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劝我当甜O[星际](141)
于是他转回来,抬起手腕准备给机器人店员扫描付款。
机器人店员的智能度不高,听到另一个人的要求,它说:“请付款的客人过来扫描身份卡。”
“扫我的。”那个见过但不重要的陌生人颇为积极,主动上前伸出手。
对手的终端也是腕表型,不过人家的表上镶金带钻的,一看就闪耀着“贵族”气息。此人的穿着亦是贵气十足,上身的衬衣领口袖口带着翻覆的褶子,外面的西服不像西服,倒像参加宴会的人穿的礼服。一侧领子上别着新鲜玫瑰花苞的胸针,其余配饰也是精致华贵款。
这是一个相貌堂堂的贵族青年。
机器人店员不懂人类的复杂社交情况,只听到客人要求就自动生成账单,亮出收款机器的扫描口。
木绯屿蹙眉,在这个人抢先付账之后,将手里的弓放到柜台上,冷淡道:“它是你的了。”
即使搁修真界,魔尊宁可杀人越货,也不会收这种无功受禄的东西。
这个年轻的贵族alpha愣了下,连忙优雅地笑着说:“这是送给你的。”
木绯屿:“?”
木绯屿觉得这人把他当傻子。上一个把魔尊当傻子的人坟头草……不,骨灰都扬了,压根没坟。
“这把弓,结账。”木绯屿不想理会这个凡人,重新指了把弓打算付款。
但是旁边的人再次对机器人说:“我付钱。”
机器人实诚的取下弓,生成账单,亮出收款扫描口。
眼看某个把人当傻子的凡人又要付款,魔尊如他所愿的不无视他了。
“你有病?”木绯屿嚣张到欠揍地抬眸盯着这人,用帝国语发出诚心疑问。
小天道被魔尊的口出狂言惊得一下没崩住,发出“叽”的一声。
木绯屿蹙眉用手按住胸前毛绒球,遮掩似的提高音量重复:“你有病?”
高贵优雅的贵族A也被这样粗鲁的言辞惊讶了,他有点难以置信,但目光落到木绯屿容色艳丽的脸上,很快压下惊讶,露出对木绯屿的欣赏眼神。
“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林恩,我们在……宴会上见过。”
他两次在微妙处停顿,其身份昭然若揭。
这位是帝国的二皇子,林恩·阿斯塔纳。
木绯屿:“……”
谁?
小天道:“……”
有点耳熟。
一魔尊一天道都对这种不重要的只有一面之缘的凡人没印象。应该说,如他们这般的存在,根本不会刻意去记一个不相干的凡人。即使他们能够过目不忘。
木绯屿原本连在记忆里扒拉出此人信息的兴趣都没有,但是对方的眼神让不悦。
念在此人是凡人的份上,魔尊自认大方的给了对方一个机会。
木绯屿抬起手,手背朝外竖着亮给林恩看。
他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镶着能源石的婚戒。
这枚戒指已不是结婚时的了,来到帝国后,克莱恩说不能留下来自联邦的东西,于是木绯屿摘下了原先的戒指。后来领到工资后,克莱恩就去重新买了一对戒指,两人重新戴上婚戒。
一枚凡人象征婚姻的戒指不贵重,也没有意义。但不论是在联邦还是在帝国,木绯屿戴上婚戒后就没有自己摘过,除非克莱恩亲手给他换上新的。
木绯屿愿意遵守凡人的规矩不多,象征两人关系的婚戒是其中之一。
他举起手对人亮戒指的举动,对于帝国皇子而言,无异于打脸。更过分的是,他用着不熟悉的帝国语一个词一个词往外蹦地说:“我,结婚了。”
林恩有一瞬间维持不住自己的皇家笑容。
“我没有别的意思,自从上次宴会认识,我就觉得你这样的omega很特别,我很欣赏你。不知道有没有荣幸请这样特别的omega先生共进午餐?”林恩强忍尴尬说出自己的目的。
木绯屿忍不住上下打量林恩,上一个看到他亮婚戒后反应古怪的是谁来着?
好像是一千年前的老同学?
那人什么下场?
哦,死了。
木绯屿打开终端打字,没几秒林恩就听见AI的大声朗读声音:“滚。”
林恩脸色一变。
木绯屿转开目光,扫向店门外。
林恩不是一个人来的,外面有一个明着跟着他的皇家护卫、四个暗中保护的护卫。
转回目光盯着林恩变得不悦的表情,木绯屿愉快了。
找茬啊?挺好的。
正好他老公不在家呢。
绯屿魔尊愉悦地放开神识。
第126章
“我、我真的很欣赏你这样的omega。你在宴会上……吉诺德突然变成那个样子太可怕了,可是你比很多alpha都勇敢,你竟然在那种怪物的威胁下没有惊慌尖叫。”林恩再次露出笑容,他嘴上说着愚蠢的搭讪恭维之言,眼神里却透出几分真实的欣悦。
“你和我见过的omega都不一样,我……我没别的意思,我是真心想和你交朋……”说到这里他似乎才意识到不妥,神色慌张了一瞬说,“对不起,我知道我们的性别不方便走得太近,但我想,只是一起吃一次饭应该没关系吧?我想和你认识。”
林恩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很轻。
木绯屿:“……”
林恩像是想起什么,补充说:“如果你不放心,我可以喊皇妹来陪你,我们三个人共进午餐的话应该就没问题了。”
这下连小天道都忍不住了,它传音道:“他怕不是个大傻子吧?”
木绯屿:“……”
被傻乎乎的小天道评价为傻子,那是真的很蠢了。
不巧,魔尊不喜欢跟蠢货说话。
没别的,主要怕蠢会传染。
于是林恩听到了第三遍:“你有病?”
放下皇子架子,诚心邀请交友的林恩没能控制住表情,沉下脸来。
木绯屿的眼神比对方更沉。
知道他结婚了还要勾搭叫什么?
知三当三!
知三当三的是什么?
居心叵测之人!
换作别人,遇见爱慕者,绝大部分人会开心、感激、心生优越感。林恩的态度算得上诚恳,他确实有几分真心的喜欢。
帝国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如木绯屿一样的omega确实不多,或者说,像木绯屿一样大胆恣意的omega无法在帝国生存得很好。帝国皇子的交际圈里,omega都如包装精致的商品,有温驯的,有矜骄的,有各种各样性格的,但他们无法摆脱自身是一份经过精心包装的商品本质。
不是omega的错,是制定帝国的社会秩序的权利阶级共同的罪恶。
所以林恩觉得木绯屿特别,他从未见过这种omega。
在自身实力支持和克莱恩的纵容下,木绯屿是鲜活的,自由的。
见惯了贵族omega的皇子殿下难免对他产生兴趣。
木绯屿放下手,等待着林恩的反应。
与绝大多数凡人的观念不同,木绯屿的经验告诉他,一切对他又兴趣的人皆居心叵测。
他们有的是想干掉魔尊自己上位;有的是相中了他的地位想傍上他;有的是想和他双修提升修为。
爱慕?
爱木绯屿的实力,还是慕他的地位?
魔修是一群没有节操的,看对眼了随时随地能滚到一起。每次魔宫宴会,开到最后就跟聚众银乱差不多。
一入修真界便在魔宫里,此后一千年都没有脱离魔宫的木绯屿怎么可能对所谓“爱慕”产生好的反馈?
他只知道,过去每一个对他产生兴趣的,都心怀不轨。他亲手杀了无数这样的修士。
难道一千年来就没有过真心倾慕他的人?
或许有吧。
但绯屿魔尊不会去考虑那如沧海一粟的可能性。
喜欢他又如何?需要魔尊感恩戴德吗?
他在修真界是什么人什么形象啊?一个大魔头诶。看上他的,不是眼瞎就是变态。
木绯屿从未被魔尊的权势蒙住心,他无比的清醒。他身在魔宫,必须防备一切生物的靠近。电视剧有句台词说得好,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真心。在魔宫生存,稍有不慎,便死无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