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 腐小书> 现代耽美>

助理建筑师(134)

作者:羲和清零 时间:2018-09-04 08:08 标签:甜文 都市情缘 业界精英 职场

    张思毅:“……”到底谁傻!

  ☆、第138章 138.软肋

138.软肋
    对顾逍来说,支撑着他站到这一刻的并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精神。
    可是这么多年来,几乎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攻陷他的精神,直到今天——当听到那个傻瓜斩钉截铁地说出“跟我去医院”时,顾逍顽固的精神终于出现了一条裂缝。
    打完最后一通电话,彻底交代完工作后续后,顾逍整个人就脱力地靠在出租车后座上,闭上了眼睛。
    他的右手被张思毅紧紧地握着,那仿佛是他的向导,是他的力量之源。
    到了最近的医院,张思毅主动帮顾逍挂号,带他去急诊区候诊,看医生替他测体温,陪他抽血、挂盐水……
    顾逍第一次发现,他眼里的“小孩子”也是一个可以依赖的男子汉,而且,依赖对方的感觉并不如他想象得那么艰难。
    “39.8°C啊!”两人坐在注射区里,张思毅想起刚刚医生替顾逍测出来的体温还心有余悸,表情夸张地瞪着他道,“我初中有一次发烧到39.2°C脑子就晕了!亏你这么高温度还撑到现在,你也不怕烧糊涂了!”
    顾逍哑着嗓子安抚他道:“上午温度没这么高,感觉是刚刚吐了以后才突然飙上去的。”
    张思毅咬牙切齿道:“都怪那个该死的李总,你都说了身体不舒服还叫你喝!”
    顾逍叹了口气,道:“这要是换别的场合,我也不会跟他喝……”
    “那你为什么还喝?”张思毅也觉得奇怪,顾逍可不是随便会跟人妥协的性格,尤其那个李总这么明着要挟他,以顾逍的毒舌程度,两三句话就能怼回去了。
    顾逍答非所问道:“你今天早上的表现很不错。”
    能听到顾逍的认可,张思毅是相当高兴的,但是,这和喝酒有什么关系?难道顾逍为他高兴才和李总喝酒啊?等等,不对!
    “你……该不会是为了我吧?”张思毅瞪大眼睛问。
    顾逍不置是否,只淡淡地笑了一下。
    张思毅急道:“为什么!”
    顾逍看了他一眼,见他自责又抓狂的模样,忍不住握住他的手,低声解释道:“思毅,早上的汇报进展得的确挺好,但是没有签合同之前,谁都不知道会有什么变数。你别看中午只是随便吃个饭,我以前在X院,见过好几个年轻的建筑师,设计做得很好,但是在饭桌上吃不开,好好的项目就这样没戏了。在饭桌上能不能和甲方处好关系,有时候也直接影响着合同签不签得成,条件能不能谈得好……”
    听顾逍咳嗽了两声,张思毅忙着帮他顺了顺气。
    顾逍笑了笑,继续往下道:“如果是我自己的项目,遇到一个在我生病时还逼我喝酒的甲方,我也不会与他喝,我们是要和甲方做朋友,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尊重,但不能低三下四,唯命是从。”
    张思毅拼命点头,就是啊,就算那些人是甲方爸爸,也不能把他们当孙子啊!
    顾逍又道:“你在速写本里写想成为和我一样优秀的人,那么这句话我也只对你说,思毅,我们努力变得优秀,不过是为了多给自己争取一些选择权。在建筑这条路上走,你慢慢地就会明白,最难的不是名和利,而是自由,是你能随心所欲地做你想做的设计。”
    张思毅:“……嗯。”
    顾逍话锋一转,道:“但是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理想,所以有时候我们必须学着去妥协,就像我之前跟你提起过陶斐那个商业高层的事,还有老蒋,你知道老蒋为什么放弃建筑去开餐馆吗?”
    张思毅:“不是为了情怀么?”
    顾逍:“他也不是单纯地为了情怀,还因为他没法跟世俗妥协。为人在世,过刚者易折,善柔者不败,他在对待设计时,性子比陶斐的还倔,不肯做出一点点的退让,所以他是压根没法在现有的市场上混的。”
    听顾逍迂回地讲了那么多,张思毅还是想要一个明确的答复:“所以你是因为我才跟那个李总妥协么?”
    顾逍终于“嗯”了一声,道:“上一次的C市项目中途夭折,我知道你心里一直不太好受。这个项目的甲方还算是不错的,尤其是那个有决定权的方总。何况你和陶斐在前期方案阶段就表现得那么出色,那么多的好兆头,我不希望因为我不喝那杯酒,就让两边产生芥蒂,为未来的合作事宜埋下一丝丝的不安因素。”
    张思毅心情复杂,没想到在他看来简单的一杯酒,顾逍会想得那么深,那么多。
    顾逍偏头看他:“我刚刚按住你也是,你这人总凭冲动行事,那种场合你适合出来替我挡酒么?你以什么名义出来替我喝酒?”
    张思毅撇嘴道:“我可以跟他说你身体不好,我替你喝。”
    顾逍摇头叹气:“你若真那么做了,不是在变相地让那个李总别刁难我么,可是站在他的角度看,那是刁难么?他说的话都是他常年应酬下来学到的恶习,他也可能只是真的喝高了比较兴奋,把握不好分寸了,在他看来,他跟我喝酒或许是看得起我,你如果站出来了,你让他的面子往哪儿搁?”
    张思毅被问得哑口无言。
    顾逍:“今天我叫上你一起吃饭,只是让你多见识一次这种场合,你刚刚埋头吃饭的表现是最好的。”
    张思毅:“……”
    顾逍拍拍他的手背,道:“行了,不就是因为感冒才喝醉的么,你也别多想了。”
    张思毅哀怨地看了他一眼:“我知道了。”
    见不远处有新的病人提着吊瓶往这边过来,张思毅赶紧脱下外套盖住两人紧握在一起的手,又道:“你快别说话了,休息一会儿吧。”
    顾逍笑笑地看了他两秒,就闭上眼睛,放松地睡过去了。
    张思毅看着他明明这么虚弱还打起精神跟自己说了那么久的话,心都疼死了。
    轻轻地在衣服下捏着顾逍的手,张思毅心底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好想要变强。
    只是这一次,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顾逍。
    他想起顾逍告白时说的那段誓言与承诺,说不管前方有多少风雨,顾逍都会尽力为他去遮挡。
    此刻,这也是张思毅迫切希望自己能做到的,他不想总让顾逍冲在前面,他也是男人,虽然他比顾逍年纪小,但是他并不想一直做被照顾的那一个人。他也想去保护顾逍,为他分担压力,为他挡风遮雨。
    这就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就好像突然有了致命的软肋,也突然有了冲锋陷阵的铠甲。
    三瓶盐水挂了整整三个小时,期间陶斐又打了通电话来给张思毅报喜,告诉他合同已经签下了,甲方的人当场付了三十万定金,而且那李总知道顾逍现在在医院后似乎觉得有点自责,在总金额上多加了五万,还宽限了二次汇报时间。
    啊啊啊,酒店费能报销啦!~(≧▽≦)/~
    张思毅看向还在沉睡中的顾逍,忍下把他叫醒的冲动,又跟陶斐聊了两句。
    陶斐关心了一下顾逍的情况,说让顾逍明后天周末好好休息两天,要是有空,他也会过来探望探望,顺便跟张思毅一起庆祝一番。
    挂完盐水后,顾逍也醒了,张思毅立即把这个喜讯告诉他。
    顾逍看了看自己手背上的针眼,道:“来趟医院多赚五万块钱,这苦肉计也挺有效的么。”
    张思毅气得掐了一下他的胳膊。
    顾逍抽了一下嘴角,赶紧道:“我就开个玩笑。”
    张思毅瞪着他:“这要算是苦肉计,那我宁可不要这五万块钱。”

  ☆、第139章 139.一屋

139.一屋
    当晚两人回到家已经快六点了,顾逍吃了一小碗张思毅熬的粥,就直接睡了。
    张思毅独自出去遛了狗,给野猫放了猫粮,又在电饭煲里放了点米调到煮粥模式,直到九点才返回楼上。
    洗完澡,张思毅进卧室探了探顾逍的体温,感觉到对方身上出了一层热汗,温度降了不少,一颗心才落了点。
    不过顾逍睡得很沉,这一次张思毅碰他时他都毫无反应,看来真是体力到了极限。
    张思毅坐在床边,默默地看了他许久,就连这样虚弱的顾逍,他都喜欢得不得了……
    说实话,这也是张思毅人生中第一次学着去照顾他人。
    以前虽然出过国,但有傅信晖那样一个“保姆兄弟”在身边,他外出旅游有人帮忙做攻略订票子,生病时有人端茶递水熬粥买药,回国时负责找房子租房子,醉了酒还有人负责亲自接回家照顾,基本上什么事都轮不到他操心。
    傅信晖走后那一个月,张思毅忙着搬家找房子,又在暗恋的道路上遇到了挫折,仿佛在一夜之间成长起来了,但那时候的成长也是被迫的,和现在发自内心想为顾逍成长的感觉截然不同。
    张思毅去绞了热毛巾,替顾逍擦了擦脸和脖子上的汗。
    怕自己跟顾逍挤被窝会让顾逍睡不好,当晚张思毅乖乖地回自己房间去睡了。
    躺在床上,张思毅想起最近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有点睡不着觉,就给远在澳洲的傅信晖发了条微信:“负心汉,你最近咋样,还好吗?”
    傅信晖回复得很快:“正好有时间,方便视频聊天吗?”
    张思毅:“方便!”
    不一会儿,傅信晖就拨了视频电话过来,张思毅赶紧开了灯,摄像头照亮自己的大脸,手机屏幕也跳出了傅信晖的面庞。
    傅信晖在那头大叫了一声:“小毅!”
    张思毅:“哈哈哈,怎么这么激动啊?”
    傅信晖:“哎,能不激动么,都这么久没跟你联系了!”
    张思毅:“你那儿几点了?在干嘛呢?”
    傅信晖:“跟你差3个小时,现在快半夜一点了,我刚打工回来。”
    张思毅吃惊道:“打工?你去打工了?”
    傅信晖:“是啊,我现在可不是什么土豪了,生活费得自己赚啊。”
    张思毅:“你打什么工啊?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傅信晖:“咖啡馆,十二点打烊嘛,到家就这个时间了。你呢,这是在哪儿,床?你这么早睡了?”
    张思毅:“嗯。”
    傅信晖:“你现在搬哪儿去了,一个人住吗?振作怎么样?”
    “呃……”面对这一连串的问题,张思毅纠结得不知道从哪里答起。
    傅信晖看出他的表情不对,问道:“怎么了?”
    张思毅决定了,还是先拿那条狗开刀吧:“你儿子现在已经不叫‘振作’了,它改名了,现在叫‘镇宅’。”
 

上一篇:我很穷

下一篇:干爹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