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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演员(18)

作者:双黄蛋 时间:2023-03-01 11:08 标签:3P 狗血

  他也没有想圈着余之不让出去,而且余之性子太软,跟着蒋行反倒是方便,但听蒋行那不着调的理由,总让人觉得余之多半是被忽悠了。
  余之的确是被蒋行忽悠了,不过也确实有一些想要去做这个工作,他没有看过拍摄现场,觉得会很有趣,这对几乎一个月都对着白墙和手机屏幕过活的他来说吸引力巨大;但又觉得担心,先生帮他解决了背负的债务,但并没有问过他为什么欠了那么多钱,所以实际上问题的根本还是没有得以解决。
  他望着徐长亭,脸色迟疑,显得摇摆不定,没有主意,很没有用。
  余之觉得自己这样子很讨人厌,但好在徐长亭并没有失去耐心。
  徐长亭等了余之一会儿,就确定蒋行一定没少煽风点火,不过看余之实在很心动又很犹豫的样子,不像是自己能拿定主意了,没办法地替他做了主:“那就先跟着蒋行去玩一玩。”
  徐长亭表示了同意,蒋行最先表现出来高兴,他其实知道自己是个臭脾气的,很怕公司给他找的助理做不久就会被他气走,但如果是余之做他的助理,他的脾气一定会好很多,所以伸出手揉了一把余之的脑袋:“你看,我就说徐哥不会不同意吧。”
  但余之似乎还是有些担忧的样子,期待的神情下面遮掩着恐惧。
  徐长亭是到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余之从来不从家里出去不只是因为性子乖巧听话,还有一些身处在他这个位置上的时候很容易忽略的原因。
  他瞟了一眼蒋行,才又将目光落到余之身上,说:“不用怕,你那个哥哥一时半会儿不敢来找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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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蒋:先自我攻略、再忽悠小鱼。


第23章 22
  或许是因为徐长亭提及了他“哥哥”,余之在当天晚上,久违地做了个梦,回到了自己的童年,刚刚被收养的那一年。
  福利院的大门很破,生着铁锈,墙壁上用劣质油漆画上去的动画形象斑驳掉落,蒙着很重的灰色,但来接他的女人穿着很漂亮的花裙子,长发又黑又直,一直到女人的背部,冲着他微笑,余之抱着自己破旧的写字本,喊那个女人“妈妈”。
  妈妈抱了他,余之闻到她身上很好闻的气味,感觉那个怀抱很温暖,妈妈叫他“乖乖”,余之感觉到非常幸福。
  而后妈妈牵起了余之的手,带他上了一辆很漂亮的车。
  梦境就是在这个时候急转直下。
  余之在那辆车子上看到了另外一个小男孩,和他差不多大,穿着漂亮的衣服,黑色的小皮鞋油光锃亮,系着洋气的领结,表情非常傲慢,看到妈妈牵着他的手,尖声叫起来。
  余之不是很能听清楚那个男孩在叫什么,感觉到头很痛,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离开了地面,被扔回了屋子里面,大门“砰”的一声关起来,把很小的他锁在里面,而车里的那个男孩跟着他们的爸爸和妈妈,去吃生日餐。
  屋子慢慢变黑,余之感觉到很饿,但是找不到可以吃的东西,零食全部属于车里坐着的那个男孩。
  余之在沙发上等了很久,没有动任何不属于他的东西,可是梦境中的爸爸妈妈还是吵架了。
  男人似乎非常生气,砸了家里的椅子,喊着要将余之送回福利院去,说自己的亲生儿子已经找回来了,他凭什么要替其他甚至不知道是谁的人养儿子。
  但妈妈坚持说两个孩子都是她的宝贝,她绝对不同意放弃余之。
  他们吵得很凶,甚至动手扭打在一起,余之很害怕,而家里面另外那个孩子,正用一种阴毒、厌恶的目光盯着他。
  余之和他对视一眼,目光没有来得及躲闪,那个男孩就变成了一条毒蛇,猛地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
  余之在这一瞬间惊醒,对梦中被毒蛇咬上时候的那种痛感心有余悸。
  不过这并不是余之第一次梦到养父母和他名义上的哥哥郑锋。
  但这毕竟是梦境,没有什么逻辑,显得怪诞且无厘头,和现实有所出入。
  实际上,余之七岁被收养,在七岁到九岁的两年间,曾经有一段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时光,养父和养母的亲生儿子被人贩拐卖,将爱意和悔意都倾注在他的身上,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但在余之九岁生日的前一个月,拐卖郑锋的犯罪团伙被警方一锅端了,郑锋十分幸运的被解救了回来,而余之的幸福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毁灭的。
  养母对余之倒是一如既往的好,但养父却渐渐变得不满,将余之视为多余和累赘,经常说一些“帮别人养孩子”和“送走余之”这类的话,养母为了保护余之,与养父时时发生争端,而最令她伤心的是,亲生子郑锋也渐渐对她生出不满。
  在郑锋被解救、刚刚回到家里的那段时间,家里的长辈都觉得他吃了很多苦,对他有很多的纵容,渐渐郑锋也找到了自己最好的保护伞,无论做了什么错事,“人贩子差点把我卖进山沟”这类说辞都能让他免于斥责,逐渐开始变得骄纵跋扈,并在父亲的影响下,开始指责余之分走了属于他的爱,也指责母亲照顾他时不尽心让他被人贩子拐卖,却对着没有血缘关系的余之关怀备至。
  家里的环境越来越压抑,争吵成了家常便饭。
  九岁的余之想,或许自己应该离开,“爸爸”和“妈妈”不是他的,而他已经占据郑锋的生活,享受了两年的父爱和母爱,现在他应该做到“拾金不昧”,将爸爸妈妈还给郑锋。
  可他没有勇气。
  在他犹豫、害怕的时候,养父出轨了。
  第三者被捉奸在床,养母捂住余之的眼睛,但没办法再堵住余之的耳朵,所以余之还是听见养父叫嚣:“你对这个杂种这么好,谁知道是不是你和什么野男人生的种!我凭什么就不能吃点野食!”
  他不懂发生了什么,只觉得养母很伤心,捂着他眼睛的手一直在抖。
  再后来,他住到了外婆家,养母那段时间似乎非常忙碌,变得消瘦、疲惫,余之听到外婆家的邻居议论说养母离婚了,正在争夺抚养权。
  不勇敢的九岁余之终于攒够了勇气,在晚上等到十一点多才回家来的养母,小声提议将他送回福利院。
  那一天养母抱着他哭了很久,告诉他:“妈妈不会扔掉自己的孩子。”
  但有孩子会放弃自己的妈妈,郑锋要求跟着爸爸生活,非常激烈地反抗与母亲共同生活,法院最终将郑锋的抚养权判给了余之的养父。
  余之跟着妈妈,改姓“余”,一起回到外婆家所在的城市,重新开始生活。
  妈妈做的是机械工程师,在自己的领域内很优秀,在重新找到合适的工作之后,她似乎振作了起来,如同余之记忆中到福利院接他时一样,妈妈每天都优雅、漂亮,拿到工作奖金的时候会给余之买各种甜品,带余之去游乐场。
  那些年的生活也很平静,余之像很多平凡、普通的小孩,幸福地长大,青春伤痛类文学作品无数次描绘的不幸的单亲家庭于余之而言,是他用了很多很多运气才得来的。
  但余之听到过很多次妈妈偷偷哭,他知道妈妈在想念自己的亲生儿子。
  可郑锋就是妈妈这辈子的劫难。
  郑锋彻彻底底被宠坏了,成绩不好,人品不行,连三本院校都没有考上,混在社会上一事无成,倒是沾上了赌,欠了一屁股赌债。
  余之高三那年,妈妈生了很重的病,但好在他们经济条件不算差,存款大概能够支撑手术和后续治疗的费用,余之和妈妈互相鼓励,他好好高考,妈妈好好治疗,母子两个共度难关,头抵头拉勾勾的时候,郑锋敲了他们家的门,开口不是来探病,来索要自己的“抚养费”。
  余之知道,法律义务上的抚养费用妈妈一分没差过,买给他的那些甜品、玩具、衣服也同样都没有少过郑锋那份,该做的都做了,是郑锋自己不肯见妈妈,所以生平第一次胆大,质问了郑锋哪来的“抚养费”要还。
  几经追问,才知道郑锋欠了高利贷的钱,再还不上,小命难保,而郑家已经没有什么还能还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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