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雪人(31)
罗羽钦心情有些难过,情难自控地把念念和念筝抱进怀里。
小孩子不讨人喜欢,但念念很可爱,他喜欢念念。
他想他可以也愿意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如果余生这样度过,他会觉得过去的痛苦都得到了幸福的补偿。而他不再是没有权利得到爱与祝福的人。
--------------------
明天出门,没有,后天继续
*^_^*
第30章 30:相纸
=========================
后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罗羽钦听到手机铃声会想吐。
零六年秋末,公司出了点状况,整日忙得焦头烂额。那天刚结束了一场漫长的会议,推开会议室的门就接到了罗映雪的电话。
“哥——”她哭得很厉害,甚至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你怎么了?”罗羽钦听出她那边很吵,转身走到僻静处,皱眉询问。
电话里的女声慌张嘶哑,语气绝望:“哥,筝筝他……”她哭得断断续续,平日漂亮的女孩子此时不顾及形象地哭嚎着:“哥……你快过来吧!”
后来发生的细节罗羽钦记不清了。那一天的记忆就像浸了水的塑料袋,沉闷模糊,令人窒息。
他赶到罗逸轩的公司时,救护车也刚刚来。几名包裹严实的医生手拿绳索严阵以待,周遭聚集了很多人看热闹,围得道路水泄不通。
“精神病……”
“把人的脑袋砸出血了……”
“咬人……”
“要杀人……”
“精神病杀人不用偿命……”
罗羽钦听着这些奇怪的话,毫无知觉地扒开层层人群。有人骂他,他根本听不见,麻木地向前挤,在人群中心看到了念筝——被绳索捆住的、发狂的、人们口中的精神病人。
那一瞬间,罗羽钦耳边响起尖锐的耳鸣,像一道飞速而来的细箭射穿了脑袋,再听不到其他的声音。
他的念筝,他永远好脾气笑着的念筝,平日里干净的衣裳因为狂癫的挣扎被撕裂,柔软漆黑的头发被人紧紧拉扯在手心,那张清俊的脸此刻狰狞可怖,手上沾满不知道是谁的鲜血。
这模样惹得人们既害怕又新奇,这么近距离地观察让他们感到亢奋。
“嗬——呃——”他的嘴里发出不似人的嘶吼,力气大得惊人,甚至快要挣脱。几名公司的保安上前,屈膝压上这怪物的脸,刚蹲下就被人拎着衣领甩了出去。
“别过来先生!他很危险!”年轻的医生警告道,试图拦下这位闯过来的男人。
男人面容英俊,表情却悲哀,径直走过去,推开那些来压制的人,忍受着疯子的拳打脚踢和利齿啃咬,紧紧地抱住了他。
念筝的肩膀和腰还是原来那样,却蕴含着恐怖的蛮力,罗羽钦不懂,昨天晚上还好好的,说好了等忙完这段时间就带他和念念去故宫和颐和园。
怀里的人一点也不认识他了,难听地哭嚎着,罗羽钦颤抖着安慰他:“念筝,是我,是我,没事了。”像哄小孩子一样轻轻拍他的后背。
最后却不是因为他的怀抱起了作用,而是念筝的力气终于耗尽,嘶哑地喊叫了几声之后失去知觉。
保安和医生此刻一拥而上,强行拉开了相拥的两人。
抱着念念站在人群之外的罗映雪从来没有见过他哥哥这么狼狈的样子,齐整的西装在推搡和拖拽中变得脏污,那张轻易蛊惑人心的脸上尽是泪水汗水,表情和声音都难堪,整个人都难堪。
他想拽住念筝的手,对着医生大喊:“我是家属,我是他的家属!不要拉我!”
“不用打麻醉了!他已经安静了啊!他已经安静了——”
她一直把念念的脸捂在怀里,还试图堵上他的耳朵。念念何其聪明,他知道那个怪兽一样的人是他的爸爸,只是吓坏了,趴在映雪姐姐的怀里一动不动。
罗映雪的外套也湿透了,是小朋友无声的泪水。
——
“哥。”罗映雪把念念送回刺青店,过来找罗羽钦。
坐在医院走廊的男人颓丧抬头,布满血丝的眼睛直视着她,声音嘶哑:“到底怎么回事?”
罗映雪坐下来,坐在她哥哥身边,戚戚开口:“昨天,念筝带着念念去黛雪找我玩,他平时有空的话就会过来,所以很正常,我就没有注意。”
“一开始也很正常,聊你、聊工作、聊天气。”
“话赶话,就说到你肚子上的疤。”罗映雪笑得勉强:“念筝多聪明啊,他说你最近不太舒服,可能和之前的手术有关。”
“我一听就急了,谁知道他只是想套我的话,想知道你做的究竟是什么手术。”
“我以为他知道的。”她自责地捂住脸,眼泪从指间掉落,“我也没想到,你移植器官这件事,他的反应会这么大。”
“明明那天他看起来完全正常,最后临回家的时候笑着问我罗逸轩的公司在哪里,我早该发现的……我不该告诉他。”
接下来发生的事顺其自然,念筝在公司门口堵住了轻易不来上班的罗逸轩,他已经两个月没来过公司了,偏这一天来了,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还记得我吗?罗先生。”念筝面无表情地说。
再后来就很混乱了,念筝是在哪一瞬间失控的,用藏在书包里的扳手把罗逸轩砸伤的时候有没有疯,这一切都未可知。
落日将悠长的走廊渲染成金黄,楼下种了几棵银杏,和着余晖烂漫着这秋日盛景。
看似蓬勃的生机之下却是肆意的腐烂,银杏叶落下之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臭味,秋天过后是象征万物凋零的冬。
而这所风景优美的院落其实是一所精神科医院,驻足欣赏风景的人都是疯子。
罗映雪陪罗羽钦坐到晚上,撑着发麻的腿站起来,“我去你家收拾一下筝筝的东西。”
“嗯。”罗羽钦应了声,“先带念念去你家,等……过段时间我再接他回家。”
“好。”罗映雪忍住眼眶里的泪水点点头,谁也不知道念筝什么时候变好,会不会变好。
这层楼相对安静,念筝还在昏迷。罗羽钦走进病房,搬了把椅子坐下,静静凝望着念筝的脸。
“你是在为我打抱不平吗?”他喃喃自语,困惑地摇摇头,“其实我没关系。”
他对着紧闭着双眼的念筝挤出一个难看的笑:“真的,我好好的。”
“也不疼,醒了之后,也没有多难受。”他靠近床边,拿起念筝的手腕放在脸侧,哽咽着:“宝宝,不用这样,不用这样,我真的一点都不疼,也不伤心。”
“求求你快点醒过来,好不好?”就像怕惊扰到睡梦中的人,声音放得极轻,再一次恳求道:“好不好?”
医生说不排除有家族遗传病的可能,但罗羽钦对于念筝的情况知之甚少,除了身份证上那个未曾听说过的地址,再无其他。
罗羽钦才意识到,他们住在一起两年,念筝从来没提过家人,也从来没提过他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他就是个每天围绕着罗羽钦和念念转的陀螺,不曾为自己停歇过。
罗映雪在玫瑰园收拾出来一个书包的东西,念筝的证件、笔记本等零碎的东西,加在一起只填了半个书包。他的人生就像他的身板一样单薄。
两个人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翻找,企图找出一些线索。
先是在一个小纸盒里发现了块银表,罗映雪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举着表:“哥!这!这不是你的表?!”
盒子里垫着软布,看得出有被好好呵护,但依旧有不少划痕。罗羽钦接过来,颤着手指翻过表链,在靠近表盘的那段表链上摸到了一个缺口。
大学时候,他为了攒学费接一些编程的私活,有时候拿得到现金,有时候是折扣卡,也有时候老板会随手给他点值钱的东西。
这块表买的时候价值不菲,但它的主人并不在意,尤其是在磕出一个不小的缺口之后,就作为报酬随手赏给了罗羽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