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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她弟(53)

作者:孺江 时间:2020-11-27 08:17 标签:甜文  娱乐圈  穿书  情有独钟  

  如果有人说,原身也可以去请攻帮忙对付后妈啊——那就大概是我写得还不够明白,原身喜欢攻也是偷偷的喜欢,没打算让攻知道这件事,他也不知道攻有能力去帮自己,他甚至也不觉得后妈是坏人(划重点)。这种情况下,你要原身怎么改变自己的命运?
  原身那些充满爱意的眼神,都被攻当成了演技。在攻看来,一个有实力的演员能以假乱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自己也是这样)。所以在看到阮岩的第一眼,才会说“你演技怎么下滑了”。如果不为这件事感到好奇而寻根究底的话,攻也不会逐渐去了解受(他以前从没去这样了解过原身),继而喜欢上受。
  而原著也揭露了这一点,不是受的话,攻的状态就是终身不娶(虽然我写得隐晦,但是我前文里也没说攻在原著里有对象)。
  所以今天占用一下作者有话说的篇幅(反正不收钱),说一点我的心里话。
  我知道网文时代,大家都是一目十行,剧情过目就忘,只会留下很浅薄的印象,但我对待作品的态度是很认真的,不管是能v的文,还是不能v的文,被误解了也会觉得气愤、委屈、难受,毕竟我是个活生生的人,忍不住就想说点什么。
  我是个话唠,没什么恶意,你们习惯就好。


第42章
  和所有影视开机的习惯一样,《灰色》的开机仪式也摆了香案,导演领着主演们分别上香,又吃了一顿开机饭,让助理和剧组的工作人员们认熟了脸,终于正式进入拍摄工作。
  开始几天拍的都是单人的戏份,有闻蔚饰演的周楚枫在初入社会时碰壁的场面,有阮岩的凌绅在酒吧里被人调戏的情景。
  李导在拍摄两个主人公初见的画面前,不但在日常中让阮岩和闻蔚尽量隔得远一点,就连拍戏的顺序也是先拍前面的部分,直到他们更能融入角色之后,才安排见面的这一幕。
  在这样的安排之下,阮岩发现正式开拍的时候,他比第一次试拍的时候要更能把握凌绅的心态,效果自然比第一次也更好。
  如果说之前的试拍,阮岩是完全按照剧本来的话,那么这一回,他比剧本上干巴巴的文字描述更接近凌绅这个人了!
  比如他在试拍时,第一眼见到“周楚枫”是用麻木的眼神来看他的,因为他当时按照剧本上形容的,演出了一个因为夜班和烟酒已经被折磨得只剩下一副空壳的凌绅。
  但这还不够。
  有了小郑和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后,他发现如果是凌绅的话,下班之后才是他该警惕的时间段——因为这个时候已经太晚,天又还没亮,街上几乎没有人,要是在后巷里被抢劫,他可是连呼救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凌绅除了对外人不会流露自己的感情之外,还应该表现出对陌生人的警惕才对。
  尤其是周楚枫还对他露出了那么具有攻击性的眼神。
  当MB的人对察言观色自有一套,心防自然也比一般人要重,被骗财骗色的人不在少数。就像小郑说的那样,也有一些人出于喜欢做那种事才选择入行的,这种人也最容易被骗去真心,一旦沦陷,大部分都没什么好下场。
  阮岩在经过试拍和实践之后抓住了凌绅这个角色的特色,让自己更加接近他,拍了几天之后,他就彻底成了这个角色。
  甚至在下戏之后,阮岩还会习惯性地练习使用打火机,指尖灵活地翻盖,很酷地从下方点火,在一个晃动之后,打火机就来到了正面,仿佛变魔术一般华丽。
  这一招经常能把场边的小助理们逗得嘴巴大张,直呼高手!
  阮岩通常是在习惯性地点了火后才发现自己入戏太深,耸耸肩又收起打火机:“小佑,你看见闻哥没?”
  小佑赶紧把下巴合上,一本正经地回答:“他好像是在休息室那边,他的戏份比你早拍完,这会儿不是去跟导演说话,就是自己休息去了。”
  “好,我过去找他。”阮岩看了看自己这天的工作安排,“今天要拍夜戏,你记得帮大家订夜宵。”
  “没问题!”
  阮岩来到休息室,果然看到独自坐在里面闭目养神的闻蔚,他拧开门把手进来,闻蔚就警觉地睁开了眼睛。
  “抱歉,我吵醒你了吗?”阮岩不好意思地站在门边笑笑。
  “已经醒了,没关系。”闻蔚的目光朝他看过来,“进来吧,有什么事?”
  “来找你对戏,不欢迎?”阮岩那场夜戏的对手戏正是跟闻蔚拍的,这场戏也算是重头戏,他们之前已经对过一次,但对阮岩来说,再对几次也都不为过。
  越是重要的部分,就要越加练习。
  一般闻蔚也不会拒绝他的请求,只有熟悉和习惯对方的台词的语速、语气、情绪,他才能让自己的表演与对方配合得更好,所以基本上闻蔚对阮岩从来是来者不拒。
  只是这回,他微微皱了下眉,才状似没事地站起身:“可以啊,怎么会不欢迎。”
  阮岩很高兴,他点点头,转身关上了休息室的门。
  剧本上,这一场戏是周楚枫与凌绅同居之后的感情第一次萌芽,起因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是他们同居的那个房子的灯泡坏了,而凌绅打算去修而已。
  凌绅找出备用的灯泡,把椅子搬到了灯下。
  此时四周是一片黑暗,夜色已深,他看不太清房间内的事物,只能咬着手电筒,踩在椅子上往上看。与此同时,从外面采购回来的周楚枫开门后发现房间一片漆黑,只有手电筒的灯在晃动,还以为家里遭了贼。
  他按下墙边的开关,却没有灯光亮起,而正在这时,凌绅也听见了他开门的声音,连忙用空着的手拿下手电筒:“别开灯,家里的灯坏了,我正在修,通电的灯很危险!如果你有空的话,能不能过来帮我扶一下椅子?”
  “……”周楚枫皱皱眉,只好放下购物袋,朝光源走去。
  短短一段距离,周楚枫差点踢到茶几腿,又踹到了客厅里的盆栽,在靠近凌绅之后,还是没能避免一脚踩到了自己的教科书。
  ——那是他自学法律的教材,他的梦想是学法律,然而大学专业却依照父母说的选了管理学。他的父母受教育程度不高,以为学了管理学将来就能成为管理者,然而这个社会上真正的管理者有又几个,大部分都是被管理者。
  他们还视他为耻辱,觉得他脑子有问题,想法异于常人。
  周楚枫心里憋着一口气,他一定要靠自己走出一条路,所以在与家里断了联系之后,他带着所有的存款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他要重新开始,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还年轻,还是能够将梦想化为现实的年纪。
  手电筒光线微弱的余光落下,让周楚枫的思绪从脚下的教科书转移到了面前人的身上。
  他扶着椅子,从他的角度,能够清晰地看到面前两条几乎光丶裸的细腿。凌绅在家时穿衣服总是很随便,就像他的人一样随便,夏天就穿一条四角裤衩,衣服也只有一件单薄的白T恤。
  连那么微弱的光线都能从他的衣服里透过,隐约看见里面细腻的肌肤。
  周楚枫分心的时候,凌绅正好在用力拧下螺丝,脚下一蹬,椅子突然剧烈晃动了一下。
  凌绅有点慌张又恼怒地低下头:“你要扶稳一点啊,不然我会摔下去的!”
  “我知道了。”周楚枫拧着眉毛说。
  “知道就好。”凌绅嘟囔了两声,却蹬得更用力了,从他的角度,要是不这么做,会很难掌握平衡感,这是人的本能。
  但在周楚枫眼中却不一样,他用怀疑的眼神看向凌绅:“你在搞什么把戏?不会是借修灯泡的借口,来诱惑我的吧,你不过是一天没上班,就饥渴到饥不择食了吗?”
  “你说什么——”
  凌绅这下是真的恼了,一个没注意,右脚踩空,眼看就要从椅子上摔下。
  周楚枫还是抢先一步抱住了他,胳膊勉强搂住了他的腰,但人也因为惯性跟着倒了下去,两人一块摔在又凉又硬的地板上,灯泡也摔在地上,碎片溅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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