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驴蹄子旗舰店 四(139)
吴胥走下来,说:“昨日我听何先生说起,一听名字就想到了罗三爷,但不确定是不是重名,今日一见,果然是罗三爷……罗三爷,久违了。”
显然,吴胥和罗参不是第一次见面,罗参能叫出吴胥的名字,这两个人是老相识了。
万俟林木眯着眼睛坐在一边,叠着二郎腿,一副事不关己,但却用余光紧紧打量吴胥,用一副抓奸一样的眼神,心里思忖着,这个吴胥和假正经怎么还认识?
何酴醿也说:“你们……你们认识啊?!”
罗三爷认识的,大一般都是道上的人。
果然……
罗参说:“大名鼎鼎的六亲不认,金盆洗手之后就销声匿迹,没想到原来藏在这里。”
吴胥其实并不姓吴,他的名字就叫做无胥。
在多年以前,万俟林木的叔叔肯定知道,在道上有个外号叫做六亲不认的人,就是无胥,他没有姓,是个亡命之徒。
这个无胥手艺很高,而且功夫好,出神入化,很多人都想要和他搭伙,无胥从来不讲交情,只认钱数,给钱多就搭伙,所以大家送了他一个外号叫做六亲不认。
但是后来无胥突然销声匿迹了,据说是金盆洗手了,来的很突然,直接消失在这个江湖中,变成了一个传说,没几年就被人淡忘了。
原来无胥躲在这里,变成了吴胥。
吴胥并不在乎罗三爷掀开自己的老底儿,说:“不瞒罗三爷,如今我就是一个保镖而已。”
罗参抬了抬下巴,完全没有在万俟林木面前的迁就,态度很强势,说:“既然你早知道是我,见我有什么事,说吧。”
吴胥说:“罗三爷快人快语,那我就直说了,其实我的事情,和罗三爷的事情是一样的。”
他说着,看向万俟林木。
罗参眯了眯眼睛,没有接话,吴胥又说:“我听说万俟小公爷突然得了怪病,和我家少爷的病情是一样的。”
罗参淡淡一笑,笑容却不真切,说:“你的消息倒是灵通。”
吴胥说:“人虽然不在道上了,但是一有风吹草动还是会在意的。”
其实吴胥早就知道罗医生是罗三爷,只是没有点破,他想要见罗三爷,和罗参想要见高曲一是一样的,大家都想找出两个病患的共同点。
罗参说:“既然如此,废话便不多说了,带我们见一见高曲一吧。”
吴胥点点头,说:“几位请跟我来。”
众人跟随着吴胥上楼,很快就到了二楼,二楼竟然把守着很多黑衣服的保镖,跟电影里演的一样夸张。
吴胥微笑了一下,笑容有些苦涩,说:“几位不要介意,这不是针对各位,而是因为少爷……如果没有这些保镖守着,不知少爷会跑到哪里去。”
他说着,走到二楼最里面的房间,门外也站着四个保镖。
吴胥走过去,挥手说:“你们去休息吧。”
四个保镖很快离开,吴胥站在门口,敲了敲门,轻声说:少爷,我要进来了。
里面没有声音,也不知道听到没有,吴胥敲门之后,在门上输入密码,这才“嘀——”一声打开房门,推门走进去。
房间里乱七八糟的,一架钢琴,钢琴盖子却掉在地上,钢琴豁了牙子,琴键飞得到处都是。
不只是钢琴,桌子也是倒的,床单在地上,水杯碎了一地,地上有水,还有一些玻璃碴子。
而在这样杂乱的环境中,一个身材纤细的少年蹲在地上,手里抓着一个钢琴键,眨着大眼睛看着他们。
那少年长相异常精致,精致的令人屏息,一双大眼睛仿佛混血儿,深邃却温柔,眼尾微微向下,简直就是漫画中标准的无辜眼。
少年的鼻梁很小巧,嘴唇上薄下厚,微微有些肉,面色白皙的厉害,给人的气质清冷又高贵,果然适合弹钢琴。
“啊!”少年看到他们,却大叫一声,似乎受惊了一样,往床底下爬去。
吴胥一见,大跨步走过去,一把抱起少年,说:“少爷,地上都是玻璃,会受伤的。”
他说着,把高曲一打横抱上床去,轻轻放下来,拿出随身的手帕,给高曲一轻轻的擦着一双踩得脏兮兮的脚。
高曲一果然神志不清的样子,有点怕生,窝在吴胥怀里,紧紧抓着他的领带,怯生生的偷看万俟林木他们。
万俟林木看到这一幕,挑了挑眉,很是不屑,本座才不这样呢,本座怎么会如三岁顽童一般?
其实万俟林木不记得了,昨天晚上,他就是这样,之前还说任杀破坏力强,像一只二哈,如果再加上万俟林木和高曲一,简直就是雪橇三傻的完美组合……
吴胥安抚着怕生的高曲一,高曲一把头埋在他的肩窝上,似乎是玩累了,打了个哈欠,眼睛一眨一眨,有些想睡了,他一歪头,白皙的脖颈上正好露出一块吻痕。
相当新鲜……
吴胥对众人说:“各位见笑了。”
吴胥又给高曲一整理了头发和衣服,脏兮兮的少年瞬间变得干干净净。他的眼神有些复杂,动作温柔极了,轻拍着高曲一,似乎在哄他入睡,轻声说:“少爷对我有救命之恩,如果不是少爷……当年我已经死了。”
吴胥突然退出圈子金盆洗手,不是因为他赚够了钱,而是因为命悬一线,差点就死了,那时候高曲一在采风,无意间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吴胥,他不知道吴胥是什么身份,把吴胥救了回来,从那之后,吴胥便死心塌地的跟随着少爷。
吴胥沙哑的说:“我的命是少爷给的,我不能让他有事。”
第286章 锦瑟无端五十弦6
无胥没有姓, 和他的名字一样,无和胥都是没有的意思,他的人生什么都没有。
无胥是个亡命之徒, 他生来一个人, 也不需要为其他人担心, 天生长着一副狠心肠, 因此非常适合在这个道上走动,再加上他的手艺好, 在道上很受欢迎,很多人都想要和他搭伙。
道上的人还送了他一个美称——六亲不认。
无胥就是这么一个人, 每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行走,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圈子, 直到有一天……
那天无胥和其他人一起照样下斗,听说是找什么琴,具体无胥也不知道, 他是被雇佣来的, 纯粹就是个打手, 老板给佣金, 其余的不用管,他们干这行, 做打手的最忌讳多问, 无胥的职业素养很专业, 所以没有多问一句。
然而让无胥没想到的是,什么淘金都是假的, 而是有人针对自己, 似乎是无胥得罪了什么人, 那些人是被一个神秘的组织雇佣而来, 假装找无胥搭伙,其实目的就是为了将他骗到荒郊野岭,然后……
杀了他。
那天无胥按照惯常一样,在地上打了坑,准备下坑,老板非常谨慎,说:“你知道的,做我们这行,最怕的就是危险,否则有命淘金没命花!所以劳烦六爷您下斗先探探,我们在上面儿拉绳子。”
斗口开的直上直下,无胥腰上缠着绳子,老板和打手们在斗上面拉绳子,无胥没有任何怀疑,当即跳入斗中。
然而“意外”发生了,这天底下哪来的那么多意外,意外都是人为的巧合,在不知情的人眼中,刚巧就是一场意外。
无胥进入斗的深处,绳子突然断裂,他从高空掉下去,摔断了一条腿,向上呼喊,但是没有人搭理他,紧跟着就是“轰隆——!!”巨响,破斗爆炸了。
是爆炸,不是坍塌,有人在上面放炸药,铺天盖地的灰土和巨石从头兜下,他托着骨折的腿踉跄躲避,最终还是被狠狠砸了一记脑袋,瞬间昏死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四周黑压压,什么也看不见,却能闻到大量的血腥味,那是他自己的血水味道,无胥被掩埋在废墟之下。
他用尽力气,一直爬,一直爬,用手扒土,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日子,因为斗里太黑了,分不清日月轮回,当他终于扒开土石,看见第一缕阳光的时候,无胥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有些自嘲的一笑,死在地上,总比死在地下要好,他活着的时候,一辈子行走在地下,死的时候终于要见到阳光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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