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班的许千山(22)
许千山以一种难以置信的神情看他。郑旭举起双手,示意自己并不是骂他。许千山没跟他计较,只是说:“你还蹲在那儿干什么?”
郑旭胡说八道:“蹲着脑子供血足,就聪明。我要趁聪明劲儿,赶紧想些你喜欢的地方,赶紧改进。”
许千山嘴角一动,似乎被他逗得想笑,却还是没笑出来。郑旭想,好像他没那么会逗许千山了,或者说许千山没那么好逗了。他蹲在地上思考,想得脚都麻了,也没个结论。他实在想不出聪明的办法了。
但郑旭有一个笨办法。
都想当聪明人,当识趣的。让他郑旭不识趣一回,当个傻/逼吧。只好这样了。许千山喜欢傻/逼,郑旭就重新去做一个傻/逼。就一次,就试试。
郑旭拽了拽许千山的裤脚,许千山不理会他,他就接着拽,快把人家裤子拽下来了。许千山没办法,蹲下来跟他平视:“干什么?”
郑旭说:“我回去写歌。”
许千山很冷淡地说:“关我什么事?我现在不听摇滚了。”
郑旭问他:“你现在听什么?”
“《嘻唰唰》。”
郑旭笑了,许千山没笑。许千山说:“你别费那个劲儿了,我现在不待见摇滚男青年。”
郑旭说:“摇滚男中年呢?”
许千山摇了摇头,说:“我看你现在滚不起来了。”
郑旭说:“试试呗。试试又不犯法。”
许千山冷淡道:“我不想试。摇滚男青年还是男中年,都是自恋的,只关心他们自己。一旦自尊心过不去,随随便便就不要我了。”
郑旭说:“不会了。”他提了个建议:“这次你再看我犯浑,就先甩了我。”
许千山看神经病似的看他:“你舍得,我舍不得。”
许千山还等着郑旭回击,跟他贫几句,可是郑旭没答话了。他毫无预兆地把头埋进手掌里,就那样沉默下来。许千山起先不知道他发什么神经,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郑旭是哭了。
郑旭哭得很凶。他十几年没哭过了,只是听见许千山这一句舍不得,却忽然流下泪来。
谁舍得啊?郑旭说服自己这么多年不后悔,根本不是的。那个暴雨的夏夜之后,每分每秒都在后悔。他的后悔积得太多了,非得拼命干活拼命催眠自己,才能转移注意力。郑旭看的哪里是建筑的废墟,是青春的废墟。是他亲手杀死了醍醐,杀死了二十岁的许千山,还有二十五岁的郑旭。
二十五岁的郑旭,二十岁的许千山,都被他杀死在那个雨夜。生活可以水涨船高,只有青春沉甸甸坠在河道底,淹得尸体都找不到了。
郑旭感觉许千山在他身边蹲了下来。过了一会儿,许千山把他抱进了怀里,郑旭哭得更厉害了。他呜咽着,恨自己怎么这么软弱,一点儿都坚持不下去。郑旭说:“许千山,我不配,我不配……你别喜欢我了,你赶紧走吧。”
许千山很无奈。他说:“我能决定的话,我早就忘记你了。”
许千山轻轻捋着郑旭的后背,像那年迷笛,在海淀公园,他拥抱着失去醍醐的郑旭。郑旭害怕失去,干脆提前把一切都抛下。他一点儿都不牛/逼。他才是凡夫俗子,他才是懦夫。
他在许千山的怀里哭这些年的一切正确与错误,一切获得与失去。时间像泪水,畅快流淌过后,很快浸没在襟抱间,失去了形影。郑旭什么都抓不住,在这一刻,郑旭能抓住的只有许千山的衬衫衣袖。
THE END
第17章 番外·归去来
飞机落地已是凌晨。许千山拖着行李走出到达大厅,正想着是去排出租车的长队还是碰运气去打个网约车,一抬头,就看到了等在接机口的郑旭。大半夜的,郑旭还要耍帅,戴着一顶鸭舌帽,倚在门柱子上朝他笑。
许千山有些惊讶,但他很困了,连惊讶都像隔着一层细纱,并不真切。
郑旭上前接过许千山的行李,问他:“累了?”
许千山说:“有点儿。”
许千山跟着郑旭上了电梯,视线自然而然落到他侧脸,郑旭察觉了,回头向他挑了挑眉。那表情挺幼稚的,应该是在特意逗许千山笑。许千山笑不太出来。
他问郑旭:“你这么闲吗?”
“还好,”郑旭说,“下午跟人聊单曲概念——就之前跟你说的,那个云南的乐队。他们带了个卡林巴琴,挺好玩的。下次咱们也弄一个,给你听听。”
许千山应了一声。
郑旭听出来他没什么谈兴,就不说话了。他们沉默地走向机场的停车场。
凌晨时分,偌大的停车场已经安静下来。郑旭拖着行李箱辚辚走在前面,许千山沉默地跟着,心里浮动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郑旭来接机,这件事是不太合适的,但许千山快三十个小时没睡了,困得厉害,没有精力同郑旭争。郑旭车里布置得很舒适。许千山坐上副驾驶不久,便靠在座椅上睡着了。
许千山醒来时,发现自己被郑旭抱在怀里。郑旭一手托着他大腿,一手扶在他背后。许千山的脸埋在郑旭肩膀上,那感觉很亲密,很陌生,好像已经暌违十年。许千山重新闭上眼,任由郑旭把自己抱回他家。
郑旭现在不住地下室了。他在兀那公司附近买了套房子。新楼盘,一梯两户,两室一厅,一整面的大落地窗,阳光再也不会只从天花板附近高高照下来。许千山这是第一次来,但他在郑旭发给他的照片里见过了。
出了电梯,郑旭把许千山放下,一只手穿过他腋下把许千山搂在怀里,腾出一只手来掏钥匙。许千山有些头晕,扶了一把郑旭肩膀。郑旭说:“醒了?”
许千山说:“嗯。”
他的声音里带着浓重的鼻音,郑旭听笑了:“别硬撑了,睡吧宝贝儿。”
许千山不喜欢被叫“宝贝儿”。他皱了皱眉,但困得稀里糊涂的脑子没精力组织反抗,就由着郑旭牵进了卧室。郑旭的床很软,许千山初时还想拦下郑旭,自己脱衣服,结果解开两颗扣子就睡了过去。
许千山次日醒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换了睡衣。尺码有些大,应该是郑旭的。床上只有他自己,许千山起床出门,见客厅那张沙发床被拉开了,郑旭躺在上头,睡得四仰八叉。客厅窗帘没拉,上午的阳光慷慨地洒进室内。郑旭睡得跟个死人一样,动都不带动的。
这幅样子使许千山感到熟悉。他靠着沙发床坐在地毯上,仔细看郑旭睡姿。
郑旭今年也三十六岁了,脸上有了一些岁月留下的沟壑,但比从前更会打理,因此看着反倒比十年前更精神一些。他换了发型。二十多岁的时候,郑旭成天留着圆寸,跟个劳改犯人似的。现在他的头发留长了。在总裁班的时候,许千山就注意到他在脑后扎了个小球。郑旭睡着了,那个小球就披散下来,头发散乱地铺在枕头上。
许千山摸了摸郑旭的发梢。是软的,跟那个扎手的圆寸很不同了。
郑旭睡觉的时候总是微张着嘴,所以会打鼾。不太严重,但一开始也让没跟人同床共枕过的许千山有些困扰,除非是被郑旭操累了,否则就不太容易睡得好。后来他也慢慢习惯了。
习惯真的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许千山可以习惯郑旭打鼾、抽烟,可以习惯做/爱,也可以习惯赤身裸/体在郑旭面前晃荡。他在自己最容易改变的那几年适应了郑旭,此后一直在身体里留存着郑旭的形象。不见面的时候那些习惯难以察觉,见面之后,就连他也无法自欺欺人地否认。
许千山爱了郑旭十一年。
这件事并不是许千山愿意的。如果他能熟练地操纵自己的心,在毕业典礼那条短信之后——不,在郑旭毫无道理地提分手之后,在那个雨夜他在暴雨中淋得湿透的时候,许千山就该把郑旭抛诸脑后,彻底忘掉了。
但是他做不到。郑旭不止是郑旭,郑旭是许千山唯一的爱的可能。许千山是同性恋,他对女人没有感觉,也不敢对男人有感觉。如果不是郑旭,许千山这辈子都不可能跟任何人在一起。许千山只操过他一个,也只给他操过。许千山所有的离经叛道都在郑旭身上,他怎么能不爱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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