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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1991(2)

作者:谢千钧 时间:2023-09-21 10:59 标签:种田文 重生 年代文 轻松 励志

  不等秦徹因为屁股被摸感到羞耻,微张的小嘴里就被塞了东西,在意识到这个是什么的时候,秦徹羞耻的踢腾了一下双腿。但是由于从昨天到现在一直没吃,羞耻什么的立刻被饥饿取代。
  秦徹认命的闭上了眼睛,心里想着自己都是她生的,跟自己亲妈有什么好矫情?
  而且有妈妈的孩子是个宝,他现在是个有妈妈的宝宝,这一点难为情算得上什么?
  于是秦徹很快调整好心态,一边努力喝奶,一边用小手攥着妈妈柔软的手指。
  常雪珊见状,整颗心软成了一片。她看着自己被攥着的手指,小声对宋贵莲说道:“他好像知道,我是他妈妈,他很喜欢我。”
  宋贵莲闻言,也不知道是发酸了,还是因为其他什么,撇了撇嘴说道:“哪有孩子不喜欢妈妈的,真是大惊小怪。”
  察觉到她说完这句话后,小家伙似乎转眸看向了她。看着小家伙乌黑漂亮的眼睛,宋贵莲心一软又补充了一句。
  “这孩子看起来,像是个孝顺会疼人的。”
  宋贵莲这样说,也不过是觉得孙子长得真好看,那乌黑的眼珠子像大葡萄似的。没想着这么大一点的孩子能够听懂,说好听的话也是给她自己和常雪珊听。结果就在她这一句话说完,喝着奶的小孙子突然笑了。
  这一下子不仅常雪珊惊讶了,就是见多了各种小孩的宋贵莲,都忍不住偷偷的念叨一句,“天呢,这孩子像是能听懂一样。”
  这般想着宋贵莲看了看常雪珊,两个人闲着无聊打算再试一试。现在才不过一个月的秦徹小朋友,可不敢继续流露出自己过人的“天赋”,所以她们之后的试探肯定没什么成果。
  秦徹有想过要比普通孩子聪明,只有他比其他的孩子更聪明,他才能受到秦家人的重视。就算秦家人有人想欺负常雪珊,哪怕秦徹还是一个小孩子呢,也会稍微在乎下秦徹的感受。
  但是这个聪明也要有个度,稍微聪明一点会受到重视。过分聪明就遭受各种嫉妒,说不定不等他长大成人,就会被某些人给弄死了。
  有不少所谓的“天妒英才”,其实大多数都是死于人祸。人心是最复杂和最难测的,嫉妒更是一剂可怕的毒药。


第2章
  当婴儿的日子,就是吃了睡,睡了吃。
  秦徹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睡觉,这时候常雪珊才刚刚生了他,加上父母现在的感情还不错,倒是没有太多的烦心事。
  一直等到秦徹这边会爬的时候,他才有机会看到那个惨死的男孩。对方是被他的妈妈抱着来秦家串门的,母子两个人打扮的都是灰扑扑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在家里日子过得并不好。
  尤其是当两个孩子放在一起时,那种对比就显得更加强烈了。
  秦徹是秦随临与常雪珊第一个孩子,秦随临这时候又做了一点小生意,所以秦徹的吃喝用度都是最好的。
  加上秦徹比别的孩子更聪明乖巧,平日里除了吃喝就是呼呼大睡,几乎没有闹腾过秦随临和常雪珊。对比了同村其他闹腾的男娃子,秦徹在大人眼里简直就是个天使。
  在这样的情况下,秦随临很舍得给他花钱,每一次出门做生意回来,都会给他带新衣服新玩具。在同村孩子都捡大孩子旧衣服穿的年代,秦徹每天穿的衣服都是不重样的。
  本来宋贵莲还觉得他们家浪费,小孩子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子,完全没有必要花这个钱买衣服。更何况,就算想要穿新衣服,也可以扯匹布让常雪珊做啊。
  但是吧,她过去说了一次,不等她把想说的话说完,一向不爱哭闹的秦徹哭了。还是眼巴巴的看着她哭,小家伙长得特别的漂亮,完全不像是农村的娃子。
  那样一个雪白滚胖的奶娃子,就用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着她,眼泪汪汪,泪眼婆娑,梨花带
  宋贵莲那一肚子的话就说不出来,后来确定了老二确实比较会赚钱,她也就没有再提这一件事情了。
  秦徹也没有多么喜欢穿新衣服,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臭美的性格。之所以想要秦随临给他花钱,也不过是想到了上一世。
  他和常雪珊天天省吃俭用的,最后家里的钱都被借给了别人,还是那种借了就不还的那一种。一想到他和妈妈吃不好穿不好,别人却拿着他亲爹的钱过好日子,甚至上学的时候炫耀到了他面前。
  秦徹就觉得,倒不如自己作一点,娇气一点。
  他宁可钱浪费在他身上,也不想钱落到别人手里,然后又恶心到他面前来。毕竟到最后,别人也不替他养老爹。
  秦徹亲爹年轻的时候挺能赚钱的,只可惜上一世被叔叔婶婶姑姑哄走了。等到年纪大了生病了,他连治病的钱都没有。要不是秦徹还算有出息,他估计早早就病死了。
  然而不管秦徹多么孝顺,多么有出息,多么想要好好照顾他。最后秦随临还是因为酗酒,年纪轻轻就出意外没了。
  刚好那个时候,常雪珊早就走了。秦徹因为常雪珊的事情,一直记恨着秦家其他人。于是在秦随临死了之后,就彻底的与秦家断了来往。
  其实除去常雪珊的事情,爷爷奶奶对秦徹还挺不错。如果他们能够对常雪珊好点,秦徹后来也不会那么痛苦了。
  ……
  秦徹看着近在咫尺的小男孩,对方比他大了一岁多一点。但是由于对方家的情况不大好,对方一直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以至于一岁多了还不会走路。
  他的名字挺特殊的,叫林喧城。
  秦徹只听过一次就记住了,喧嚣繁华的城市的意思。
  可是秦徹觉得,对方与这个名字恰恰相反。也许他的妈妈的愿望,是希望他长大后去喧嚣繁华的大都市。可是他最终的结局却是,在十二岁那年永远定格在了这个小村子里。
  他还记得那个冬天寒冷的清晨,他揣着个热包子去学校上早读,天空灰蒙蒙的飘着细碎的雪花。他路过村口的时候发现好多人,正堵在前面路口好像在围观什么。
  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意识到不对,一边吃着包子一边往人群里面挤,然后……他的包子就掉在了雪地里。明明前两天他还跟对方说过话,他很奇怪对方明明就是一个男孩子,为什么要在大冷天穿着裙子跪在外面。
  那时候的秦徹觉得他很怪,是个男孩子却要穿着裙子,说话的时候细声细气的,还会笑着笑着掉眼泪。
  好奇怪的人,明明长得那么好看,却是那么的奇怪,就像是个异类……
  可是等到秦徹渐渐长大了,听说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才知道笑着笑着会掉眼泪,才是一个人最痛苦的时候。
  他不是想要当异类,也不是有什么奇怪爱好。而是……他的家里有个可怕的魔鬼,还是个孩子的他真的……真的很痛苦。而身为唯一一个愿意跟他说话的人,秦徹竟然愚蠢的觉得他是个奇怪的人?
  想到这里,秦徹心里格外难受。
  他想要凑到对方身边,想伸出手抱一抱他。
  可惜由于他现在还太小,不仅没能把林喧城给抱住,还一头连娃带崽把人撞倒了。
  然后,两个娃一起嚎啕大哭起来。
  林喧城是被吓到了,所以才哭的。
  秦徹却是心里难过,趁着机会跟着一起嚎。
  似乎只要他嚎的声音够大,心里的郁结就能解开一样。
  本来在说话的常雪珊与林喧城妈妈,被两个娃娃的哭嚎给吓了一大跳,连忙各自抱起各自的娃哄起来。
  秦徹哭了一会儿就不哭了,有点歉意的看着林喧城。他主动伸手再去抱对方,这次有了妈妈的从旁协助,他成功的抱住了林喧城。
  说来也是奇怪,一直哄不好哭的奶声奶气的林喧城,在被秦徹抱住之后很快就不哭了。
  秦徹见状心里软软的,他毕竟不是一个真的小孩,见状忍不住觉得对方真可爱,哄孩子似的摸了摸对方的头。
  屋子里的大人都被他的举动逗笑了,一群人一边嗑瓜子一边盯着他看。有一个大娘笑着对常雪珊说道:“你家小崽子太逗了,才多大一点就跟小大人似的,还学着大人的样子哄哥哥呢。”
  其他人闻言也纷纷附和,“对啊,他还会哄孩子呢,太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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