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快穿](298)
岳擎握紧拳头:“你……”
“我怎么?”洛惊鸿丝毫不惧。
她为大乘期,岳擎为渡劫期,一者间的差距犹如天堑,岳擎要杀她再轻易不过。
然而洛惊鸿甚至散去了护体灵力:“我就在这,你敢动我吗?在柳城,在沈明欢刚用过剑法的地方,岳擎,你敢吗?”
岳擎脸色铁青。
良久,他收回手,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第222章 我亦飘零久(9)
神域被简明扼要地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洲, 显而易见,东海自然是在东洲。
中洲最为繁荣,灵气也最浓郁, 故而高等级修士都爱往中州跑,稍微有些名气的势力也喜欢把总部设在中州。
人类总爱用各种手段来彰显地位,于是最好的地段理所当然地被五大顶尖势力占据。
铸剑山庄从前也在中洲。
环绕着星河周围的那一圈地盘, 属于他们这些来投效的势力, 他们共享星河的荣耀,也拱卫星河的地位。
后来铸剑山庄宣布脱离星河,甚至放出话来,道不愿意再与“叛徒”同处一洲,即便中洲是如此浩瀚。
他们举宗搬到了西洲,与沈明欢的长眠之地隔着最远的距离。
自柳城后,林遥川失了游玩的兴致,一心赶路。
他的飞舟并非凡品,如此全速之下, 不过三五日就离开了东洲,可是正当他打算横穿中洲前往西洲时,他的父亲和祖父联系了他。
于是铸剑山庄大少爷林遥川便被打包卖给了京华商盟盟主莫惊春。
林遥川从沈明欢手里接过茶水,神色歉疚:“沈兄,委屈你跟我一道被他刁难了, 不然你坐我的飞舟先行一步吧,哦对,还没告诉你, 我家是铸剑山庄,很好找的,你到了西洲后一问便知。”
沈明欢含笑摇了摇头:“我修为弱, 飞舟给我反倒是祸事,再者说,林兄帮了我这么多,如今不过是陪林兄一段路罢了,不妨事。”
“你们两个说够了吗?”莫惊春合上折扇,不疾不徐地吩咐:“现在,把我屋内的躺椅搬出来,我要在外面晒太阳。躺椅是乌楠木制的,每一寸都价值连城,你们搬的时候小心些,哦对了,千万不能用灵力,那会损害它的色泽。”
林遥川可算见识到有钱人有多麻烦了,他把茶水放下,又拦住沈明欢不让他动手,自己跑来跑去地忙碌。
他们现在是在莫惊春的飞舟上,莫惊春要亲自去一趟南洲,花费重金聘请铸剑山庄大少爷做他这一路上的护卫,而沈明欢是买一送一顺带的。
这交易就是傻子听了都会摇头。京华商盟是神域最有钱的势力,只要莫惊春愿意,他甚至可以聘请当世任何高手护送他,就连他自己本身也有渡劫修为,怎么会需要一个金丹期的少年当护卫?
林遥川知道莫惊春或许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没办法,对方给的太多了,他们铸剑山庄拒绝不了。
林遥川正以蜗牛的速度小心挪动这把贵不可言的躺椅,莫惊春蒙着白绸的眼“看向”沈明欢,“你还愣着做什么?去给我切水果,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
沈明欢好脾气地点头,“好的好的,你稍等。”
沈明欢从前被照顾得精细,他依葫芦画瓢,对照着记忆将水果削皮去核,切成小块,用银叉叉好。虽然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但他剑法精湛,切个水果自然是容易得很。
他看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不愧是他,什么都能做得很好。
林遥川已经把躺椅搬过去了,马不停蹄地过来找他,嘴上吐槽:“没见过这么麻烦的人,要不是他愿意拿出定山海的剑尖,本少爷才不受这委屈。”
沈明欢:“?”
沈明欢不太确定地问:“拿出……什么?”
“定山海的剑尖啊。”林遥川解释:“东海一战,沈明欢坠海,定山海剑碎。我祖父是定山海和万物春的铸剑师,自那之后,他最大的梦想就是修复定山海。”
林遥川叹气:“这两柄剑是祖父毕生最骄傲的作品,祖父把它们当成自己的孩子。”
系统闻言莫名其妙地嘟囔了一句,[谁要当他孩子。]
沈明欢忍不出瞥了莫惊春一眼,此刻以他这种看遍了浮华的性子都不□□露出三分喜意。
沈明欢自然能猜到莫惊春是为他而来,他在柳城用的万物春剑法本就瞒不过当初那些故人。知道归知道,沈明欢也没打算承认,他只想找到他的剑。
可沈明欢也没料到会这么顺利,他还没开始打听,消息就自己跑到他耳朵里来了。
看来死过一回,他的运气变好了许多。
沈明欢趁热打铁:“林兄可有剩下碎片的消息?”
“我有啊。”林遥川得意地说:“都在我家,这次加上剑尖就集齐了。我祖父现在应该已经开炉了吧?沈兄,到时候我把定山海偷出来给你看看。”
猝不及防得到意外之喜的沈明欢:“!!!”
哇。
沈明欢眨了眨眼睛,试图客气:“这多不好意思……那就多谢了。”
“我警告你们,我是个瞎子,所以你们动作最好快一点。”
莫惊春是个有钱人,他从不掩饰这一点,一应吃穿用度都奢靡到极致不说,而且惯爱把人使唤到团团转,非常难伺候。
“来了来了。”林遥川想了半天都不知道这句话的逻辑在哪,莫非瞎子就能格外高贵?
莫惊春仿佛能猜到他的吐槽,冷笑一声:“瞎子的脾气不好,别让我久等。”
林遥川噤若寒蝉。
坦白说,莫惊春真是他见过的脾气最怪的渡劫期了。
林遥川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这两天来他被莫惊春使唤,可暗地里也没少和沈明欢吐槽,以莫惊春的修为耳力,他不可能没听见。
修为越高的大人物总是更在乎自己的权威,但对于他这种近似冒犯的行为,莫惊春除了在接下来一段时间更加刁难他们俩之外,倒也没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因此林遥川也不怎么害怕他。
林遥川看着这么短的时间莫惊春又换了一身衣服,只是眼上始终蒙着白绸,他有些好奇:“那个,盟主,你为什么不愿意治一下眼睛呢?以你的能力,应该很简单吧?”
莫惊春并非生来就是瞎子,据说是他年少时被一富家子弟弄瞎的,那时他修为还很弱,也还没组建京华商盟,是这世间再普通不过的落魄少年。
莫惊春崛起的道路很神秘,与其他人都背靠大势力不同,他是单枪匹马闯到这个地位的,用时不过百年。如果不是沈明欢将当世天骄全都压制得黯淡无光,他应当会是神域最令人心折神往的人物。
可他如今有了这么高的修为,这么多的财富,却始终没尝试治一下眼睛。
莫惊春摸了摸眼上白绸,似笑非笑:“因为这是罪证,我要留着让某个人愧疚,要他寝食不能安。”
他说这话时都似带着冷意,仿佛恨极了那个人,林遥川讷讷不敢言。
他没想到莫惊春居然还会有这么幼稚的念头,以为通过伤害自己能让敌人难受?太天真了,真正难受的只有在乎他的人,敌人只会开几坛好酒庆祝。
*
举凡有点底蕴的大势力,至少都掌控着一两个秘境,这些秘境各有各的特点,但无一例外,都很适合修行。
白瑾无常年待在秘境。
人想要得到一些东西,必须要付出某些代价,这点,白瑾无比任何人都清楚。
星河族人得天独厚,但他幼时并不爱修行,与动辄翻云覆雨的修为相比,他更喜欢智慧的力量,他习惯用自己的大脑、用计谋解决一切难题。
这种观念在一切以实力说话的神域有一点点惊骇世俗了,再加上他天赋优异,故而族人们对此并不支持,更不赞同。
如果说白瑾无一开始还有些犹豫,后来沈明欢出世,他便放心地放弃修仙道路,专心致志钻研谋略。
反正星河的责任有人担了,他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
——沈明欢的天资太过惊人,星河一族喜不自胜地拥他为王,将星河延续的希望与使命皆系于他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