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学真人秀 [无限](237)
不对劲。
他的语气明显有一些不自然。
这回沈明烛干脆直接走到了他的身前,拦住他前进的脚步。
“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不怕我了,为什么?”
沈明烛感觉自己的人性随时都将崩塌。
他正试图用仅存的理智把一切探究个清楚。
“没什么,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所以我不怕你了。”
道玄道,“哈哈,没什么好怕的。我知道你永远不会伤害我,或者任何其他大离国的人。”
“大离……你也是大离的人?”
沈明烛问他,“你想起了从前?那为什么……为什么我迟迟没有真正想起从前?”
“你会想起来的。你马上就会想起来了。”
道玄的声音显得有些轻快。
“你是大巫,是大离、乃至整个世界玄力最强的大巫。如果不是你,我们早就全都完蛋了!你怎么可能伤害我?!我可不是不分好歹的人呐!”
“可我……”
“无论你现在生出什么样的想法,都是邪神害的。不用担心。你会打败它,就和从前一样!我对你有信心!无论你现在把我看做是什么,我都毫不在意!”
·
羌姆的祭台,另一边。
翻译鞠美宁、摄影师展望、扎西顿珠飞上了树,躲在了层层树叶中。
桑珠告诉他们马上将迎来禁飞时间,这期间千万不能随意飞翔。
说完这话,桑珠回到了太一的身边。
两人位于另一棵树上。
站在一根粗壮的枝条上,太一抬头望着苍穹,就好像借此看到了某个不为人知的异世。
“师父,发生什么事了吗?”桑珠问。
太一摇头。“无事,只是看到了一个……不自量力的人。”
“他怎么个不自量力法?”桑珠有些好奇地问。
太一淡淡道:“他竟妄图直视神明。”
“那他一定早就死了吧。”桑珠的语气有些不屑。
“不。他没有死。”太一道,“他只是瞎了一双眼睛。”
“瞎了眼?”桑珠问,“这个人难道是沈明烛?奇了怪了,神明未曾真正降世,他在哪儿见的神明?”
“也许是某个异世吧。”
太一道,“我从神明那里感知到,他是为寻仇,才来到这个世界的。多么可笑?区区人类,竟妄想向神明复仇?”
“站在神明对立面的,都得死!”
桑珠道,“这个世界需要新的血液、新的主宰。不过神无法真正懂得这个世界,无法真正懂得人类……
“所以师父,你就是新人类的主宰!
“师父,你马上就可以达成心愿,飞升成仙!你是最伟大的存在!”
“飞升、成仙……”
太一轻叹一口气,用怜悯的、慈爱的眼神看向了面前的桑珠。
“为师飞升的那一天,就是你我师徒二人分别的时间,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我早就准备好了!我早就……早就期盼着被师父你吃掉了。”
桑珠的眼神中露出了极为明显的渴望与期盼,“你是我的师父,是指引我的太阳!”
桑珠用崇拜的眼神看向太一,此刻两人的形态都是秃鹫,但他用勉强能调动一二分的玄力构造了一个意识海。
在意识海里,他和太一不再是秃鹫,而都成了人的形态。
他看见自己虔诚地跪在太一的脚前,低头亲吻起了他的脚尖。
他还看见太一伸出手,轻轻抚了一下自己的头。
师父的眼神是那么慈爱、那么温柔,这世上所有的明月清风、湖光山色,都凝于他这一眼。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古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这首诗是李白写的。
桑珠想,李白只是想象了这一幕而已。
可是真正被仙人抚顶的,是我。只是我。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李白是诗仙又如何?
诗仙都只能羡慕我。
“师父,快吃掉我吧。你会变得更加强大。你会所向披靡的!
“我,这里其余所有人,都是你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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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师父,徒儿斗胆说一句,你刚才有一句话说得不对,你成仙之日,并不是你我师徒二人分别之日……反倒是因为你成仙,徒弟才能永远伴你左右!
“师父,吃掉我吧。你吃掉我,我就能成为你的一部分,永永远远地和你在一起!徒儿愿与你永不分离!这是我毕生的心愿!”
“好。你的灵魂会受到庇佑,也会受到我永远的祝愿。”
太一怜悯地看着他,唤了他真正的名字,“丁凡。从现在开始,成为我的一部分吧。
“为师要开始享用你的肉身了。
“心甘情愿的献祭……通过这种献祭所获得的能量,是纯粹的,也是最强大的。谢谢你,我的好徒儿。”
“师父,是我该谢谢你!谢谢你愿意吃掉我!这是我的荣幸!”
桑珠望向太一的眼神虔诚得近乎迷恋。
“徒儿只求你一件事,你先从我的身体开始吃,好不好?别直接咬断我的脖子,别直接杀死我。师父,我想感受你吃掉我的过程。我想感觉你吸我血时、你唇齿间的温度。师父,我不怕痛。”
“好。如你所愿。”
太一这一语毕下后,桑珠的右翅被一口咬下了。
剧痛袭来的那一刻,桑珠觉得很幸福,他想到了初次遇到太一,被他拯救的那一天——
桑珠的本名是丁凡,他的人生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平凡。他长相平凡、身材平凡、头脑平凡、家世也平凡。
他读书的时候遭遇过校园暴力,上学放学的时候都低着头走路,不敢看任何人,他怕惹麻烦,也怕别人看着自己嫌烦。
他没考上大学,也实在没有上学的头脑,于是决定做生意,可他试过各种各样的生意,却没有成功过哪怕一次,被街里街坊、家人亲友嘲笑一事无成。
他当然也尝试过相亲,却从没被人看上过。
在街上走路的时候,丁凡的头越来越低,不敢看任何人,怕在他们的眼中看到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嫌弃。
他甚至感觉自己就跟老鼠、蟑螂差不多,每个人见了都会忍不住皱眉。
丁凡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
他的母亲不要他,觉得他是个拖油瓶,于是他只能跟着父亲。
最开始父亲忙工作没空管他,后来父亲很快重新组建家庭,又有了新的儿子。
自此,丁凡有了弟弟。
由于弟弟样样优秀,丁凡也就被衬托得更加平凡、不起眼了。用他父亲的话来说,他是那扶不上墙的烂泥。
丁凡认了命。他无非是活得平凡了点,那也没什么要紧。
他父亲答应把老房子留给他,那房子虽然小了点、破了点,他这辈子好歹有个栖身之处。
他不交女朋友不结婚,降低消费欲,不买昂贵的衣服,只要做到这些,哪怕只能打零工,他也不至于饿死自己,搞不好偶尔还能存点钱去一次大餐。
有了养老用的房子,丁凡也就无所畏惧了,只要他摆平心态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