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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纯学弟[快穿](139)

作者:蓝灵仙 时间:2024-11-26 11:37 标签:快穿 情有独钟 无限流 万人迷

  “担心死我了,遥遥,你怎么会在这里?”
  许钧触碰到了蒲遥的眼神,眼皮一跳,接着担心的抚摸他的脸,“是不是又不记得了?”
  蒲遥点了点头。
  许钧连忙说:“我是许钧,我是遥遥的男朋友,遥遥从绵阳来广州找我,我们在皮鞋厂打了一段时间工,后来我们辞职、创业,赚了很多很多钱,我们在天河区买了房子,是属于我们俩的房子,里面有电视、电冰箱、又游戏机什么都有,我们在这个城市立足了。”
  蒲遥笑道:“我有点印象了。”
  这才是真正的许钧。
  他知道他会失忆,也许面对过不止一次。
  所以才知道怎么应对,才知道要告诉他什么,才知道要怎么让他记得。
  许钧抱了抱他,“是我不好,没看好遥遥,遥遥怎么会来这里?”
  他能冷冰冰的看见王超已经转身离去,只是一个背影。
  他不知道这个男人和蒲遥说了什么,竟然趁蒲遥失忆把他带到了这里。
  蒲遥回头看了一眼只剩下一个小小背影的王超。
  “一个朋友带我来看烟花。”蒲遥指了指已经离开的王超,“就是那个,叫王超,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许钧冷冰冰的盯着王超的背影,“不认识。”
  “不是遥遥重要的朋友。”
  他抱了抱蒲遥,让他有更多的安全感,“遥遥,我们回家吧。”
  …………
  蒲遥的失忆症几乎是一辈子都没好。
  但是他记的事情越来越多,他的人生并不乏味,反而十分新鲜和精彩。
  许钧每次在他失忆后都会告诉他发生过什么,他做了什么事、有什么成就。
  还会帮他回忆学过的知识、画过的画。
  陪着他慢慢掌握他已经学好的一切本领。
  蒲遥要是生疏了,他会和蒲遥一起学一遍,久而久之蒲遥会的一些东西他也会。
  “那时候咱们家条件没这么好,我先来广州打工,后来遥遥也从绵阳过来了,你来找我,进厂打工赚钱,本来以为一辈子都是打工仔的,后来我们俩辞职创业了,就是现在的公司,呐,我们的公司第一款鞋子、商标都是遥遥亲手设计的……”
  许钧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而十分喜欢和他讲以前的事情,他也一遍遍回应起他们的过往。
  有时候想到什么还会温柔的笑。
  “当时遥遥可喜欢吃辣条了,为了个我们还吵过架。”他笑着轻轻的、宠溺的捏了捏蒲遥的脸,“我的小馋猫,我就知道吃的东西多了,也不馋那一个了。”
  蒲遥也很喜欢听,许钧一说,那画面感就来了,“还有什么,快给我说说。”
  许钧笑道:“还有我喜欢你,我喜欢遥遥……”他说着亲了蒲遥一口,“遥遥那时候刚来,穿着一身漂亮的苗服,哇,那一身可真好看,然后我碰了遥遥的衣服,要对遥遥负责。”
  “骗人,我们苗族可没这个习俗。”
  “哇,遥遥这个都记得,要不咱们办个苗家的婚宴?当时有个工友回老家结婚,他老婆是苗族的,可隆重了。”
  蒲遥说:“不办了,我家人都死了。”
  许钧搂着他,温柔的亲了亲,“遥遥不是一个人,我是遥遥家人。我是你的丈夫、是你的朋友、是你的恋人,也是你的亲人,我们在广州相依为命多年,我们彼此是最亲的人,我们是一体的。”
  蒲遥似乎也能感受到他的温柔和真诚、以及他迫切要给他的温暖的安全感。
  “嗯,我知道的。”蒲遥抱着他,回了一个吻。
  …………
  这一世两个人都很长寿。
  他们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到事业蒸蒸日上生活富足,除了鞋业品牌,也发展了衍生行业,衣服、帽子、皮带、包等等。
  而后乘上了互联网高速发展、线上电商、直播等等风口,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国民品牌。
  虽然后来有起有落,但是两人的心态依旧很好。
  蒲遥在这一世过得安全感十足、也很幸福,就算是事业低谷他也没有害怕过,许钧和他在一起,总是会让他觉得,无论什么难关都要携手通过。
  就算一无所有,他们也能从头再来。
  那年,他来广州找他。
  身上只有三十来块钱,穷得真是叮当响。
  可是一转眼,他们有车有房,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品牌,也广州这座大城市站住了脚跟。
  他们乘着国家高速发展的风扶摇直上,生活越来越好。
  他们见证着整个广州的发展,混乱无序的广州火车站也变得越来越宽广、越来越整洁干净,曾经扒手无数、鱼龙混杂的火车站,如今已经是路不拾遗。
  他们一同见证了这个盛世。
  两人都是穷苦出身,有了点钱之后也为家乡做了些贡献,修学校、修路都捐了钱,蒲遥在很小的时候要走三个小时山路才能去学校上学,连小学也没毕业,他希望再也没有人有像他一样的童年。
  每年也会将收入的一半放入自己创立的公益基金会,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他也因此两人的名声都很不错,在年迈时依旧有许多人记得他们。
  房子换了几次,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许钧在年少时拼尽全力保住的自己家的宅基地还在,两人决定回家建个房子。
  当时村里没什么年轻人了,几乎都外出打工,村里留下的都是老人。
  他的宅基地正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好在风景优美,地势也宽阔,门前还有条小河。
  两个人在家里种了花种了菜,蒲遥没事就在家画些画,许钧也研究出了更多的美食。
  他还在村里修好了路,和当地政府联系,投资打造了个旅游小景点,村里很多家做了民宿、农家乐,年轻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蒲遥这一辈子活了九十九岁,许钧一百零二岁,都是属于长寿。
  饮食方面在后来很注意,身上竟然也无病痛,走的时候相当平静。
  那天风和日丽,两个人在花园里、树荫下坐在摇摇椅上休息。
  午后的阳光从树叶罅隙洒落,洒在两人银白的头发上、干净又柔软的衣服上。
  蒲遥感觉许钧在看他。
  他略微转头对他笑了一下,然后舒服的躺在摇摇椅上。
  一摇一摇的,闭上了眼。
  【世界四·终】


第99章 贵族男校1
  “哈哈,好惨,薛慕又被找麻烦了。”
  “谁让他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他可是‘无领带’一年级生,竟敢惹上遥哥?活该!”
  “听说是想英雄救美学偶像剧里一样救下遥哥的‘女人’,就算不知道对方是谁,也能看到对方的领带吧?”
  “一帮子‘紫领带’围堵的人也敢去救?色盲吗?”
  在这所贵族男校里,由学生自发的建立起了“领带等级”。
  顶级的设计师设计出的完美校服,按照男性体型打版出了最佳比例,每个入学的学生身体的尺寸都被一丝不苟的量丈,制作出最符合自己的尺寸。
  顶级的设计完美的展现出了男性的身材比例,全方位展现学生的风貌和气质,无论是外套还是白衬衫无一不是用料很好,色彩搭配起来绝佳。
  却独独少了领带。
  在兰泽学院悠久的历史里,由一名高年级的学长自发系起来领带。
  兰泽学院被誉为“T国顶级精英的摇篮”,系了领带之后显得更为精神和体面,于是学生纷纷模仿。
  久而久之,竟然发展出了“领带等级”。
  由蓝色、紫色、黑色从低到高依次排列。
  颜色的界定十分严格,蓝色作为最低等的颜色,学生一般是一些暴发户、精英家庭,紫色的等级多为一二流世家。
  而黑色则是顶级世家的子弟。
  领带的排序按照家庭背景排列,也代表着人脉、财富、权利。
  无领带的学生,则是连领带等级的游戏都没资格参加的人,这些人一般都是成绩优越的平民,是兰泽学院优良成绩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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