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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摄政王的侍爱逃妻(116)

作者:若星若辰 时间:2022-10-12 11:15 标签:穿书 甜文

  他都不算惨的,还有人舍不得磨破布鞋,走路穿草鞋和麻鞋,时不时便刮破几个口子,流出血来。
  孟欢脚疼得很,站在原地,回头四望。
  ——长长的队伍,绵延了整片山坡,是即将去山海关外保家卫国的人们。
  本来又疼又累,孟欢一时也不好说什么,撇着唇,忍着疼痛往前走。
  行军是一道漫长的过程,除了中途吃饭,枯燥的走路要走上一整天。
  中途有人来找孟欢:“表少爷要不要去运送行李的马车上坐坐?”
  那里的位置狭窄,留出了一两道能容人的空隙,孟欢思考后摇头:“我还能走。”
  如果行军第一天就妥协了,那他岂不是成了拖累吗?
  孟欢才不要刚来就被打败。
  正午,在一处平原停留埋锅造饭,孟欢找了块草垛坐下,半眯着眼睛打量周围的一切,取出了画架。
  祝东凑上来:“你在画什么啊?”
  孟欢:“画路上看到的东西。”
  “真好,”祝东说,“不像我,只会作诗。”
  就跟旅行途中拍照发朋友圈一样,他们写诗画画,也是为了留住这一路的经历和回忆。孟欢眯着眼笑了笑,从现代文明社会穿进古代社会,到这会儿,他终于熟悉和习惯这里的一切了。
  祝东在一旁看:“你好牛。”
  “一般吧。”
  孟欢匆匆几笔勾勒出马车的形状时,祝东更惊讶:“你这画的真好。”
  说不上哪里好,就是感觉更立体,更逼真,好像可以摸得到。
  孟欢说:“这叫光影,咱们现在的人画画不太讲究这些。”
  祝东:“这是你发明的?”
  “不是。”孟欢抱着画架,“我只是个学习者。”
  孟欢画风景草图时,祝东越看越不是滋味:“你好像在军中有用武之地了。”
  他神色哀伤:“可是个人都读过书,会识字,我什么都干不了,真难受。”
  “……”
  孟欢眨了眨眼,开始安慰这个事业批。
  一路打打闹闹还算愉快,孟欢肩头的画架并不重,最吃力的还是走路。古代的路面并平坦,都是泥土路,上上下下,按压着脚心的皮肤,逐渐疼得像脚趾被狠狠砸过一样。
  天气还热。
  他满头大汗走在路上,晒得头晕目眩,没多远看见有人中暑跪倒地上,周围响起呼声:“李叔,李叔?是中暑了吗!”
  人群聚拢,似乎想把他唤醒喂水,同行的军医也上前取出药粉,含在了他的口中。
  漫天的白光,孟欢唇瓣是苍白色,额头滚落下成滴的汗水,他看见这群人似乎想救这个人,但赶路的距离又没完成,便匆匆地离开了,只有亲近的朋友还陪在身旁。
  祝东说:“看他能不能醒吧,不能醒,估计要死了。”
  孟欢抿紧唇,没有说话。
  来军营这两天的感受在不断地刷新,又不断地重塑。
  他脸色发白,额头又被太阳晒得通红,濡湿的乌发粘在额头,脸上挂满了汗津津的液体,唇瓣也是发亮的润红色,微微启开。
  孟欢浑身流汗,拿帕子擦着额头。
  “别管了,”祝东说,“我们也赶路吧。”
  孟欢站在原地,脚却跟生根似的,走不动。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挺普通的人,写不出怜悯苍生的文字,可这会儿看着大家心里实在苦涩。
  暑热不苦,脚疼不苦,人命如草芥才苦。
  孟欢走到中暑的人亲友旁,递过水壶:“你用吧。”
  少年白白净净,指尖也白皙纤瘦,低头看他们。
  谁都知道热天的一壶水意味着什么,他们感激:“谢谢。”
  “没关系。”
  孟欢转过了身,准备继续赶路。
  但他身后响起了一阵震动,从轻变重,像是地底在打雷,甚至隐约变成了咆哮的轰鸣,天地都要被摇晃倾倒一般。
  孟欢眉眼茫然:“这是什么?”
  祝东踮脚:“这是马蹄的声音,王爷的大军追赶上来了。”
  王爷的大军?
  听到蔺泊舟的名字,孟欢转过了身。
  尘土中显露几缕飞扬的旗帜,当头的人单手举着大纛,另一只手牵着马匹的缰绳,在尘土中飞奔。
  而在他的背后,像是初展头角的桅杆,露出了越来越多的兵马,越来越多的马匹,像是逐渐聚拢的蚁群,将土路踩得烟尘滚滚,尘埃漫天,宛如正朝着人群涌来的风暴。
  “往后站,小心被马匹踏伤。”
  祝东提醒。
  孟欢退到了路旁。
  旗手扛着代表主帅的飞龙纹的大纛,一骑绝尘,从他们身旁急速掠过,马匹飞奔而去。
  而他的背后,牵引着成千上万的兵马。
  ……如此壮阔恢弘的场面。
  孟欢心脏止不住狂跳,眼里倒映军马,喉头滚出一声惊叹:“哇——”
  他目光微动望向人群的正中。
  几列骏骑护送当中的主帅,蔺泊舟早已不穿王服,而是换上了赤金色的武官飞鱼服,肩颈衔着狰狞斑斓的蟒龙,衣衫飘飞,他在烟尘中握紧马绳,漆黑英挺的眉梢压得极低。
  姿态如此高高在上,目光不看路道的百姓,像是碾压众人的神祇,普通人只能匆匆一瞥他离去的背影。
  远远地从低处仰视他,孟欢忽然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高大蓬勃的马匹急速掠过时,像是某种感应,蔺泊舟偏头朝他的方看了一眼,眸子漆黑。
  ——但,只有短短,短短的一刻。
  马匹在骏骑的护送之下,狂奔而去。
  身影变得遥远成点,孟欢耳朵里还回荡着激烈的马蹄音。
  他站在原地,仰起的小脸白皙干净,唇瓣微启,眸子漆黑莹润。
  祝东也从震撼中回过神:“所以,谁不想横刀立马为国争功呢?你看,王爷真的好耀眼。”
  孟欢回过神,嗯声:“对啊。”
  好耀眼。
  好迷人。
  甚至让孟欢有了头晕目眩的感觉。
  而且……
  ——还是他的丈夫。
  这是孟欢心里最柔软最甜蜜的念想。
  祝东挥舞着双手,振奋道:“我也要打仗,我也要骑马,我也要立功劳!我也要向王爷一样!”
  孟欢笑了笑,仰头,看着刺眼的太阳:“走吧。”
  主将掠过后则是精壮的士兵,士兵没有马匹可以骑乘,而是握着武器快速行进,连绵在整条道路上,长达几里路。
  孟欢便走在这支队伍旁,初秋的傍晚晚霞漫天,天空是渲染开的浓重烟霞,地里是刚收割完的庄稼,翠绿色中分布着金黄色,传来瓜果成熟的气味,清新怡人。
  眼前立着营寨的门栅,祝东眼泪横流:“终,终于到了,亲娘诶。”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孟欢直接一个大破防,膝盖跪在地上艰难地往前爬了两爬,站起身进了营门,找到王府里的营帐。
  大家都在吃晚饭了,笑看他俩:“年纪轻,脚嫩,走不快是吧?”
  孟欢都没心思不好意思了,连忙喝水,喝完,又去舀饭。
  家人们,大米饭啊!
  吃过大米饭吗哥们?吃过大米饭吗哥们?
  白胖胖、热腾腾的大米饭!还有菜啊还有菜!这辈子都没看米饭这么亲热过,孟欢含泪吃了三碗。
  吃到肚子里满了,孟欢到这会儿终于感觉到浑身回过力气,闻到自己这一身的汗臭味。他这身棉布衣裳,特别吸汗,闻着味道只能用上头来形容。
  孟欢有些洁癖,问:“咱们能洗澡吗?”
  “能,我们不是沿着河驻扎的吗?你出去洗就行了。”祝东懒得,“我不洗,我现在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
  他不想动,孟欢自己拿着衣裳出了门。
  和他想象的不一样,以为会有很多兵将在河里洗澡,其实并不,他们军法严明,不让下水谁也不敢下水,违者以军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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