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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105)

作者:中意意呀 时间:2024-10-22 08:12 标签:生子 重生 豪门世家 万人迷 年代文 古早

  霍峋直起身从杂物间出去,他以为是阿良,正想阿良跟曹操似的,说倒就倒,可转瞬他就意识到,阿良手上是有钥匙的,进出这个房子,压根不用敲门。
  下午六点,这个点儿,谁会没事上门来?
  霍峋怕又是如叶静潭一般的猫三狗四来叨扰郑秋白养病,当即拧起了眉,往门口一站凶神恶煞,就差去厨房拎把刀出来了。
  可不等霍少爷去伸手开门,门外传来了钥匙进洞的声音,圆球状的门把在转动,被人从外打开了。
  一个需要敲门,手上又有钥匙的人。
  这肯定是偷钥匙的贼了。
  霍少爷反手抄起门边鞋柜里的长柄伞,捏在手里,威风凛凛,正面迎贼。
  于是,拎着两个保温桶,美滋滋探头准备进屋的叶聿风还没来得及开口,霍峋便给他当头一伞。
  这动作如打冒头王八一般迅如闪电,完全没给叶少爷反应的时机,便叫人眼冒金星,只剩嗷嗷叫痛的功夫,连手上的保温桶都差点甩飞出去。
  叶聿风站着跳脚,“我去你妈的!谁啊!?”
  谁敢暗算他?!


第68章 哥夫
  长柄雨伞中间的伞骨是铝合金的,南三条出品,质量极好,刮大风都不会翻折,打击力度不亚于打狗棍,更别提霍峋原本就是个肱二头肌发达的壮汉,劈过去的力道十足。
  头眼昏花的叶少爷眼泪都痛出来了,当即委屈地抱着脑袋大声怒骂起燕城土话,分贝极高,已然达到了上下两层楼的邻居都能轻松听清的扰民程度。
  霍峋认出叶聿风,有那么一瞬,他也在怀疑自己是不是打错人了。
  同时,他也没想到叶聿风肺活量这么好,叫唤起来刺得人天灵盖疼。
  “你先别叫了行不行?”霍峋拎着雨伞上前一步,叶聿风太吵,万一把郑秋白吵醒了怎么办。
  有话不能好好说吗?
  霍峋已经选择性遗忘了先动手的是他。
  “他大爷的,你别过来,”叶聿风瑟缩后退,复定睛一看,“是你?你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家里?郑秋白不是把你辞退了吗?”
  “……”
  叶聿风顶着脑袋上一颗大包,不可置信道:“难道你一直住在他家里?”难道郑秋白在跟一个当司机的下属谈恋爱?
  霍峋闻言扬起一侧浓眉,得意的神情自然流露,“差不多吧。”
  同居也有段日子了,他登堂入室,合情合理。
  叶聿风瞪着俩大眼,从上到下,兜兜转转,打量霍峋好几遍。
  不是,燕城的好男人那么多,怎么郑秋白偏偏选个外地打工仔,这男的除了年轻够楞,和阿良有什么区别?
  顶多,比阿良长得帅点,壮点,高点……
  不对,这婚姻大事,又不是养小白脸,外貌优势算个屁的优势!
  这姓霍的打工仔,明摆着配不上郑秋白。
  地位差距太过悬殊的亲密关系,也是绝对不会幸福的,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门当户对的道理,亘古不变。
  “让道,我要进屋,”叶少爷立马挺直腰板,一把将手里的保温壶塞给了霍峋,大婆似的发号施令:“还有这个,去厨房打开,粥和小菜都倒出来,水果也放到碟子里。”
  “?”虽然他们迟早是一家人,但是这样的请求是不是太自来熟了些?“快去啊,等什么呢?我告诉你,你打我的事还没过去,你等郑秋白知道了,信不信他分分钟把你赶出去——”叶少爷不是请求,是奴役和威胁。
  霍峋:?
  叶聿风是个看人下菜碟的,也是个一贯会作妖的,他就看不惯霍峋刚刚那副得到点郑秋白的恩宠,尾巴就撅天上去的臭屁样。
  绝不是因为霍峋差点打爆他的头盖骨而挟私报复。
  “你说把谁赶出去呢?”
  郑秋白的声音从霍峋身后幽幽传来。
  霍少爷立马转身,还不忘把手上的雨伞背到身后去藏起来,小声问:“你怎么醒了?”
  “我又不是聋子。”叶聿风嚎得整栋居民楼的人都该过来看热闹了。
  郑爷披着一条暗色花纹的棕睡袍,腰带系了个简单的蝴蝶结,露在外面的一小片胸口有霍峋给他“刮痧”留下的印记。
  睡前喝了热梨汤,还有酒精降温与适度的‘有氧运动’,这次起床后,郑秋白恢复了点精气神,至少没有给霍峋开门时那么头重脚轻了。
  “你们刚刚在吵什么?”把两个站门口转圈丢人的少爷带进客厅,坐在沙发上的郑爷开始主持公道。
  见势不妙,坐到郑爷左手边的叶聿风立马抢跑,“我刚过来,他不分青红皂白就打我,还拿雨伞打的,你摸摸,现在我脑袋上起了一个拳头大的包!可疼了!”
  一边说,叶聿风还低下头往郑秋白跟前凑,企图把脑袋顶到郑秋白的胸口前,叫他看个一清二楚。
  坐另一边的霍峋一伸手顶住了叶聿风的脑袋,让对方无法再探头,以防那大脑袋顶到郑秋白的肚子上。
  霍峋都还没贴过有宝宝的郑蝴蝶肚皮,叶聿风别想趁机占便宜。
  “我那时候还以为他是贼,才拿雨伞正当防卫。”
  “你说谁是贼?你是不是近视?快出门配个镜子去吧!”贼会这么光明正大的上门吗?贼会带着爱心病号餐一起来吗?
  叶少爷狠狠夺回自己的脑袋,真的很想给霍峋一拳。
  “你们俩,都别动手动脚的。”郑爷虽然也觉得叶聿风偶尔烦人,但明摆着穿金戴银的叶少爷不是个飞檐走壁的小贼。
  “门口地垫下面的钥匙不见了。”霍峋道:“我觉得肯定是被人拿走了。”
  霍少爷自己都没舍得拿走。
  “钥匙怎么不见了?”郑秋白不知道这件事,他最近出门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而放在地垫下面的原本就是备用钥匙,以防万一的,一般情况下,郑爷和阿良都不会去动。
  “你也不知道被谁拿走了?”霍峋眯眼,一指明摆着已经有点心虚的叶聿风,“我看他自己开门进来的,这才以为他是偷钥匙的贼。”
  郑秋白审视的眼神紧跟着落了过来。
  叶聿风眨巴着绿豆眼,抠抠手指,彻底唯唯诺诺起来,“钥匙是我和叶伯发现的,我俩觉得你这钥匙放在地垫下面不安全,先给你保管一下。”
  “再说了,你生病了还一个人独居,要是万一病的厉害起不来身,我过来敲门都敲不开。”
  当然,最重要的,是叶聿风怕郑秋白哪天觉得他烦,不给他开门,他就再也进不来了。
  郑爷气笑了,霍峋则眼神凶狠,很显然,这把钥匙的第一顺位持有者应该是霍少爷才对。
  最终,叶聿风扁着嘴交出了备用钥匙,虽然他不满地嘟囔‘实在不行我拿叶家大门钥匙跟你交换’,但依旧没能唤醒郑爷的仁慈。
  “不是,那他打我的事怎么算,他下手这么狠!”现在叶聿风还头疼呢!
  “是我,看见有人开我家门,也会抄家伙正当防卫。”郑爷的话叫叶少爷偃旗息鼓。
  不过自始至终在一边眼巴巴看着的霍峋,也没等到那把钥匙从天降临,落到他手里。
  在郑爷眼里,门外的钥匙就是备用钥匙,还得放在地垫下面当保险。
  于是,霍峋不情不愿起身去厨房给郑秋白盛梨水润肺,郑秋白和叶聿风留在客厅,叶少爷趁机打开保温桶献宝,“我从家里给你来的,鱼翅羹,可鲜了。”
  “你今天不上班吗?”郑秋白还以为叶聿风已经正式成为朝九晚五的一员了,怎么还有闲工夫往他这里跑。
  “上班啊!放心,我下班才来的!”要不是上班见到了大乐子,叶聿风真没这么迫切来见郑秋白,这份荣光,他必须和郑秋白一起分享,“你不知道,今天从会议室出来,那小贱种的脸色有多难看!”“我看他都快气死了,说不定等所有董事走光了,一个人躲在会议室里擦鼻涕呢!”
  “不至于吧。”郑秋白启唇,他心知叶静潭大概会气个半死,但气哭还是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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