回来,也不知道黑狗会怎么处置冯甄。叶荣秋心里真是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日本人现在立刻往重庆投几颗炸弹,赶紧地将黄三爷和黑狗都炸死这世界才清静!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少爷,有人来了。”阿飞在门外低声道。
叶荣秋大声道:“滚!全都给我滚!我谁也不见!”
门口安静了一会儿,阿飞又道:“是冯甄……”
叶荣秋愣了一下,怀疑自己听错了,直到阿飞在门外又重复了一遍,他才从床上跳起来,捡起刚才自己生气时揉成一团丢在地上的西装,穿上一个袖子后又把它脱了,从衣柜里取出一件新的西装穿上,这才开门下了楼。
冯甄就站在楼下的客厅里,身上灰扑扑的,脸上还带着伤,坏掉的眼镜被收了起来,使得他的眼神显得呆滞。叶荣秋忙跑上前去,欣慰地拦住他:“冯兄,我真是对不住你,因为我让你受苦了。你还好吧?那条狗没有为难你?”
“狗?”冯甄愣了一下,才知他说的是黑狗,苦笑道:“还好,你走了之后,他就把我放了。”
叶荣秋对阿飞吩咐道:“叫人去准备热水给冯兄洗澡,让阿娣去准备晚饭。”边说边搀着冯甄往楼上走,冯甄忙拦住他,道:“不必了。我今天来找茂实有两件事,说完我就走了,回去还要收拾东西。”
叶荣秋停下了脚步,困惑地看着他:“哪两件事?”
冯甄从怀里掏出一本自己装裱的诗集,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黑脚印,是黑狗留下的。他用袖子摸了摸那个脚印,抹不掉,有点赧然地递给叶荣秋:“这是我从大学以来写的所有诗中我觉得拿得出手的,都装订在一起了,难得茂实欣赏我的拙作,送给你。”
叶荣秋接过那本诗集,嫌弃封面上的脚印太过碍眼,却没有说什么,只道:“谢谢你,冯兄,我很欣赏你的才华以及你在诗歌文章中表现的思想,如今中国需要的就是你这样受新过思想教育的学生,而不是那些迂腐顽固的老东西,更不是外面那些粗莽的匹夫。就是因为那些人,中华才会沦落到这样的境地,连小小的日本都敢欺压我们,因为他们以为中国缺少思想和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