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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爱人(4)

作者:月昼 时间:2023-03-05 10:37 标签:3P 狗血

  走出几步我没话找话,问林雾秋:“你是宋禹川的朋友吗,你叫什么?”
  “林雾秋。”他淡淡回答,“晨雾的雾,秋天的秋。”
  “哦。”我点点头,没往心里去。
  后来见到宋禹川,他看到我这副样子果然很不高兴,皱着眉头冷冷地说:“这家里没有椅子给你坐吗,为什么要像乞丐一样蹲在地上?”
  “你怎么知道我蹲着?”我嘴硬反问。
  宋禹川目光微落,看了一眼我的腿,说:“因为你裤子上的褶皱。”
  天知道那一刻我头顶飘过多少省略号,有时候不能怪我对上流社会有偏见,实在是他们过于变态。
  “这你就不懂了。”我咧嘴一笑,凑近宋禹川的耳朵,故意恶心他,“蹲着视野好,看屁.股更翘。”


第4章
  很长一段时间里,林雾秋给我的印象都是:皮肤白,腿长,不讨厌。后来见面多了才发现,他和宋禹川那种名利场里长大的冷血动物根本不是一路人,他温和、谦逊、有涵养,比宋禹川那个名义上的“哥哥”更像一位兄长。
  我没有叫过宋禹川哥,他应该也不想听,在他看来,我每多跟他说一句话都是在折辱他。
  后来某次我受邀去巴黎观看一场概念艺术展,终于明白宋禹川第一次看我的眼神像什么——像自命不凡的old money看大学本科生用废弃塑料做的环保时装。
  无论主题多么尖锐,形式多么特别,在一些人看来,它就是一团废弃塑料。
  我躺在单人帐篷里,透过小小的透明塑料窗户,看着头顶被灯光和火光映照的漆黑夜空,不自觉轻声笑了笑。
  我不认为宋禹川有什么错,如果我成长在和他同样的环境,我可能会比他还要冷漠。
  但这也不妨碍我看他不顺眼。
  我打了个哈欠,翻身闭上眼睛。
  不知道隔壁的林雾秋睡着没有……他看不到我,听不到我,却穿着我的衣服,盖着我的毯子,清楚地知道我在他不到半米之隔的身侧,想必应该没那么容易入睡吧。
  我自然是无辜的,甚至为了保持礼貌的距离,我特意带了两个帐篷,他睡不睡得好,都不关我事。
  想着我安然入睡,一觉睡到早上五点闹钟铃响,起来先把自己收拾好,然后去叫林雾秋。
  营地海拔高,清晨又湿又冷,山风一吹冻得人哆嗦。我拢紧外套,蹲在林雾秋的帐篷外,说:“学长,起床了。”
  叫了几声,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然后林雾秋拉开帐篷,身上披着毯子,睡眼惺忪地说:“嗯,来了……”
  他头发乱糟糟的,我摘了自己的帽子给他扣上,说:“穿好衣服哦,外面冷。”
  林雾秋愣了一下,揉揉眼睛,慢半拍地说:“哦……谢谢。”
  天边晨光熹微,远处的工作人员正在准备点燃热气球。等我和林雾秋收拾好过去,时间刚好六点。
  我们两个上了一只粉白相间的热气球,林雾秋走到最里面,回头问我:“你之前来过吗?”
  “没有,这是第一次。”我回答。
  这次没有说谎,我身体不太好,一般不愿意风吹日晒地折腾自己,山上气温这么低,来一趟回去不感冒我都要谢天谢地了。
  我走到林雾秋身边,和他一起望向远处。
  热气球缓缓上升的同时,一轮红色的太阳也从云层中跳跃着升起。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烈的红,像一团火,不,就是一团火,烧红整片天空和云彩。
  很奇怪,我的皮肤是冷的,但血液在沸腾叫嚣。
  “好美。”耳畔林雾秋轻声赞叹。
  在绝对的自然的力量面前,人类是没有分歧的。除了美,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刻的辉煌盛景。
  我时常怀疑人类降生于冰冷长夜,否则为什么会向往燃尽一切的炽热,比如火,比如太阳,再比如奋不顾身的爱情。
  在2500米的高空,我难得思考了一次爱情。
  后来太阳升起,热气球仍然飘在云端。整个飞行时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有人专门拍照,于是我花10磅买了一张和林雾秋的合照。
  照片里我们两个脑袋挨着脑袋,他微微笑着,表情沉静腼腆,我勾着他的肩比耶,笑出八颗牙齿。
  照片一共洗了两张,当着林雾秋的面,我把我的那张认真地放进钱夹,一展开就能看到的位置。
  林雾秋看见了,眼神里浮现一抹复杂,但没说什么。
  热气球的飞行轨迹无法精确控制,和我们一起起飞的其他伙伴都降落在不同的地方,然后被大巴车接回营地。据说下午还有别的活动,但我昨天答应好今天送林雾秋回去,只好和布里斯托尔遗憾道别。
  “明年我们来看开幕式烟花表演。”我对林雾秋说。
  他微微一笑:“嗯,好。”
  ——明年,明年我还不知道在哪。我连自己能不能安稳活过明天都不敢保证。
  但这种小小的约定和承诺是必要的,它代表着“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期待与你共赴美好的未来”。
  回去路上林雾秋提出他来开车,我没有拒绝。
  玩了一天我也累了,一坐进车里就开始犯困。林雾秋一向细心,关掉音乐,把空调调小,说:“累了就睡一会儿吧。”
  “嗯……”我对他笑笑,“谢谢学长。”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我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听到林雾秋轻声问:“你这几年……为什么一次都没有回去过?”
  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倒不如问问有什么理由值得我回去。
  “四年。我记得很清楚,你离开的前一天还在电话里说,周末想去美术馆看展,问我去不去。”
  回忆起遥远的往事,林雾秋笑了笑,“小骗子。”
  说实话我不太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倒是隐约记得那天收拾行李时接到林雾秋的电话,和他聊了二十多分钟。
  对于我来说,林雾秋只是一个不讨厌的人,算不上有多特别,所以也没有必要单独通知他我要离开。
  “直到周五听禹川提起,我才知道你已经走了。”林雾秋接着说,“他说你几乎什么都没有带,当时我还以为你很快会回来,后来才知道,你是真的不要了。”
  林雾秋声音平静,像缓缓流淌的温水,让人听不出他是怪罪的意思还是仅仅表达遗憾。
  我在半睡半醒中回忆和他之间发生过的事,好像都很普通,无非是寥寥可数的见面、乏善可陈的对话,并没有什么值得怀念,更不值得让人记到现在。
  难道是因为我这张脸……?
  一个离谱的想法从我脑海中冒出来,转念一想,又好像很合理。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睡着还是醒着,林雾秋好像说了什么,又好像没说。
  两个多小时后到达机场,我缓缓转醒,睁眼看见天色渐暗,道路尽头有一大片玫瑰色的晚霞。
  今天一起看了日出,又一起看了日落,如果是一对情侣的话,想必会是非常浪漫和值得纪念的回忆。
  林雾秋仿佛和我想到一起,转头看向我,目光中流露出温柔。
  经过一整天的朝夕相处,他已经没有前天刚见面时那种似有若无的拘谨和生疏。四年时光听起来漫长,仿佛横亘在两人中间无法逾越的鸿沟,实则不过薄薄一条浅溪,用一夜独处就就可以轻易越过。
  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假装还是四年前的我。
  “到了吗?”我懒懒打了个哈欠,问林雾秋。
  “到了。”他说,“下车吧。”
  我们两个买了八点多的机票,回到苏黎世十点半,马路上安安静静。这让我不禁想起还在国内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十二点之前回过家,常常半夜回去碰见从书房或卧室出来的宋禹川,遭受他无端冷漠的审视。
  而自从到了苏黎世,我想要半夜放个电影,都要小心翼翼地把音量调到最小,担心隔壁邻居阿姨投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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