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驴蹄子旗舰店 二(67)
羽家的火浣节,水镇上有头有脸的人都会参加。
平日里羽家冷冷清清,门可罗雀,今日却不一样,天黑下来,熙熙攘攘的人群陆续来到羽家,瞬间变得热闹非凡。
万俟林木在房间里懒了一会儿,罗参给他准备好衣服:“起来了,一会儿就该去后山,天黑山里肯定凉,多加点衣服。”
万俟林木懒洋洋的伸着胳膊,罗参立刻勤勤恳恳的过来给万俟林木套上外衣。
两个人准备好,走出客房,白先生已经在等了。
当然,还有狗皮膏药一样的吴医生。
吴医生绕在白先生身边,转来转去:“白先生,天气冷,要不要加一件衣服,我那里有大衣,白先生你等等,要不然我去给你拿来?”
白先生立刻说:“不……”用了。
吴医生不等他说完,立刻颠颠的回头跑去客房拿衣服。
白先生:“……”
万俟林木大爷一样走出来,白先生立刻走过去,围着万俟林木绕了两圈。
万俟林木眼皮一跳,心说白先生不会看出有什么不同吧?
自己只是和罗参那个啥了而已,又没什么本质变化。
白先生围着他走了两圈,还嗅了嗅鼻子:“你……”
万俟林木赶紧说:“我怎么了?你看时间都晚了,咱们赶紧过去吧。”
白先生不听他打岔,在这个时候突然伸手,一把按在万俟林木的脖子上。
“嘶——”万俟林木疼的一个激灵,赶紧捂住自己的脖子。
虽然他看不见自己的脖子,但是不用看都知道,一碰这么疼,肯定是罗参的狗牙印!
罗参其实早就看见了,万俟林木的脖子上有一个红色的痕迹,是自己留下来的。
但他一直没有提醒万俟林木遮挡,这也是罗三爷的“虚荣心”作祟,恨不能昭告天下,万俟林木现在已经是他的了人。
万俟林木根本没有发现,带着明晃晃的幌子,一直晃来晃去。
白先生刚想要说什么,自己还没有允许,儿子已经被牛啃了!
就在这时候,吴医生却已经拿了衣服跑回来:“白先生,衣服来了!我把衣服拿来了!”
白先生头疼不已,也顾不上教导万俟林木了,赶紧埋头就走,想要把吴医生甩开。
“哎!白先生,你等等我啊!”
“白先生,一起走吧!”
“衣服衣服!你把外套先穿上,会着凉的!”
万俟林木:“……”恶人自有恶人磨!
众人从羽家的后门出去,来到羽家的后山。
后山荒凉的厉害,但是因为今天有祭祖的活动,所以早已经打理过了,杂草也除了,只剩下这阴森森的气息,怎么也除不掉。
走五分钟,就能看到羽家的祠堂。
祠堂古色古香,灰色的墙面,与潮湿苔藓的绿色连绵成一片,无边的白色灯笼夹道两侧,将整个祠堂小路,打造成了一片白色的火海。
沙沙——
宾客的脚步声此起彼伏,渐渐有了人气,一群人聚集在祠堂门口,谈天说地,看来都是水镇参加活动的人。
羽伯负责招待贵客,看到他们过来,连忙走过去笑着说:“各位,请随我先坐一坐吧,一会儿活动开始,我家少爷就会出来招待各位。”
祠堂前面,设有露天的席位,众人落座在席位见,桌上摆着各种点心,还有酱鸭。
桂花米糕和酱鸭。
万俟林木的目光一溜儿,因为投影的阴影还没有驱散,所以看到酱鸭,总是有不太好的联想,联想到蹦出火人的大酱缸,因此万俟林木还是选择了米糕。
金缕刚才吃撑了,但是一会儿工夫,消化功能太好,又不觉得撑了,可以再吃一点儿。
金缕咬了一口桂花米糕,然后就想起了自己的主人,立刻把自己咬了一口的米糕递到大金面前。
大金一愣,米糕上有一个牙印,好像弯弯的月牙,这可是金缕咬过的。
虽然他们以前经常一起吃东西,大金也经常给小金“打扫战场”,吃他的剩儿。
可是……
如今金缕是个成熟男人的模样,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有点太……
太亲密了?
金缕可不觉得,见大金不吃,就又走过去一点,用大拇指轻轻的研磨着大金的下唇,一定要让他张嘴。
还用沙哑的嗓音说:“吃、好吃。”
大金吓了一跳,赶紧张开嘴,金缕就把米糕放进他口中。
香甜的桂花滋味儿,筋道又软糯的口感,慢慢的绵延化开,说不出来的甜蜜……
万俟林木往嘴里塞着米糕,转头一看,“嗯?”了一声:“大金,你……脸红什么?”
“啊?!”大金吓了一跳,赶紧说:“没、没有,我热、热的,你说这天气,说变就变,突然热了。”
万俟林木:“……”大金不是热吧,是傻,这天气怎么热了?
明明越来越冷。
祠堂阴气很强,森森然的,比临水还要少了五度左右。
罗参让万俟林木吃东西,自己在周围转了转,很快又走了回来,坐在万俟林木边上,给他剥橘子吃。
万俟林木嫌弃的说:“我讨厌吃橘子的毛,把毛剥干净。”
罗参无奈的笑笑:“什么毛,这是橘络,化痰止咳的,吃点有好处。”
罗参虽然这么说着,还是勤勤恳恳的把橘络全都剥下来,剥的一点儿也不剩,干干净净,然后把橘子掰成小瓣,都不需要万俟林木经手,直接放在他嘴里。
万俟林木吃着橘子,含糊的说:“看到什么了?”
罗参抬了抬下巴,说:“牌位。”
他刚才去走了一圈,虽然没能入祠堂,但是耳聪目明,远远的看到了祠堂里面的牌位。
罗参说:“羽燃这一家,果然就是上古羽民的后代。”
羽民。
和无启族、白民族曾经并列三大氏族,短暂的三足鼎立过一段时间。
但也只是短暂的鼎立。
后来白民没落,羽民很快也退出了强大氏族的舞台,只剩下无启族独大,再后来,分分合合,无启族也掩埋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不过相对比来说,无启族已经算是一个长久的氏族了,用万俟林木的话来说,因为无启族都很有钱。
罗参就已经很有钱了,罗参手下那些族人,涉猎广泛,一个个也很有钱,看起来还是无启族混的最好。
当然,也非常低调。
万俟林木说:“这些羽民,除了做火浣布,还有什么能耐?”
罗参微微一笑:“羽民和我们,还有白民都不一样。”
他们没有长生,也不长寿,没有任何异能。
“相传……”罗参淡淡的说:“羽民身上长满了羽毛,脸很长,长着鸟嘴,不过这一切也都是传说,羽民就是普通人,他们崇拜鸟类,祭祀的时候戴着鸟面的面具,所以才会被人误解。”
羽毛和羽化登仙,也只不过是部族的传说罢了,其实羽民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特殊。
万俟林木说:“那羽民能成为三大部族?”
罗参点点头:“因为他们足够聪明。”
人类和神明,谁更厉害一些?
很多人当然会选择神明,因为他们无所不能。
但事实却是相反的,因为崇拜,上古人民捕捉神明,烛龙、麒麟、凤凰,这种象征祥瑞和力量的神明,已经相继绝种,这足以说明,人类要比神明来的厉害。
羽民虽然只是普普通通的普通人,但是他们足够聪明。
羽民从一开始就善于经商,在部落之间土地角逐战争的时候,羽民已经开始经商。
他们是名副其实的“皇商”。
经商的头脑让羽民不断的壮大,后来更是有了制造火浣布这一绝技,让他们虽然没有异能,却能游走在各个部族之间,占有一席之地。
“但是羽民很快也没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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