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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攻略我(9)

作者:种地七七 时间:2024-02-19 06:15 标签:爽文 破镜重圆 轻松 万人迷 相爱相杀

  “嗯,齐叔叔晚上好。”他靠在玻璃门边,一边打哈欠一边看海。
  齐靖宇才下班,即使他已经做好自家小爱人跑出去通宵疯玩的准备,但是看见空荡荡没有灯的酒店套房,依旧会感到孤独和失望。
  他开灯,然后脱掉外套,拨通沈潋初的电话,站在阳台上眺望海面,平静无波的目光在听到爱人的声音的时候,泛起温柔的涟漪。
  “跑去哪里玩了?”
  玻璃窗似乎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沈潋初透过绿植半掩的玻璃倒影,看见了闵愈。
  “你在看哪里,我就在哪里咯。”沈潋初转一个身:“我今天晚上不回来啦,要跟朋友通宵玩。”
  齐靖宇并不是很赞同,规劝的语气:“通宵熬夜对身体不好,别闹。”
  “哼,齐叔叔每次都通宵,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
  齐靖宇还想说什么,被沈潋初打断:“哎呀,你都忙上一天了,早点休息,别让我担心,我先挂了,叔叔拜拜。”
  被不耐烦地挂掉电话,齐靖宇也不生气,他罕见地出现一些,不同于这个年纪和位置的醋意和孤独,却甘之如饴。
  喝完一杯咖啡,处理一些遗留公务的时候,长姐齐婧蘅给他发消息。
  “我们家小闵最近回国了,还没找好住处,现在你那住上几天。”
  齐靖宇跟闵愈虽然是舅甥,但关系算不上亲近,不过一个住处而已:“嗯”
  这边,沈潋初打完电话准备重回战场,在拐角处被人握住手腕。
  “小初。”闵愈见他没有挣脱,才又握住另一只手:“他们结束牌局了。”
  “?”沈潋初皱眉:“就这么输不起?”
  “小初太厉害了,没办法。”齐靖宇和闵愈在某些地方却是很像,尤其是这种纵容又宠溺的神色。


第9章
  玫瑰
  沈潋初不咸不淡地“嗯”一声,转身准备走。
  但是某个人没眼色,不放手。
  闵愈靠着一张放绿植和烛台的桌子,灯光温和,他垂下来的眸子也是温和的。
  沈潋初抵一抵后槽牙,其实他比闵愈矮一些,但是从下往上看去,满是嚣张,嗯,就像那种街头打架的混混头子。
  闵愈叹气:“你便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讲?”
  “有什么好讲的,你找话题呗。”
  “牙又痛了?”
  沈潋初从小就喜欢吃糖,虽然沈耀管的严,但是沈潋初想要做一件事,是那么容易放弃的吗?
  偷偷吃偷偷吃,然后小牙齿就被虫占领了,闵愈那个时候就接手了沈潋初的学校时间,在学校里闵愈管着,在家里沈耀管着,还有一个沈宴初当监工,三管齐下,沈潋初才没有在后来变成一个没有牙齿的笨蛋小老头。
  “有点。”沈潋初张嘴,示意闵愈看:“我最近也没有吃糖啊,天天晚上都会刷牙 。”
  闵愈的喉结微微滚动,捧住沈潋初的脸蛋,仔仔细细去看,板牙有黑点。
  说实话,现在的沈潋初跟当初的相差十万八千里,小时候沈潋初很乖,五官精致而幼态,黑发柔顺,嗯,主要是沈耀控制欲很强,沈耀还喜欢给他买娃娃领,粉红色,杏黄色,天蓝色的衣服,有时候心情好还会大早上给沈潋初扎揪揪。
  沈潋初虽然会偷摸在学校谈恋爱,但是也很低调,最多送送礼物,一起散散步。
  现在,染发,耳钉,听说身边换了不少人,而且从来不重样。
  但是闵愈依旧很喜欢,他在国外的时候,有时会感觉到迷惑和惶恐,自己喜欢的究竟是沈潋初,还是想象中的沈潋初,但是看见他的第一眼,只要一眼。
  他爱沈潋初这件事,从来就不需要怀疑。
  闵愈的食指伸进去,摸一摸那颗牙:“我去给你找一杯盐水。”
  “含一含或许会好一点。”
  沈潋初拍开他的手,皱眉:“脏不脏。”
  “才洗过的。”闵愈没好气地捏捏他的脸蛋。
  小初长开了,好漂亮。
  沈潋初不知道想到什么,双手按住卓沿,踮脚微微靠近。
  闵愈略微后退,微微抬头,抿了抿唇,撞进他清亮的眸子里。
  “唉……”沈潋初凑近他的耳畔,轻佻地吹一口气,用食指戳一戳闵愈的胸膛,弯唇:“哥哥,我已经不喜欢欲拒还迎这种把戏了。”
  说实话,一般来讲,像沈潋初这种不缺爱的富家公子哥,会更喜欢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爱情,唾手可得的不会喜欢,更喜欢去挑战那种不爱他的,但是沈潋初不一样,他从来都只在追求者里找人谈,那种走倔强风格,欲拒还迎风格,高冷风格的人,他看都懒得看一眼。
  他转身离开,耳钉上的钻石反射出顶灯的光,暗淡,却刺眼。
  ……
  沈潋初一米七九,嗯,在外面总说自己一米八,比例十分好,脖子以下全是腿,此刻腰压得很低,几乎伏在台球桌上,红色的布料撩起,露出一截白而细的腰。
  他的侧腰上纹着一朵玫瑰花,纹的位置很低,从侧腰一直延伸到大腿内侧,但是此刻只露出来几朵花瓣,殷红的花瓣盛开在雪白的皮肉上,红得秾艳欲滴,似乎是被人用精气养出来的,怒放在雪地里。
  头发撩起来,露出漂亮到锋利的眉眼,浅浅勾唇,眼里满是势在必得。
  在场的目光几乎都聚集在他的身上,或惊艳或痴迷,然后松松领带,灌一杯酒,警告自己这人不能随便肖想。
  清脆的台球撞击声传来,不少人吹口哨,把沈二少夸得天花乱坠。
  沈潋初直起身子,衣角便把玫瑰花盖住,他摸一摸杆尖,吹一口气,朝对手歪歪头,笑得张扬又肆意:“我赢了哦。”
  对手哪里还记得什么输赢,只要沈二少开心,他的脑袋都能给二少当球踢,他把赌注双手奉上,旁边的小胖接过来,然后把人赶走。
  沈潋初弯一弯食指,兀自去撩刘海,语气散漫:“下一个。”
  走上来一个戴金链子的人,叫金雨,长得像混血,人高马大的,拿起球杆,眼神在沈潋初身上游移:“二少我们换个赌注吧。”
  “嗯?”
  “谁输了谁就脱一件衣服如何?”
  全场一静,有些人看他的眼神已经要杀人了。
  拜托,沈潋初就穿了一件不过百的岛服,脱一件就没了啊。
  沈潋初打量他一边,抵一抵后槽牙,语气嫌弃:“你脱衣服有什么好看的吗?”
  呵,愚蠢又自大的男人。
  混血一噎,被所有人看着,他把金链子拿下来拍到桌子上:“这个,够吗?”
  活像他给个金链子,让沈潋初脱衣服似的。
  沈潋初撇嘴,抬一抬下巴:“小胖?”
  小胖会意,从口袋里掏出一迭黑卡拍在桌面上,掏一掏口袋,又从沈潋初口袋里掏出几颗原钻,粉色的,可大块,小胖微微一抖,然后气势十足地扔到桌子上。
  只要沈潋初动动嘴,他们脚底下这艘游艇分分钟就能改信沈。
  大眼瞪小眼,混血气得脸红脖子粗。
  “爷不缺钱,想让爷脱衣服啊。”沈潋初这次才知道自己口袋里还剩几颗钻,拿起一颗打量一下:“行啊。”
  “这样吧,我输了脱衣服,你输了跪下叫声爹,然后磕三个响头,成不?”他抬眸,泪痣似乎在闪光,小勾子能把人的魂都给勾走。
  色令智昏,混血几乎没有犹豫,那团火顷刻燃遍全身。
  沈潋初开球,那朵玫瑰花又露出来,顺着弧度没进裤子里。
  混血在心里骂一句脏话,他从小在外国长大,近些日子回国探亲,第一场宴会就遇见沈潋初,开始以为这个身穿普通衣服的漂亮青年是来上流宴会碰运气的,他想,如果沈潋初能当他的情人,他愿意把家主给这个人做。
  后来才知道,他是沈二少,这个圈子里最不能惹的人。
  沈潋初的球技飘忽不定,时好时坏,跟混血的成绩难分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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