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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鸣之书(93)

作者:dnax 时间:2023-07-31 03:55 标签:成长 奇幻 因缘际会

  这个看来并无特异之处的男孩是如何成为聆王人选的呢?
  古都神殿每年都在遴选神之子成为聆听者,其中却没有一个被举荐为聆王,证明神殿并未找到能从聆者中脱颖而出、与众不同的孩子。那么时隔多年,为什么突然在幽地之外有了目标?
  赫路弥斯很想凑近看一看那幅画像,不过有人在靠窗的桌边喝酒,他不想因此引起注意惹上麻烦。聆王悬赏的旁边张贴着另一张画,从途中断断续续听到的消息来看,应该是和聆王同行的保镖。
  赫路弥斯对这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深感好奇。
  他是佣兵吗?为了钱保护别人?可要是为了钱,为什么不干脆把聆王卖给古都神殿?那可是一千金王的赏金啊,连自己这个曾经心无俗念的神职者也不免心动起来。
  赫路弥斯忍不住想,有一千金王,他和夏路尔能过上什么样的日子——找个没有神殿的小城,买一栋带庭院的房子,从此不必东躲西藏,想出远门也可以雇佣护卫和保镖同行。
  谁能抵挡衣食无忧、荣华富贵的诱惑?
  赫路弥斯又开始好奇什么样的人愿意放弃唾手可得的财富,甘愿冒着与所有人为敌的风险保护一个孩子逃亡?
  女招待把滚烫的浓汤和热面包端上来,间隙朝夏路尔瞥了一眼,但什么也没说就走开了。
  出门前,赫路弥斯把夏路尔好好装扮了一番,让他看起来也像个久经战斗的冷酷佣兵。事实上,夏路尔一言不发、沉默寡言的模样,加上面具无法完全遮住的烧伤痕迹本身就足以让人心生畏惧。可只有赫路弥斯知道,无论夏路尔的外表如何改变,内心依然是个需要照顾的孩子。他用自己的背影挡住他人的视线,替夏路尔掰开热面包,吹凉炖肉汤。
  虽然夏路尔能品尝出的滋味少之又少,赫路弥斯还是希望他能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哪怕只是多一点点味道也好。
  吃完饭,两人就在楼上的旅店休息。
  赫路弥斯替夏路尔脱下靴子和皮甲,让他上床睡觉,夏路尔却拉住他,向他示意要纸笔。
  “你听到什么吗?”
  赫路弥斯把纸和笔拿给他,夏路尔在纸上写:“门边那一桌的人说聆王在镣铐湖南面的鹰林。”
  “你不该关心这件事。”赫路弥斯坐在他身旁说,“不管聆王在哪,都不再是你的责任。”
  夏路尔摇了摇头,继续在纸上写:“骑士们和聆者也都在那里。”
  “是吗?神殿骑士已经按捺不住在城中坐等消息,开始真正的追捕了。”
  夏路尔侧耳倾听,赫路弥斯却只能听到楼下传来的如同窃窃私语似的聊天,偶尔伴随着一两下喧哗和碰杯声。
  “聆王的保镖杀了很多乌有者,让神殿骑士成了没头苍蝇,现在正是捞钱的好机会。”夏路尔把听到的话一字不漏地写下来,赫路弥斯从字面上读出了佣兵粗俗的语调,不禁莞尔一笑。
  “镣铐湖南边的鹰林,他们难道打算从蓝波港出海吗?”
  “要赶在神殿骑士前先下手为强。”夏路尔写,“否则赏金就打水漂啦。”
  让他们去打吧,看看最后谁能得胜。
  “既然这样,我们就往相反的方向走。”赫路弥斯说,“你知道星石城吗?听说那里有最好的宝石工匠,琥珀、玛瑙、翡翠、各色水晶、蓝玉、孔雀石都能做成美丽的首饰。祭司长哈里布有个秘密地窖,里面藏了无数贵重的珍宝,其中一条宝石腰带配上纯白法袍真是惊艳。”
  他向夏路尔描述了那条令他过目难忘的腰带,黄金打造的藤蔓上镶嵌着翡翠做的叶子,每一片都璀璨夺目闪闪发亮。
  “我对宝石什么的还有点眼光,没准能靠这个赚钱。”
  赫路弥斯拿走夏路尔的纸笔放在一旁。
  “让那些贪图赏金的人去追聆王,这样我们就安全了。”
  大概是感到赫路弥斯正注视他,夏路尔下意识地转开脸。赫路弥斯又捏着他的下巴转回来,对他说:“不要害羞,夏路尔,总有一天,我也要找一颗配得上你的宝石。你喜欢什么颜色?”
  他知道夏路尔看不见,可如果永远避而不谈他的伤口和残缺,就永远不能跨过过去的苦难和悲痛。他想得到夏路尔的信任,想让他明白,无论他是什么样子都不用回避。
  夏路尔重又拿起纸笔,写下:“蓝色。我的眼睛是蓝色。”
  蓝色的眼睛,天空的颜色、大海的颜色。
  “好美啊。”赫路弥斯说,“我一定会找到,现在睡一会儿好吗?”
  夏路尔握着他的手,赫路弥斯脱掉甲胄,只穿亚麻外衣躺在他身边。
  他们互相拥抱、紧紧依偎。夏路尔睡着了,呼吸轻缓而宁静。赫路弥斯喜欢听他熟睡时的呼吸声,在竭尽所能地保护这个羸弱又坚强的生命之余,让他坚信自己所做的选择是正确的,承受的痛苦也没有白费。
  晚些时候,赫路弥斯去市集买了食物和一些必需品,回来的路上看到有僧侣在路边传教。
  他快步离开,不想听到任何与神有关的词句,什么女神慈悲为怀、视众生平等,什么只要虔诚于心,衷心祷告,神光必将笼罩庇佑。
  此刻赫路弥斯的脑海中没有女神一席之地,有的只是食物和旅店的价格、抵达目的地的路线,还有和他形影不离的夏路尔。他可以自己决定今后要走的路,而不是晨曦到来时必须在神殿钟楼敲响初鸣,也不是每天不能懈怠的祈祷和仪式,更不是教义上像女神一样去平等地爱所有人。
  他只要爱自己和夏路尔就够了,因为必须去爱的“对象”变少了,他感到自己的爱意前所未有的充沛。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有完全亮,他们已整装远行。
  赫路弥斯选择走人多的大路,有时还会跟着商队走,好减少被匪徒袭击的几率。虽然这么做反而有几次被行商当成不怀好意的家伙看待,但也比两个人上路安全得多。
  这一次,他们遇上一支刚好要回罗南的商队。
  领队的是个有些肥胖的中年人,长着一头浓密的卷发,名叫戴曼,手下两个伙计替他照看货物。一辆四轮马车上装满袋子,据说里面是从东洲运来的丝绸布料。除此之外,戴曼还雇了个保镖。
  赫路弥斯朝那个骑马走在最后的人看去。
  戴曼热情地介绍过,他的保镖叫珀利温。这家伙个子矮小又瘦弱,满脸胡茬,炭灰色的头发胡乱在脑袋后面打个结,黑色的眼睛总有些心不在焉。
  和珀利温相比,赫路弥斯身穿甲胄挺坐在马背上的模样更像个久经考验的佣兵,因此戴曼对他的态度十分亲和。
  “你们也要去罗南啊。”商人的马不如赫路弥斯的高,说话时总得抬着头,“可是佣兵们现在都在往东洲跑,你们为什么反而要去罗南呢?”
  “听说古都神殿要找的人在东洲出现了对吗?”
  “我听到的消息是这样,悬赏令上写着一千金王。”戴曼问,“你们难道没兴趣吗?”
  赫路弥斯故作淡然地说:“人人都觊觎那笔赏金,能得到的又有几个,恐怕得死不少人。”
  “我还以为佣兵都不怕死,不过确实会有例外。”戴曼指了指身后的珀利温,“那家伙对赏金也不感兴趣,宁愿当我的保镖,走这一趟只赚两个金王的酬劳。”
  说完,商人有意无意地朝夏路尔看了一眼。这个戴着面具,始终不发一言的年轻人让他又好奇又畏惧,踌躇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问:“你的朋友好冷酷,他杀过很多人吗?”
  赫路弥斯一时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没有很多。”他勉勉强强地回答,“你知道山林里的土匪不少,所以……”
  “我明白,佣兵的剑哪有不沾血的,有一次我刚离开石湾城就在树林里遇到一伙强盗。好在他们刚抢了一车珠宝和葡萄酒,而我又自愿把一部分货物送给他们才得以脱身。”戴曼说,“后来我在那片林子里看到好多尸体,有商人的,也有佣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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