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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认反派师尊的下场(6)

作者:萝樱 时间:2023-07-13 11:40 标签:仙侠修真 灵异神怪

  但刚刚牧白连续挨了三个巴掌,都没有想起来这段往事,可见,他确实是失忆了。
  后来,奚华将小牧白带进了密室,独处了一天一夜之后,小牧白就被吓傻了,痴痴呆呆,谁也不认识,不吃不喝,宛如行尸走肉。
  直到他父亲听闻消息,远道而来探望他,他才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又哭又闹,满地打滚,丑态百出,死活不愿意再待在玉霄宗了。
  连滚带爬地逃离了师门,逃离了师尊。
  至今已过去了十年,在这十年中,师徒二人未曾再见一面。
  想起这些往事,奚华忍不住微微一笑,他是这么告诉牧白的。
  “没什么,当年你年幼,玉霄宗门规森严,你不习惯,也算是你我师徒没有缘分罢。”
  牧白听罢,赶紧道:“有缘分,有缘分!十年之后再相逢,这不就是天大的缘分吗?”
  他暗暗掐了掐大腿,使劲挤出几滴猫泪,“师尊,师尊……”


第4章 师尊果然不同凡响
  奚华置若罔闻。
  牧白更加动情地唤他:“师尊,师尊。”
  奚华置之不理,甚至还缓缓合上了双眸,继续盘腿打坐。
  牧白开始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儿,按理说,十年未见的师徒,才一见面就算不是抱头痛哭,最起码也不会冷脸待他。
  那么,真相就只有一个。
  师徒之间必定有什么隔阂!
  可既然都是隔阂了,而且都过去十年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好了。
  重提也毫无意义,搞不好还会令师尊更讨厌他。
  于是乎,牧白决定换一种方式。
  他更加用力地狠狠掐了一下大腿,再一抬眸时,已经是双目通红,泪流满面了。
  才一开口,就是楚楚可怜的颤音:
  “师尊,虽然我现在失忆了,记不起前尘往事,但我的心底,一直有一个声音!”
  奚华依旧充耳不闻。
  “那个声音一直跟我说,小白,不要怕,勇敢一些,我会保护你的,小白!”牧白动情地倾诉,伸手捂住自己的胸口,“起先,我一直不知道,到底是谁在指引我,鼓励我,直到现在,我才终于明白过来!”
  “是师尊!”他猛然提了个音,更加悲恸地大声道,“是师尊!冥冥之中,是师尊在指引着我!”
  “倘若不是因为师尊,我可能早就……早就死在了灭门惨祸之中!”
  牧白更凑近一些,微微斜过脸,好让师尊看清楚他脸上晶莹剔透的泪珠,而后,还用可怜的狗狗眼,动情地凝视着面前白衣胜雪的清冷师尊。
  奚华浓黑的长睫轻轻一颤,暗道,这孩子在鬼扯什么?
  十年之前,他的脾气不好,尤其对待满口污言秽语的孽徒,更是没有半点喜欢。
  也从未喊过他小白!
  一次都没有。
  不久之前的那声“小白”,是牧白拜他为师以来,他喊的第一声。
  奚华缓缓睁开眼睛,入目就是一张被泪水和灰尘,弄得脏兮兮的小脸,少年哭得泪眼婆娑,眼眶通红,见他终于睁眼看他了。
  还脚下一个趔趄,直接扑跪在地。
  然后,在奚华震惊且嫌恶的眼神中,这个脏兮兮的少年,居然伸开双臂,直接搂住了他的腰!
  奚华:想刀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他的眉头瞬间拧了起来,漆黑的瞳孔中闪烁着冷冽的寒光,他想杀人,现在就想。
  袖中的命剑兴奋地嗡嗡作响,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吻上少年玉似的颈子,吸食着滚|烫粘稠的鲜血。
  右手微微一动,剑鞘就滑落至了他的掌心。修长的玉指,轻轻扣住剑鞘,卡擦一声,锋芒毕露。
  无须大费周章,他只需要随意出剑,便可要人性命。轻轻一挥,这个脏孩子的脑袋,就会瞬间和身体分家。
  然后好像一个脏兮兮的小皮球,哦不,准确来说是一个开了瓤的西瓜,骨碌碌,骨碌碌地顺着冰冷的地面滚。
  沾满灰尘,鲜血将在地面留下清晰的滑痕。
  少年将死不瞑目,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都可能掉出来,瞳孔渐渐涣散,眼底的光芒就好像是落日时余晖将尽,一点点地灭了下去。
  最后,身上的热气散干净了。
  尸体会如同周围的冰雪一般,寒冷刺骨。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山洞间,慢慢化作一堆白骨。
  如今是深冬,天气寒冷,尸体不会腐烂得太快,约莫一个月罢,等人间的冰雪消融,到那时,雪白的蛆虫会一点点地吞噬着腐肉。
  蛆虫每一次穿过少年的皮肉,都是师尊的手,在轻轻抚摸他,安慰他。
  奚华自认为,不是个完全不念旧情之人,那么,就这样罢。
  一个月之后,他会远道而来,取一只蛆虫回山,养在身边。
  师尊并没有抛弃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永远地守护他。
  牧白真应该跪下来,五体投地向他叩首,用最虔诚的语气,感谢师尊的大恩大德。
  更应该亲吻师尊手里,曾经杀死他的命剑——因为,能死在师尊的剑下,是他几世修来的福分。
  奚华忽然微微一笑,右手小指的指尖,已经触碰到了冰冷的剑身。
  剑在发抖,和剑的主人一样,已经开始兴奋了。
  或许,他可以若无其事地回山,然后告诉师兄,牧白这孩子性子太犟,还在记恨当年之事,因此,宁死也不肯随他回山。
  宁死也不肯认他这个师尊,这令他困惑又伤心。
  而依照玉霄宗的门规,徒弟在未出师之前,若欺师灭祖,执意斩断师徒之情,那么,就理所应当,由师尊亲手了结他的生命。
  合情合理。
  师兄应该就不会生他的气,更不会责怪他下手狠辣。反而会怜惜他,竟收了这样一个不知好歹的孽徒。
  牧白完全读取不到奚华心中所想,只觉得自己好像抱的不是个人,更像是大冰块。
  该说不说,一个活人不能,最起码不应该身子这么冰冷,死了三天的人,只怕都没奚华身上寒。
  他才一抱上去,就冻得打起了哆嗦,下意识就想收回手。
  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才经历了灭门惨案,又差点被人洗刷干净,活活糟|蹋了,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才遇见了昔日恩师,自然应该抱着师尊大哭一场!
  这就是千载难逢的亲近机会!
  就是爪子被活活冻掉了,也不能收回来!
  牧白稍微酝酿了一下,然后一把抓住了奚华的右手腕,更加动情,更加悲苦,也更加凄楚可怜地哭泣。
  “师尊,徒儿想你!”
  奚华:“……”
  他的剑都快要抽出来了,结果牧白竟说想他?
  想他什么?想让他死,还是想要遵循年幼时,他曾经发过的誓言,此生要是不|操|到师尊,就算白活一场?
  奚华敛眸,微微垂首,盯着少年的后脑勺,突然一时心血来潮,想听听他怎么鬼扯。
  而后,他就感觉到搂他腰的那只狗爪子,更加用力了。
  “师尊,我想你,我真的很想很想你!虽然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知道,师尊曾经一定对我非常好,所以直到现在,哪怕我失忆至此,但身体的本能,让我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师尊!”
  奚华暗道,他当年确实对小牧白“很好”,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字写不好了,打。书念不好,再打。剑法练得不熟练,更要打。
  只要打不死,就照死里打。
  他倒也不会亲自动手,一般是把这种责罚弟子的事情,交给大徒弟。
  当年在收下牧白之前,他的座下已经有一位徒弟了,这个徒弟是他下山游历时,从洛河之中救下来的。
  当时他离老远,就看见一个竹篮子,顺着水流往下飘,里面还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那时,奚华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就如同救个小猫小狗一样,随手将孩子救下。
  见那孩子可爱,生得粉雕玉琢,一看见他就不哭了,还冲着他伸手要抱抱。
  奚华觉得有点缘分,就带回了山。
  回山时,路过死尸林,奚华想起了陈年旧事,为了祭奠故人,抓来二百名邪修,逐一砍下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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