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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霸总儿子之后(41)

作者:笔下超生 时间:2021-08-06 08:41 标签:娱乐圈 爽文 穿越时空 无CP 日韩

  “如果股东们同意我单独增加注册资本,那么我可以对S.M进行至少30亿的一次性注资。”
  一听30亿这个数字,会议室里更吵杂了,如果李贤因是单纯拿出这些钱来投入运营,大家都会很高兴,这笔钱能做的事儿可多了去了,然而涉及到注册资本,尽管这里并不全是股东,气氛一时间也陷入了焦灼。
  只是在大家不满的时候,林在贤却呆在那思考起来,仿佛突然之间又觉得增加注册资本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他的股份被稀释之后一点也不亏一样。
  所谓的注册资本很好理解,就是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几个创始人最初投入公司的资本,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创办这个公司最开始花了多少钱。
  S.M.Entertainment最初成立与1995年2月,注册资本只有五千万韩元,当时是一家很小的公司,总共有三个出资人,李琇满出资三千五百万,占据整体股份的70%,另外两人中就有林在贤,而林在贤出资七百万拥有14%的股份。
  在1997年H.O.T大火后,三个人同时增加了一次注册资本,从五千万飙升到五亿元,由于三个人都按股份比例出了钱,所以三个人的股份比例没变。
  只要一个人出钱增加注册资本的时候其他所有股东都一起按自己的股份比例出钱,那谁的股份都不会被稀释。
  这就好比大家一起花10块钱买了10桶水来浇花,花田是大家的,但老李出钱多,有7桶水都是他付的钱,所以花田里产出的花他也要分70%,有一天他想再买10桶水,按照比例他要付7块钱,其他两个人合起来付3块钱,这样大家占有花田的比例就没变。
  但如果另外两个人都付不起钱,10块钱全是老李一个人出的,那状况就要变了,总共20块钱的注册资本老李付了17块,那他的占比就扩大到了85%,花田的花就要分85%给他,这之后其他两个人合起来只能分15%。
  这就是韩国目前通用的、增加注册资本来稀释别人股份的原理,当然,实际操作起来没有这么容易,上市公司还会更麻烦一些,为了避免恶意增资,每次想增加注册资本也都需要得到三分之二股东的表决同意。
  而在2000年BoA出道后和2001年三个创始人分别增加了两次注册资本,那时的注册资本已经达到二十五亿。
  之后的几年老李就迷上了股份互持,再加上各种来路的子公司,S.M的股份构成迅速复杂起来,期间增加的两次注册资本都不是全体成员一起增加的,大家的股份也都有变动,再加上上市之后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如今S.M的注册资本已经超过210亿。
  注册资本和公司价值不是一个东西,S.M在外界的估值已经超过两千亿韩元,注册资本却只有小两百亿,这就像并不是所有外部和内部投资都会增加注册资本一个道理,公司发展的怎么样与注册资本的关系没那么大,这东西主要还是决定着大家的股份比例。
  投资与注资之间有太多种方式了,李贤因现在向林在贤提出的就是在出钱的同时增加股本和注册资本,以达到增加自身股份的目的。
  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想让他出钱可以,只要能扩大股份,什么都好说,做不到就免谈。
  说实话,李贤因以为林在贤会拒绝的,包括金英敏在内的其他人也这么觉得,毕竟去劝说其他股东可是件苦差事,特别林在贤自己的股份也一样会稀释,让他花力气去稀释自己的股份,想想就不可能。
  李贤因觉得自己直接花钱收购股份更实际一点,用钱说话,大家交易起来也更你情我愿,谁都别怨谁当初不厚道。
  然而这位公司的创始人在沉默了许久之后却出乎意料的答应了,倒是让李贤因有些意外,一时间猜不到林在贤是什么意思。
  别说他猜不到了,金英敏都不知道他舅舅这是发什么神经,这种事怎么能答应呢?!疯了吗!
  在答应帮李贤因去说服其他人之后,林在贤就不说话了,整个会议结束的很奇怪,就连李贤因都有点想笑,总感觉这群原本想堵截他的人中好像有部分“叛变”了。
  至于林在贤是不是真的叛变了要帮他,这一切时间会去证明的,反正询问一下其他股东就一两周的时间,中间也不耽误他继续整顿子公司,他倒要看看林在贤搞什么鬼。
  出了办公室之后,金英敏追上了李贤因,“社长,明天是练习生的月考,新女团也会有集体表演,您到时候要不要去看看?”
  李贤因看着对方眯了眯眼睛,林在贤是金英敏舅舅,刚才林在贤说要帮他询问其他股东的时候金英敏看起来挺惊讶的,林在贤做出这个举动之前根本没和其他人商量过。
  现在金英敏来找他去看练习生们的月考,自己决定的概率也更大一些,又是一个他暂时弄不明白的行为,这人上次和他翻脸之后一直没见过面,这时候来表示友好?
  李贤因歪歪头,“行,我明天会去的。”
  等两人分别了,快走到办公室门口李贤因才反应过来,他现在的堂妹,李顺圭同学就是预备女团的成员吧?所以金英敏的意思,应该是让他有钱了、股份也可能越来越多之后看在堂妹的份上别乱搞新女团?
  明白过来的李贤因笑了笑,看来他上次还真给人恐吓的不轻,别人都想着从他这扣钱,金英敏倒只想着他别在拖天上智喜去欧洲之后又对艺人们的支配权上了瘾,把新女团一起嚯嚯喽。
  这么看来,金英敏大概真算得上一心为公司了。


第35章
  少女时代李贤因上辈子也听说过,她们在国内的粉丝可不算少,只是也仅限于听过,本质不算太了解,印象里也有过成员退团的事件,至于退团的原因他这个当时的局外人不太清楚。
  也许有他这个变数在,情况可能不太一样?
  李贤因不太确定,他不知道人家退团的具体时间和原因,对一个不关注的组合还能记得退团的到底是谁就算他记忆力不错了,具体时间那是粉丝和常年混粉圈的人记的。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绝对是他离职之后的事儿,应该也轮不到他来操心。
  除了工作十二年就送的房子之外,那时候他在S.M的娱乐方面可不见得会有多少影响力,理论上来说,历史上该发生的退团事件一个都不会少,毕竟那都是他离职之后的事儿。
  当然,也只是理论上而已,李贤因已经在动手挖那些法界大神了,他离职之后法务部的员工又不会跟着走,有那么一群大神在,打关于艺人所属合同这种案子要还能败诉可真叫人惊叹。
  韩国法政界的构成和华夏不太一样,在法官和警.察之间凭空多出一个检察官体系,一些案件都是由检察官和警方一起进行证据搜寻的。
  检察官系统本质上也是官方组织,说是检警一体,但实际执行中,这两方基本是上下级关系,一个地方检察厅有时候能调动好几个警署,在韩国,检察官是和律师、法官、老师、医生一起并称五大“神职”的职业,属于绝对的上层门槛。
  日本其实也是检警一体,但日本的警方有独自查案的权利,韩国就做的更彻底一点,除了一些检察官不怎么去的穷乡僻壤,警方就得听检察厅的,这点在首尔格外突出,以至于引发了好几次检方和警方的冲突。
  历任总.统也都说要改善状况,然而实际改善在哪里就真的是皇帝的新衣,官方觉得有改善就是有改善。
  因为权利大,检察官很容易就会被拉帮结派,所以实际上,贪.腐的人并不少,就算不贪,检察官和律师也大多从国内那几所政.法大学毕业,很多检察官和律师都是同窗,很难说不会在什么时候有偏袒的心思。
  这一点同样适用在法官身上,很不幸,许多法官除了讲究家族继承之外,也都从政.法大学毕业,出国深造也造不了几年,怎么说韩国就这么大,一个圈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大家都认识,大众所要面对的真就是薛定谔的偏心。
  到底怎么想的只有这些人自己心里清楚,而李贤因要笼络的那群大律师本身就自带这种神似贿.赂的人脉圈,别说他在离职之前会给所有艺人都改合同,就算是没改之前的明显剥削压迫版本,艺人们能不能胜诉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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