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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龙门记(52)

作者:阿堵 时间:2021-08-24 08:49 标签:穿越时空 平步青云 天作之和

  “小侯爷,谢谢你喜欢我。不过,你对我的喜欢,我宋微喜欢一朵花一棵草,一头驴一匹马,也尽可以做到你这样,甚至更好。”宋微看着独孤铣,淡漠的语调轻易给他判了死刑,“你永远也无法用我期待的方式喜欢我,因为在你辉煌的一生中,喜欢一个人,不过占据小小角落,如同夏天用过的扇子,冬天穿过的皮裘,只在你需要的时候,才能引起你的怜惜。但是,在我宋微渺小的一生中,喜欢一个人,会是我生命的全部。”
  他吸口气,吐出最后的结论:“如果这辈子找不到值得我这样去喜欢的人,我也只会接受肯这般喜欢我的人。你懂么?”
  嗯昂仰首叫一声,为主人的演讲划下圆满的句号。
  宋微拍拍驴脑袋,往树林外走,远远扔给独孤铣一句:“小侯爷若有空来西都,肯赏脸的话,相识一场,我请你喝酒。”
  独孤铣愣愣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如天际白云海底水晶,隔了无数天堑鸿沟。他知道,不论上过多少次床,那距离都不可能拉近分毫。
  手中长剑霍然划过,轰隆震响。近旁一棵树拦腰斩断,尘土高扬,枝叶翻飞。
  作者有话要说:  小隐所唱骊歌首句借用王维<送别>:"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
   
    第39章 一番奇遇黄粱梦,几度巧登白玉阶

  景平十八年,五月。西都旧京。
  西市蕃舶街的波斯酒肆附属酒楼,一层大厅里,许多人手中端着酒碗,围住一个漂亮青年,听他唾沫横飞地讲故事。这青年不是别人,正是离家一年,最近随同穆家商队返回的宋微。
  “……那贼子明晃晃的大刀砍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燕子投林飞掠过去,挡在交趾王子的身前,一声断喝:‘住手!’声如雷鸣啊,那贼子不提防没拿稳,刀就往地上落。我就这么一俯身,一抄手,把他大刀抢在手里,反手比住了他的脖子,他立时吓得面如土色,跪倒在地,大叫“英雄饶命”,乖乖投降了!”
  人群鼓噪起来,有笑的有嚷的:“宋小郎,你就吹吧,也不怕吹破法螺!”
  “瞅你那细胳膊细腿,还抢人大刀呢,提都提不动吧?哈哈……”
  “宋小隐,贼子明明是人家穆七爷用迷魂药麻翻的,到你这怎么成你打败的了?你当只有你长了嘴会说呢?”
  宋微把嘴一撇:“不信你在这听什么听?还一坐半天不挪屁股。七爷亲口跟你说的?你倒是请七爷来讲啊?”气哼哼往凳子上一坐,故意甩个脸色,不开口了。
  旁边有的是人等着听故事,立刻端碗酒过来,笑嘻嘻道:“真的真的,我们都知道是真的。请问宋大侠,后来怎么样了?那交趾王子究竟救出来没有?”
  宋微借个台阶就下,喝口酒,袖子抹抹嘴角,继续眉飞色舞讲起来。听众们也喝了一轮酒,接着听他讲这出交趾奇遇记,照样一边听一边呛,一边呛一边掐,热闹非凡。
  原来四月里穆家商队回到西都,除去各色南疆货物,还带回一大堆交趾国王的赏赐,当即轰动了整个西市蕃坊,连西都府尹听说,都特地派人请了穆七爷去府衙询问叙话。商队里上至穆七爷,下至最不起眼的小伙计,整整一个月,只要被人遇见,必定要追问交趾之行。然而穆七爷老成稳重,口风极紧,最多说点大概结局,具体过程跟外人一句多余的也没有。至于伙计们,真正全程跟到交州南顺关的其实只有几名大伙计,随同七爷交趾一游的更是心腹中的心腹,早经他仔细叮嘱,被人问起,不是嘻嘻哈哈地敷衍,就是张冠李戴地瞎扯。
  这些人原本就不知道全部内幕,口才好得也有限,哪里比得上宋微,讲得绘声绘色栩栩如生,好比演俳优杂戏,说话本传奇,引得人听了开头就抬不动腿。这些日子,每逢他在酒肆,必定被人拉去讲故事,还有人出钱请酒,一个多月下来,版本编出好几个。到得后来,听众们也懒得计较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权当找乐子消遣。
  有宋微在,酒楼的生意比平常还好,麦老板也十分高兴,不去管他。
  这时宋微已经讲到交趾国风俗民情,讲大夏官兵与交趾美女间的风流韵事,果然有人按捺不住,嚷道:“公主呢?交趾国公主!宋小郎,怎么还没到公主!”
  宋微得意洋洋一笑:“说起交趾国的三位公主,大公主已经出嫁,二公主也已定亲,唯独十六岁的三公主,正当芳龄,待字闺中。说到这位三公主,闺名我就不透露了,不合适,生得端的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不仅如此,还做得一手精巧女工,真可谓秀外慧中,美丽多情。”
  说着,从衣襟里掏出块丝帕:“临别时公主对我那个依依不舍啊,送了我这块亲手绣的帕子……”他话音没落,就有人把手帕抢过去,展开了一堆人围着看。
  有人叫道:“我呸!这明明绣的就是波斯文,交趾国公主怎的会绣波斯文?”
  有人辨认出字迹,念道:“你如同我的眼睛,没有你,我将永不见光明……”
  众人哈哈大笑:“宋小郎,你把你娘绣给麦老板的帕子偷来了吧?”
  这一年来宋微失踪,麦阿萨对宋曼姬悉心关照,两人几乎公开出双入对。麦老板暗示过求婚的意思,不过宋曼姬还没有答应。
  宋微把帕子抢回去,在衣襟里乱掏一气:“拿错了拿错了,这回保管是……”
  宋曼姬从后门进来,穿过大厅,将围住自家儿子的几个混小子拍开,一手叉腰,一手揪住宋微耳朵:“臭小子!又躲懒!我叫你在这躲懒!”一面呵斥,一面揪着耳朵将儿子拖到后院,指指院中码好的几个箱子:“长乐坊‘壶中仙’酒楼,铜钱现结,快去快回!”
  宋微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嗷嗷叫唤,等母亲松手,一边揉耳朵,一边乖乖从廊厩里牵出毛驴,和帮忙的伙计一起,把装着酒坛的木条箱在驴背架子上放稳当,再拿麻绳绑紧。估量一下箱子的重量,自己便没往驴背上爬,捏捏驴耳朵,牵起缰绳:“嗯昂,闲了一早上,咱们开工咯!”
  这就是宋微目前的工作,替麦阿萨送货。波斯酒肆在可能范围内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主要针对本城各大饭店酒楼。不过以前的宋微可干不了这份活儿,因为送货的伙计都是一副扁担挑子随身,即使量大的时候有车,也主要靠人力推拉。麦老板不可能专门为了运输养一群牲口。不过如今有了嗯昂就不一样了,一人一驴搭档,量不太大的时候正好,量大了多走几趟也无妨。麦阿萨深知他习性,因此只给他计件,送一坛酒劳务费两个铜板。稍微勤快点,一天几十文总有,哥俩的口粮草料都挣出来了。
  宋微于是勉强维持在“稍微勤快”这个程度。
  黎均给的东西他没多要,只挑了几样精巧便携的珠宝,回家就让宋曼姬收起来了。真正珍贵值钱的,反倒是那不起眼的赤露鱼鳔跟双层袖珍匕首。这两样东西就揣在他衣兜里,完全起不到改善物质生活的作用。穆七爷那边的好处,还停留在口头上,毕竟要等到皇帝的赏赐下来,才好商量怎么瓜分。
  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日常生活不管娘亲要钱。这一点他很好地做到了。除了麦老板的劳务费,送货的饭店酒肆,颇有几家是老板娘做主,心情好的时候会给小费。有时候他顺口一说,帮着推销出去新品种,会从麦老板处拿到提成。偶尔去禽鸟铺子前斗鸡围子那儿下几注,输赢皆有,但总的说来,赢的时候多。至于平时街头巷尾蹭顿饭顺碗酒什么的,更是手到擒来,不在话下。
  总之,在外头晃悠了一年的宋小郎,从表面看,跟从前基本没两样,依旧聪明漂亮好吃懒做,没什么长进,但绝不讨人嫌。
  刚回来头几天,宋曼姬把他看得很紧。又哭又笑咒了一通,跟审犯人似的问了许久,恨不得时刻把儿子当尾巴拴在身上。大半个月后,宋微提出找点活儿干,当娘的跟麦老板合计一番,定了毛驴送货的主意。之前他发掘的货郎职业早有人接替干了。宋微不想这个时候违逆母亲,反正是嗯昂驮,不费什么劲,便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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