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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193)

作者:leonie 时间:2020-06-18 09:12 标签:穿越时空  西幻  升级流  强强  

  可都两周多了,诺欧还是没有寄信给艾斯,艾斯不由忐忑起来。
  还好,这封信终于来了。艾斯像是拿到审判书似的,慢慢地打开了诺欧的信——
  艾斯·诺依曼:
  已经回到格林城堡了,今年夏天比以往热上许多,伯纳黛特在草原上玩疯了,她早上骑着马出去要到日落才回来,格林城堡的许多骑士都跟不上她。伯纳黛特黑了不少,她有点担心再见面你不认得她。我安慰她不会的,你记忆向来很好。
  我回到家族封地后还顺利。艾欧佣兵团帮了很大的忙,我把乔纳·弗林安排在城堡里的人都换了,送他们去了混乱之领。他们背叛了格林家族,但我没有处死他们,我不想刚刚回到格林城堡就给封地染上血色。
  帝都没有多大的变化。除了西莉亚王后知道了路德维希四世陛下同意芬芙儿公主的亲事后,直接闯进议事大厅与路德维希四世陛下大吵了一架。这是外交大臣告诉我的,这件事没有流传开来。人们只知道西莉亚王后在芬芙儿公主离开后,久病不起。可谁知道西莉亚王后是不是真的病了。
  西本王子派人告诉我,希望我能好好训练格林骑士团,以备可能发生的战争(这里诺欧的笔迹格外重)。西本王子的心腹送完信后没有回去复命,说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风景好,直接留在我的封地上了,我不得不每天带着骑士团在他面前溜一圈。
  祝安。
  诺欧·格林
  诺欧整封信通篇没有提他跟艾斯的争吵,只讲了他们分别后的事。尽管如此,从诺欧对艾斯的称呼“艾斯·诺依曼”,还有公事公办的语气,艾斯就感觉到了诺欧还未消气,但他在尽量地把事情翻篇。
  艾斯的心底不由涌起无法抑制的羞愧。
  艾斯让这种羞愧在心底好好地徘徊了会儿,就迅速地、迫不及待地给诺欧去了回信。当然艾斯的信比诺欧的要随意许多,也亲近许多。
  艾斯想过告诉诺欧所有事,可总有些事阻挡艾斯。
  最初是艾斯的身世,它就像个定时炸弹,尽管罗斯侯爵夫人和玛丽公主的反应让艾斯稍稍安了心。但在帝都,艾斯完全不敢露出锋芒,其他人也就罢了,对于当年的事,西莉亚王后绝不是一无所知的。可她的毫无反应比明里暗里敲打艾斯,更让艾斯感到不安。
  再后来,诺欧效忠了西本王子。西本王子想要什么,艾斯、诺欧都清楚。艾斯对诺欧的毫无保留,只会把诺欧推入忠义难两全的境地。
  艾斯自认没有图谋王储位置的野心。二十年来,玛丽公主、罗斯侯爵夫人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也不用担心。艾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就想把这件事糊涂过去。
  他会跟诺欧去格林城堡,就像很久前他们畅想的那样。
  可是赛克斯去龙岛说的话,在他们去普林峡谷的路上,总是萦绕在艾斯耳边,“未来的某天你可能会再次经历离别。你可以记住现在跟我分开的心情,等到下次离别的时候你就明白了。”
  艾斯最初觉得没有什么离别是大不了的,人生就是场不散的筵席,就像他送走诺恩,送走赛克斯。有他们的陪伴固然更好,但没有他们,他也将独自坚定前行。
  除非有天……
  艾斯从未设想过这种可能。
  他总想,他们会永远在一起,永远是彼此最重要的人。
  所以艾斯必须离开,他需要独自想清楚,长久以来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第136章 情书与战争序幕
  直到社交季到来, 艾斯离开布莱克庄园,他与诺欧的通信都没有断过。
  艾斯:
  格林家族是与其它地方通商。不过不是芬格帝国,是混乱之领。普林山脉里只有简陋的兵器铺子,他们大多数器皿都是从格林家族的封地上流过去的。
  我们与他们通商, 他们也会默认不来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除非冬天过不下去了, 他们也只劫掠粮食, 很少滥杀无辜。如果他们多次侵犯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我们也会联合芬格帝国竖壁清野, 那他们就只能去魔兽森林跟魔兽抢石碗了。
  希望你不是对混乱之领有企图。三色堇帝国与芬格帝国都有想过清除这颗毒瘤, 占据混乱之领。但他们的生命力顽强得可怕, 每次我们觉得杀尽了, 他们又跟野草似的, 在春天重新出现。
  不知道你在芬格帝国的事忙完了没有。期待你归来。
  诺欧·格林
  ……
  艾斯在收到信后,很快给诺欧寄去了回信——
  诺欧:
  向你打探混乱之领的事,是因为卡尔·凯撒和我想做点生意, 把些玩物丧志的精巧的小玩意运到芬格帝国来,腐朽芬格帝国人的意志。
  比如说威斯特法伦行省产的麦酒, 芬格帝国的人很喜欢这个,但我听说喝太多麦酒, 人会变得愚蠢。
  虽然我觉得我们的计划很伟大, 然而普林峡谷的骑士未必会同意的。他们常年被禁酒, 卡尔·凯撒和我都担心,在把麦酒运往芬格帝国的路上, 会先被普林峡谷的骑士偷喝干净。这就和我们的计划背道而驰了。
  所以我们想在混乱之领开条通道。我们会给混乱之领的人带几箱美酒作为报酬, 希望他们也变得愚蠢些。放心, 我不会往美酒里加魔法药剂的。所以他们应该发现不了我的“好心”。
  听说你现在有喝酒的习惯。老里希特伯爵的长女——克劳迪亚·里希特很会酿酒,就是在芬格帝国也非常有名。也可能是因为相对她的弟弟, 克劳迪亚·里希特更像里希特家族的人,是个银发银眸的长发美人?听说你们常常共同品酒?哦,诺欧,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没有变得太蠢。
  克劳迪亚·里希特或许是个尤物,但我没记错的话,她比你还大上几岁。我觉得,成为大卫·里希特的姐夫不是个好主意。
  艾斯·诺依曼
  ……
  当天晚上,艾斯就收到了诺欧的回信——
  艾斯:
  你讲了那么多麦酒的事,只是提醒我不要变蠢?放心,虽然我不会成为学者,但我相信,在格林家族的历代先祖里,我会是个优秀的领主。
  凭借我自己。
  所以我不需要联姻。
  是的,老里希特伯爵想把他的长女嫁给我,但伯纳黛特不喜欢她。伯纳黛特说没有女孩会喜欢跟绝代佳人日日相对,那只会把她比成个假小子。她讨厌束缚。我也想让她活得任性些。
  而且,克劳迪亚·里希特伯爵小姐身上的香水味太重了。我们可能也不大合适。
  话说社交季快到了,在芬格帝国你会参加舞会吗?我非常好奇。
  诺欧·格林
  ……
  艾斯慢悠悠地、心情愉悦地给诺欧回了信——
  诺欧:
  你没有必要说那么多关于克劳迪亚·里希特的事,其实她并不重要。
  在芬格帝国我会参加舞会,因为我的身份变了,我不再是学者,而是布莱克公爵。(在之前的通信中,艾斯已经跟诺欧详细讲了卡尔·凯撒和他的计划。虽然诺欧对此不赞同,但艾斯的坦白的确大大抵消了诺欧的怒气。)
  拒绝社交季的舞会实在不像个公爵该做的事,特别是我继承爵位后的头个社交季。引起别人的怀疑对我没好处。
  真有趣,我们现在有同样的爵位了,虽然不在同个帝国。
  过些天我就要出发去帝都了,应该没有人能认出我,上次跟随使团去帝都的时候,我只参加了接风晚宴和芬芙儿公主的婚礼。(艾斯还是不习惯称呼芬芙儿为王妃。)
  接风晚宴上,我都坐在你们中间,当时还轮不上我与芬格帝国的权贵交谈。芬芙儿公主的婚礼上,因为我要做引路人,不得不在脸上涂了很厚的粉,卡洛琳夫人再世她都认不出我来,更别提其他人了。还有,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上次看到我脸上抹粉时笑得有多厉害。
  我也同样期待你给伯纳黛特做引路人的模样。请务必让我第一个看到。放心,我会尽量笑得不那么厉害。
  艾斯·诺依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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