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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顿山庄的感官动物们(73)

作者:四面风 时间:2022-03-26 09:45 标签:宫廷 欧风 女装

  1、陛下挺帅的,面色苍白,身材瘦削,眼睛狭长,时而阴郁时而爱笑,卷发,算是个病态美男子。接下来说正经的:
  2、时代背景是法国大革命后期,故事开篇是1828年,现在是1829年。很多读者都觉得陛下的统治不牢靠,还有读者说想起玛丽王后,直觉都很灵,这篇文写的就是法国大革命,但是放到了一个虚构的国家中,所以会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之前说不考据,其实是心虚,怕有特别精通历史的同学说,在这样那样的社会环境里,不会发生这种那种事……但是现在又觉得,还是可以试试,争取在逻辑上是行得通的。
  格蕾丝不是以玛丽.安妥瓦特为原型的,他有着明显高于平均数的聪明和理智。但是这两人有共通点,都是一脸懵逼地被卷进大事件,被迫参与历史进程。
  之所以会写这个事件,是因为这场革命太复杂太值得思考,后来发生在世界上的每一场革命或者变革,都可以从这场大革命中看到影子,找到值得参考的东西。而这个事件值得一写,是因为时至今日人们都无法为他下定论,因为它对世界的影响仍未消除。
  最开始开文的时候就是单纯对这段历史感兴趣,想知道为什么西方的意识形态与我们这么不同,相互之间这么难以相互理解。后来发生了疫情,国际上发生的很多事真正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对于这篇文突然就有了更大的野心:想通过这篇文证明我们现在的社会制度就是最适合我们的最好的制度。
  当然作者水平有限,不一定能真的论证清楚,而且我还是想把故事的趣味性放在严肃性的前面,所以最后写完,在大家看来只是一个多人参与过的爱情故事也说不定~完结前一切都还说不准~但不管写成什么样,我依然坚定地认为我们的制度就是对目前的我们来说就是最好的,这里是严肃的。孟德斯鸠说过,好的体制一定是随着时代适应变化的(原话记不住,大概就这意思),只有我们做到了这一点。
  3、陛下是“国王”,而非“皇帝”。欧洲曾有过皇帝,古罗马帝国时代,早早就完结了,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就是噱头,然后就是拿破仑这个皇帝,有过实权,但也是早早倒台。欧洲各国可以类比我们周朝的诸侯国,甚至可能还不如。强调这个主要是想让大家感受到欧洲的“中央不集权”,要不然可能容易代入我们古代的皇帝的感觉。欧洲不可能出现卫子夫那种平民皇后的,国王的情妇、高等仆人、贴身侍卫都得是贵族。看文里大家应该也感受到了,国王不是想干嘛就干嘛。但是限制国王的不是法律(决斗那章提过,国王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而是贵族和教会,这些东西都会融入到剧情里。
  4、关于教会,前面提到他们有弥撒、主教可以当大官,所以可以看出他们的国教是天主教,教会很有权势。教会里有势力的基本也都是贵族出身。天主教不允许离婚,所以情妇情夫盛行。国王的情妇算是个职位,有年金,格蕾丝要发财了。
  5、关于贵族。欧洲非常看重血统,阶级之间无法流动。伏尔泰觉得中国的君主制好,因为我们有科举,可以鲤鱼跃龙门,可以寒门出贵子,平民好歹有盼头。但是他们不行,斯顿家再有钱,也不是贵族,靠买头衔也当不上真正的贵族(连伯爵都在贵族歧视链的下游)。斯顿兄弟和格蕾丝处于相同阶级的,在政策面前是一样的低待遇——纳高税,难做官。
  伯爵是贵族,但是是低人一等的贵族。格蕾丝的现任爸爸出场时提过几句,这位纳科伦侯爵是传统贵族出身,全屏祖荫,身为草包也能进阿伦德尔伯爵做梦都想进的元老院。阿伦德尔伯爵的头衔是靠的自己,有真才干(他对陛下建议的保护本国产业,比幼稚产业保护论真正成形还早了几年),反而受歧视,他大概算新贵族里的新贵族。
  侯爵那类靠祖上参加十字军东征得来的贵族叫“佩剑贵族”,是靠给国王打仗得来的荣誉,所以军队也是掌握在这类人手里。
  写军校时提到过,绝大多数军校生都是贵族出身,即使很多都已经没落了。斯顿兄弟能进去,多亏了拿破仑曾经在欧洲重新洗过一次牌,改变了很多习惯规则,但毕竟在格蕾丝的国家没有真的发生过革命,所以处于新旧混合的状态。(从他们的衣着也可以看出来,既有复古保守的一面,也有新式简约的一面)
  6、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表现在“捐税”,文里也提了几次,蜡烛税、出版税、窗户税,等等。贵族不用纳税,所以斯顿夫人选择和伯爵结婚,保住财产。选择和伯爵结婚的另一个原因是只有贵族才能有采邑(封地、土地,一切封建的基础在于土地),虽然所有封地理论上都属于国王,但是国王的权力其实延展不到基层,所以真正的大贵族权力非同小可。
  而斯顿家不是贵族,他们对于这些土地的“拥有”是不牢靠的,我的设定里是钻的继承法和土地法的空子,因为有很多破产贵族,但其实不太合法,一打仗就容易被整(一开始说不考据,主要就是财产法这块儿胡编了很多激化矛盾的东西,是为了让大事件发生得快一点,趁格蕾丝还年轻就改革完,多享几年福。不过也不是完全的胡编,而且可以看出当时对平民私有财产的不受尊重。)
  关于不考据还有个地方,就是格蕾丝在管家茶里下的麻醉剂(文里暗示过是管伯爵的医生要的,要是大家没看出来我就再添点儿内容)。欧洲那会儿没有好麻醉剂,做手术都是直接疼晕或者一棍子敲晕完事。但其实我们的麻沸散之类的曾经在欧洲出现过,罗密欧朱丽叶里面的假死药就被认为是这种,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没流行开。
  7、他们现在在工业革命中处于落后阶段,殖民地闹独立,文里也都提到了,大家可能已经感受到了。
  暂时就想到这里了。
  如果把格蕾丝比作法国的国运,伯爵就是狭义上的大革命,给格蕾丝引起巨大的进步和变革,也带来巨大的破坏和伤害。哥哥是格蕾丝的启蒙运动,是一切进步的开始,是涤荡开黑暗的第一缕光。
  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伏尔泰卢梭这些人,可能会觉得他们的理论幼稚而不实际,笑话他们的文人激情。但是我认为,不是他们作为文人贸然参与政治,而是当时的人民缺乏政治智慧和政治经验,只能靠这些人摸着石头过河,为社会趟出第一条路。如果没有他们,也许整个世界都要在蒙昧的黑河里多沉沦几年。
  哥哥也不完美,他太矛盾:热爱文学、喜爱诗歌和浪漫历史,却当了军人;喜爱向教会开炮的伏尔泰,却又夜夜赎罪祷告;欣赏席勒关于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的美的理论,却又触犯人伦……
  他因为矛盾而痛苦,无法做到最好,但他是牵着格蕾丝走出第一步的人,之后才有了格蕾丝独立走出的每一步。
  就像一个读者在长评里所表达的,格蕾丝的勇敢都是从爱里得来的,尤其是哥哥的爱。
  威廉和艾伦都在彷徨未来的方向在哪儿。格蕾丝也不知道方向在哪儿,但他已经勇敢地出发了。


第二卷 希望与毁灭


第79章 宫廷初印象
  前情提要:
  格蕾丝跟陛下进宫了,顺路捎上了农民的女儿伊娃和后院女仆安娜。哥哥收到调往首都的调遣令,弟弟要回军校参加毕业考。格蕾丝的新爸爸侯爵被陛下在宫里批了间房,伯爵勾搭上了这位侯爵,也会跟着去。所以大家将在首都再聚首~~
  以下是正文:
  ————————
  “国王的宫殿里,
  餐桌是银子的,
  刀叉是金子的。”
  这是首儿歌,格蕾丝听山庄附近的牧童唱过。
  然而事实其实是反过来:国王的刀叉是银子的,餐桌是金子的。
  除了餐桌,国王的书桌、衣柜、床头、床脚、床头柜、椅子、脸盆、马桶、烛台、门把手等等,也都是金子的,甚至连楼梯扶手上都镀了金。
  这些都是格蕾丝向陛下考证过的。陛下说,如果金子能更坚硬一些,楼梯扶手也会是金子的,而不是镀金。他还告诉格蕾丝,金子不是最值钱的,那些镶在金子上的宝石比金子更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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