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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皆安(7)

作者:酒未眠 时间:2022-03-02 10:52 标签:年下 狗血 虐恋 强制爱 生子 相爱相杀

  或许陆辞珩与其他人并不一样,毕竟他是国子监里唯一一个随军出征的学子。
  这道旨意是崇圣帝陆承景下的。
  老皇帝近几年尚文轻武,世家都以族中子弟能入朝为官为荣,而看不起那些粗莽的武官,国子监里也是如此,极少设立武艺类的课程,陆辞珩读书写字成绩平平,射御倒是年年第一。
  陆辞珩一个皇子,他的父皇给他下的那道旨意里,不是让他去做统帅,也不是让他去做监军,而是让他去军中当一个小士兵,美其名曰这是让他去历练历练。
  说得好听,实际上与那些充军的犯人又有什么区别。
  沈明安没有替他求情,甚至陆辞珩走的那日,他都没有来送他。
  这一去就是好几年。
  国子监里学的射御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真正到了战场上,没有人会管射箭时的姿势有多好看,也没有人管谁骑的宝马毛色更鲜艳。
  战场上刀枪不长眼,稍一不留神,命就没了。
  西北苦寒,昼夜温差大,风裹着漫天的黄沙往人脸上吹,像刀割一样,陆辞珩初到时,因着水土不服,一病病了小半个月。
  哪怕是病着,也逃不过日日都有的训练,他若做得不好,没有什么耐心指导,只有校尉手上的能将人打得皮开肉绽的军鞭。
  旧鞭伤处的皮肉还未长好,又添新伤。
  不仅仅是陆辞珩,军中兵士都是如此,但大多敢怒不敢言。
  终有一日,陆辞珩忍无可忍。
  他无心之失,踢翻了校尉的水杯,那鞭子就裹着劲风往背上打来了,陆辞珩恍惚间又回到了自己在冷宫中的那段时日,闷声挨了几下,忽然奋起,一把抢过校尉手上的军鞭,凶悍蛮横地冲他吼道:“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校尉一个眼神,就有几个人上前来压制住他,将他双手反剪至身后,陆辞珩动弹不得。
  校尉好整以暇地看着陆辞珩像是一只发狠的兽,在那里奋力挣扎,观赏了好一会儿才不无讽刺地说:“我管你是谁!这是在军中,我是你的校尉,你就该听我的。”
  军靴踩在他的脸上,陆辞珩半张脸都陷在滚烫的黄沙里,校尉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的丑态,骂道:“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和我叫板。”
  陆辞珩喘着粗气,吐出呛入口中的沙子,眼中充血,将那个校尉的脸深深记在了脑中。
  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哪怕他说了,也无人会信。
  莽撞无用,只有真正掌握了实权,爬得比其他人还高,才能将这些欺辱他的人踩在脚底下。
  他这一次奋起反抗,最终换来了背上斑驳的鞭痕和一顿军法处置,半个月没能下得了床。
  屋外风声呼啸,陆辞珩趴在床上,稍一动弹就会牵扯到伤处,他连自己的伤口都碰不到,更别说上药了,同军的刘伍长看他可怜,拿出自己偷藏的金疮药洒在他的伤口上,疼得陆辞珩龇牙咧嘴,满头大汗。
  “小陆,你是哪儿人,怎么这么小就来军中了。”刘伍长四十出头,又黑又瘦,脸上被西北的黄沙吹得干裂,他收回药瓶,放入自己的怀中,边替陆辞珩盖上被子边问他。
  在军中,十四五岁就参军的人比比皆是,不过刘伍长领的几个人中,陆辞珩确实是最小的。
  陆辞珩趴在床上不敢乱动,疼得咬牙切齿,“家中……逼的。”
  刘伍长自发把这句话给曲解了,叹了一口气道:“也是,这些来参军的人,哪个不是家中逼的,我来西北守疆土,朝廷官府应当也会照拂我的妻女。”
  在这之前,陆辞珩和刘伍长接触甚少,但就在这极少的几次接触里,陆辞珩也知道他平日里最爱说起的就是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一说到妻女,刘伍长黑瘦的脸上便挂上了笑,“我二十七岁参军,走时我女儿刚会唤我父亲,一晃都十余年过去了,现在她都快到了该许人家的年纪了,定是越长越漂亮了……”
  “你来参军之后见过她?”
  “来了西北后便没再回去过,怎可能见过。”刘伍长说。
  陆辞珩被背上的痛意扰得心烦,呛他道:“那你怎知她越长越漂亮了?”
  刘伍长浑不在意地看他一眼,说道:“我妻子每年都会同我寄信,她在信里说起的。”
  眼见刘伍长又要说他的妻女,陆辞珩越听越烦,岔开话题道:“刘伍长是哪里人?”
  “我是江州人。”
  “江州?”这两个字落在陆辞珩耳中,让他心绪翻涌起来,他想坐起来,又被背上的疼痛压得不得不趴下去,小心地开口:“那你可知道沈明安,他也是江州人。”
  “自然知道。”刘伍长不知他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回道:“他自小便因为聪慧而在江州远近闻名,后来家道中落,也没人知道他去了何处,我来参军的没几年前,正巧听闻了他状元及第的消息,现在也应该在朝中做起大官了吧。”
  “还有呢?”陆辞珩想多知晓一些和沈明安有关的消息,又开口问道。
  “其余的我便不知道了,我与他虽是同乡,但并不认识,何况我只想着如何能吃饱穿暖,也不知道他们这些读书人的事情。”刘伍长顿了顿,颇有些骄傲地说:“但说起来,他是我们江州这百年来出的唯一一个三元及第的状元。”
  陆辞珩从他口中听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用被子蒙上了头,几下呼吸间就深深睡了去。


第10章
  驻守西北的军队名唤玄甲军,是早年间老皇帝陆承景御驾亲征时所领的军队中的一支分支,玄甲军铁骑曾踏遍中原,声名赫赫。
  自陆承景重文轻武,在皇宫中日日耽于享乐时便没落了,到如今更是不受重视。
  军中没什么吃的,平日里只能吃些糙米,能有白面都是一种奢侈,若是朝廷里粮食送来的不及时,糙米都吃不上。
  陆辞珩在军中半年,第一次吃到肉是因为他们将戎人打退至西北边境外五十里,收缴了一批活羊。
  二十五人为行,每行人都分到了半头羊。
  西北的天幕和黄沙一样,旷阔无垠,一眼望不见边际,其上缀着数不清的繁星,华美异常。
  生出来的篝火将羊肉烤得滋滋冒油,缕缕青烟朝上飘起,散在无边天幕中。
  洒上孜然的羊肉烤得焦香,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钻。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打了胜仗后开怀的笑。
  刘伍长拎着一壶酒,喝得烂醉,坐到陆辞珩身边,大着舌头说:“小陆,你家在上京,我们还不知道你父母是做什么的呢。”
  “我……无父无母。”篝火烧得树枝噼啪一声炸开,陆辞珩的脸被通红的火光映着,和着酒吃了口羊肉,咧嘴一笑,同刘伍长说:“其实我是宫中的三皇子。”
  “小陆你是宫中的三皇子?”刘伍长酩酊大醉,酒喝得上了头,抚掌大笑道:“你是三皇子,那我还是天王老子呢,你们说是不是啊?”
  有人应和道:“那我就是天上的神仙,施个法就能让咱们在军中天天都能喝酒吃肉。”
  “你都是神仙了,那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还来当什么兵?”坐得离篝火最近的那人笑着反驳他。
  底下人笑作一片,这些人无一不是穷苦出身,若非实在走投无路,谁会愿意为了三石米,来这种地方过朝不保夕的日子。
  这里被马革草草裹了的尸体,不知是谁家父母日夜期盼的儿子。
  夜半捣衣声中,亦会有妻子思念已经埋在黄沙里化作尘土的丈夫。
  一旦参军,就是十五年为限,期间有人过不下去这样的苦日子,乘着月黑风高,无人放哨时逃了,便成了逃兵,一辈子都活在朝廷官府的追杀中,被抓到就是死罪。
  哪怕十五年时间到了,只要仗没打完,就依旧回不去。
  夜风将木柴烧出的灰烬卷上天,一个兵士用胳膊肘推了推刘伍长,带着艳羡说:“伍长,再还有半年你就该满十五年了吧。”
  “去掉今天,还有一百五十一天。”刘伍长将日期记得清清楚楚,又有些失落地说:“但若是仗没打完,我还得和那帮戎人在这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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